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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體育概念爭論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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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西方現代體育經過日本傳入中國至今,體育概念的研究一直是學者們關注點之一。基于我國體育概念的演變史,筆者重點梳理了“真義體育觀”與“大體育觀”之間的爭論和近年來出現的“體育概念研究新論”等相關文獻,系統總結了體育概念的演變歷程,詳細闡述了真義體育觀與大體育觀反映了當今對體育本質、功能、目標的不同認識。旨在從系統整體觀視角審視我國體育概念研究存在的認識問題。
  關鍵詞:體育概念  真義體育觀  大體育觀
  中圖分類號:G8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2813(2019)04(b)-0224-02
  1  體育概念演變歷程
  西方現代體育經日本進入我國至今,體育的概念在我國的發展演變總體上歷經了“意識萌芽、身體教育、工作概念和百家爭鳴”4個階段。
  1.1 體育概念的意識萌芽階段
  19世紀末至20世紀30年代之前,為意識萌芽階段。19世紀末20世紀初,體育作為新事物經日本開始傳入中國。在體育初入國門的歷史時期,國人對其概念的認識和理解整體還處于意識萌芽的狀態,并無提出過多的觀點。
  1.2 體育概念的“身體教育”階段
  20世紀30年代至新中國成立前,為“身體教育”階段。大約在20世紀30年代,體育被納入學校的教學科目之一,使體育也形成了一系列教育內的、教育外的本土化概念。但是,國內體育界對體育概念的異議還并不算太多,整體處于“身體教育”的理解階段。
  1.3 體育概念的“工作概念”階段
  新中國成立至改革開放,為“工作概念”階段。新中國成立之后,國家成立了“國家體育運動委員會(簡稱體委)”。這使體育參與對象也擴大至全體國民,接著將蘇聯的體育概念與我國概念互相融合在一起,使體育概念形成一種更為復雜的社會文化形態。但是體育概念發展效果不顯著,加上受到各種思潮干擾,體育概念研究受到嚴重摧殘。所以,這段時期國人對體育的概念理解多為體委工作影響下的“實踐體育”。
  1.4 體育概念的“百家爭鳴”階段
  改革開放至今,為“百家爭鳴”階段。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體育學術研究也迎來了春天。自1982年“煙臺體育科學理論會議”之后,長期以來,體育概念爭論雖然呈現出“群雄割據”的境況,但從整體視角不難看出以著名學者熊斗寅為代表的“體育整體派”和林笑鋒先生為代表的“真義體育派”之間的論戰一直都是我國體育概念爭論之主線。近年來,又相繼出現了一些“體育總概念”研究的提法可謂勢頭正旺、觀點新穎,對體育概念研究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旨在從系統整體觀視角審視我國體育概念研究存在的認識問題。
  2  體育概念研究的爭鳴
  體育概念研究是體育科學理論體系研究的最基本問題,主要涉及體育的本質、內涵、功能(價值)、屬性等基本內容的探索。
  2.1 20世紀的體育概念爭論
  體育概念的研究歷史雖自“體育”一詞進入我國之時就開始涉及,但其真正成為學術問題被納入學界引起廣泛關注和討論則源于1982年“煙臺會議”。從那以后近40年的爭論,學界有關體育概念的看法雖然眾說紛紜,但“大體育觀”與“真義體育觀”之間的爭論卻一直是兩大爭鋒相對、難以調和的主流觀點。所謂的“大體育觀”認為體育是涵蓋競技運動、身體鍛煉等在內的一個大的概念,其支持者如熊斗寅、周西寬、孫葆麗、崔穎波等。
  2.1.1 熊斗寅和林笑峰的爭論
  學者熊斗寅是我國體育概念爭論的重要引起者和參與者。他認為學校體育是一切體育運動的基礎,競技體育已成為一種國際規模,大眾體育的興起是現代體育發展的重要特征[2]。此觀點的提出對我國體育概念之研究產生了重大影響,他也因此成為“體育整體派”的代表人物。
  時隔不久,全國各地的專家學者在“煙臺會議”上對體育概念問題展開了熱烈討論。由此“煙臺會議”便成為了引發我國體育概念之爭的導火索。
  2.1.2 其他學者的爭論
  熊和林對體育的不同認識引起了其他學者的加入,其爭論愈演愈烈。
  周西寬一開始就極力支持“大體育觀”,他認為體育的功能不僅在于增強體質,更是身心兩方面的教育和陶冶。王學鋒是林的“真義體育觀”的忠實者,相繼撰寫了多篇論文闡述了其思想,注重體育教育功能和健身價值的思想 。面對兩派的觀點的交鋒,一些學者試圖通過分別定義“體育”與“體育運動”來化解體育概念的爭論。但“體育運動”模糊提法顯然無法得到“真義體育觀”和“大體育觀”的某些學者的支持和認可。
  誠然,學界對體育概念的爭議分歧不斷擴大。除熊、林等原有學者繼續撰文闡述各自的觀點外,更多的學者加入到體育概念的研究和爭論中來,闡述自己的新看法。
  2.2 21新世紀的體育概念爭論
  新時期,隨著我國對外開放程度的不斷深化。體育概念研究步入新階段,畢世明、韓丹、王學鋒等學者成為體育概念爭論的主將。概念爭論也開始轉向澄清特定時代、特定語境中“體育”的特定含義。
  韓丹立足法理角度闡明世界20余國的體育含義,發現標準統一的“體育總概念”是不存在的,即使存在,在短時期內更是難以實現的。熊斗寅反對韓丹根據地域劃分學術觀點的提法,在重申他關于體育總概念的表述的基礎上,提出了用“Tiyu”代替“體育”總概念的想法[3]。韓接連發表了2篇論文應對熊斗寅同志的異議。可見,韓認為體育的概念要科學化就必須符合邏輯學上要求的規范性和簡明性。   所以,崔穎波于2007年通過分析中日身體文化領域中上位概念的變遷,論證了將“體育”一詞翻譯為Sport(s)并不是偷換概念。這一時期周西寬、張洪潭和易建東等學者也基本支持“體育整體觀”。其中,張洪潭將體育定義為“旨在強化體能的非生產性肢體活動。”
  韓丹于2011年通過尋找一些國際文件再次闡明“體育屬于身體教育”的觀點。2012年又從體育概念的研究原則、本義、與sport之區分、語詞、工作概念、科學概念等角度對其體育的認識作了歷史階段性的清理。提出要與時俱進的建立體育的科學概念,但相關提法還是限于“體育屬于教育”的觀點之列。
  在“大體育”與“真義體育”的分歧難以達成共識的過程中,很多學者開始反思和批判體育概念研究依據的認識論、方法論,對推動體育概念研究的科學化具有重要意義。楊文軒、陳琦于1995年發文分析了體育概念研究的邏輯學問題,認為“體育本質的泛化”是八十年年代以來體育概念的癥結問題[4]。王學鋒指出體育學者應確立一種講邏輯的理性,把研究問題限制科學語言和科學認知價值領域之內[5]。姜健、孟凡強則從邏輯學的角度考察了中日體育概念的歷史變遷,認為“我國體育概念具有‘歷史概念類集’的辨證邏輯屬性[6]。
  3  結語
  真義體育觀與大體育觀反映了當今對體育本質、功能、目標的不同認識。在揭示真義體育觀與大體育觀基本特征的基礎上,認為雙方論域不同和價值取向差異是導致分歧的根本原因之一。
  參考文獻
  [1] 韓丹.對我國體育認識和概念演變之起源的探討[J].體育與科學,2012,33(1):1-9,55.
  [2] 熊斗寅.現代體育與體育現代化問題初探[J].北京體育學院學報,1980(1):4-15.
  [3] 熊斗寅.“體育”概念的整體性與本土化思考——兼與韓丹等同志商榷[J].體育與科學,2004(2):8-12.
  [4] 楊文軒,陳琦.體育概念的邏輯學問題[J].體育學刊,1995(1):44-47.
  [5] 王學鋒.劃界與批判——論體育概念研究中的主體性思維結構問題[J].體育學刊,2005(5):1-5.
  [6] 姜健,孟凡強.體育概念的辯證邏輯屬性[J].體育文化導刊,2007(1):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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