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技體育功能與競技體育價值的辯證關系
來源:用戶上傳
作者:
摘 要:我國的體育價值研究興起于20世紀80年代末,但時至今日,由于受到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因素的影響, 目前學界關于競技體育價值與功能的概念界定仍不清晰,甚至存在將二者概念混為一談的情況。因此,本文嘗試對競技體育的價值與功能概念進行區分,并在此基礎上對二者的進行理論上的區分。 研究認為:競技體育功能與競技體育價值概念有本質上的區別,兩者之間是互相依存、互相聯系的辯證關系。
關鍵詞:競技體育價值 競技體育功能 辯證關系
中圖分類號:G8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2813(2019)04(a)-0244-02
Abstract:The study of sports value in China began in the late 1980s, but today, due to political, economic, social, cultural and other factors, the current definition of the value and function of competitive sports in the academic circles is still unclear, and even there will be The concept of the two is conflated. Therefore, this paper attempts to distinguish the value and functional concept of competitive sports, and on this basis, the theoretical distinction between the two. The study believes that there is a fundamental difference between the competitive sports function and the competitive sports value concept. The two are interdependent and interrelated dialectical relationships.
Key Words:Competitive sports value; Competitive sports function; Dialectical relationship
受上世紀80年代哲學界“價值”研究熱潮的影響,90年代以后國內關于體育價值的研究明顯增多,在一定程度上拓寬了體育基本理論的研究領域,但也存在著一定的不足。在大部分研究里,競技體育價值與競技體育功能的概念經常被混淆使用。有學者認為價值就是功能,功能與價值沒有區別。即簡單的認為價值就是功能的另一種表述[1]。因此,從理論上理解競技體育價值與功能的區別與聯系,有助于推進競技體育的基礎理論研究的良好發展。本研究將從概念上厘清競技體育價值與功能的辯證關系。
1 競技體育的功能的概念界定
目前關于“功能”這一概念的解釋主要分為以下兩類:即“主觀論”與“客觀論”?!爸饔^論”觀點提出應從事物主體角度來理解事物的功能,這一觀點認為功能和目的二者可以互為交換使用的?!翱陀^論”則認為任何事物的功能都是客觀存在且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目前來看,更多的人支持“客觀論”的觀點。認為事物的功能取決于它的本質屬性,而本質屬性是客觀存在的。
《大辭典》中對功能的解釋是:與“結構”相對,“即事物的特定結構與事物系統在內外部的關系中表現出來的能力和特性。即事物內部組成要素按照一定秩序與結構有機構成的系統整體在與特定的環境相互作用時所產生的結果[2]。競技體育的功能是事物內在的本質屬性,是其內在組成要素、結構排列方式不同而生成的,是競技體育系統內部組成要素之間以及系統與環境之間相互作用時所產生的結果。競技體育實踐活動由于自身所具有的特殊性,而在與人的相互作用中形成的能夠滿足人的需要得到滿足的屬性,且其是否具有滿足人們需要的功能是關鍵。也就是說,競技體育功能是指競技體育本身具有的屬性進入社會群體的視野之后,人在自身需要存在的情況下,滿足人需要的一種內在的特殊屬性。
2 競技體育價值的概念界定
漢語詞典中對價值的解釋是積極、正面的作用。在哲學中的“價值”是指客體功能屬性對主體需要的滿足關系,是表示客體的屬性和功能與主體需要之間作用關系的一種哲學范疇??腕w對于主體的價值主要體現在主體與客體發生價值效用關系時以其自身的功能滿足人的需求[3]。價值并不是客體本身固有的屬性,而是主體對客體及其屬性利用改造的結果,它表明價值主客體之間一種特殊的關系狀態。
要明了事物的價值首先必須要明了價值是什么,事物的價值就是事物的外在的一種屬性,是依賴事物對社會生活所具有的特殊功能。任何事物用其本身具有的屬性,去滿足主體的需要,對主體產生積極的意義,就被主體認為是有用、有意義的,即有價值的。也就說,事物的價值是建立在事物的對人的物質與精神需要的有用性而存在的,其實現過程離不開人與客體之間的對象性關系。
競技體育系統組成要素包括運動員、教練員、場地器材、科研團隊、俱樂部、家庭、政府、媒體等元素。競技體育系統內部組成要素之間不同的排列與組合所產生的結果,就是競技體育的功能。而競技體育價值是外在的,是基于功能而為競技體育實踐活動中的主體所賦予的,它標志著競技體育存在合理性的社會認同。競技體育是人類從事體育實踐活動和認識活動的一個重要方面,競技體育價值強調競技體育主體與競技體育客體之間的相互關系,是競技體育價值客體滿足競技體育價值主體需要所產生的效應,是對競技體育價值主客體關系的一種主體性描述[4]。 3 競技體育功能與競技價值的辯證關系
從內涵上來說,競技體育功能與競技體育價值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彼此有不同的定義和外延。不能因為兩者之間的互相聯系就將兩者等同起來,功能就是功能,價值就是價值,兩者是既本質性的差異,又互相聯系的辯證統一關系。
3.1 依賴性
競技體育價值的發生依賴于競技體育自身具備的功能。價值的形成,取決于競技體育內在的屬性。功能是價值實現的前提與方式。但無論怎么說,事物的價值在于事物對它所承擔的各種社會功能,競技體育價值的產生是基于競技體育自身的有用性發生的。如果競技體育沒有某一方面的功能,也就不會存在相應的價值。它依賴于競技體育的功能而發生。例如,競技體育在政治領域中具有外交價值,是因為競技體育由于其自身屬性的特殊性在國際交往中具有外交的功能,若它不具備外交功能,則政治中的外交價值就無從談起。
3.2 遞進性
競技體育的功能與價值的屬性同源。第一,競技體育的功能是它價值存在的基礎與依據。競技體育的功能是客觀存在的,是競技體育本身所固有的特征,競技體育一經產生就具有一定的功能。競技體育因為自身的本質屬性的功能,要具備滿足社會主體實踐活動中所需要的功能,競技體育功能的存在依賴于其產生的過程的形式,是多種組成要素共同生成的事物的內在屬性,這是它存在的依據。第二,競技體育的功能是價值產生的前提與方式,競技體育價值的形成是基于競技體育本身所具有的功能,且這些具體的效用體現必然是統一于競技體育的整體結構中的。競技體育價值的實現離不開它自身屬性效用的發揮。因此,二者之間的從來不是對立分割的關系,而是深層次的遞進關系。
3.3 時代性
競技體育體育的功能與價值都是具有時代性的,都隨時代變化而變化。不同時期的經濟發展水平、政治環境、以及以及不同的社會道德觀念,都會直接或間接的投射到競技體育的功能上,從而進一步影響價值的發生。每個時代都有自己的主流價值觀,事物的功能就會受其影響,這不僅體現在競技體育自身發展的變化,還體現在不同時代競技體育主體對競技體育實踐活動方式的選擇。例如隨著時代的變革與發展,競技體育已不單純是競技場上運動員的角逐,更多的人們將觀看競技體育比賽當成一種釋放壓力的活動,競技體育的娛樂休閑功能日益凸顯,并在一定程度上帶動相關競技的發展,因此,在不同的時期,競技體育的價值與其功能的演變會表現出同時代的變革特征。
4 結語
競技體育的功能主要反映的是其本質屬性之間的相互作用,最終由競技體育功能歸屬的主體或客體屬性來決定,競技體育價值反映了競技實踐活動客觀的主體特征。 是一種合乎目的的主客體關系。功能是一種客觀的因果聯系;可以說,競技體育價值研究要回答的問題是“競技體育應如何”,而競技體育功能要回答的問題是“競技體育能如何”,或者說,競技體育價值反映實踐活動中主客體之間的內部聯系,競技體育功能體現了實踐活動中主體與客體之間相互作用過程時同其外部環境的聯系。簡言之,競技體育功能反映了競技體育內部組成要素之間的關系,競技體育價值則回答了競技體育在社會結構中的地位問題。競技體育功能是競技體育價值落實的前提和方式,而競技體育實踐活動價值的產生又是競技體育功能的體現和結果。
參考文獻
[1] 蔣紅霞,朱興林.我國體育價值研究的進展、不足及趨向[J].山東體育學院學報,2018,34(5):37-43.
[2] 現代漢語大詞典編委會.現代漢語大字典[M].上海:世紀出版集團,2002.
[3] 李德順.價值論[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7.
[4] 顏天民.競技體育的價值研究[J].體育科學,2000(1):26-28.
轉載注明來源:http://www.hailuomaifang.com/1/view-1483645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