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儒、墨為例的名學思想與亞里士多德概念學說的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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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運用中西邏輯比較的方式分析中國古代有無邏輯、有何邏輯的討論曾盛行一時,然這種比較研究也存在重“比附”而輕“比較”之問題。不同的歷史文化孕育出不同的邏輯思想,在中國古代和古希臘,基于其各自的歷史背景,分別出現了以儒、墨為例的名學思想和亞里士多德的概念學說,通過梳理這兩種學說的主要觀點,從討論的焦點、“類”思維的體現和兩個系統的整體觀三方面比較中西傳統邏輯思想中的共性和特性,能夠說明中國古代邏輯思想并非一些人所說的是西方傳統邏輯思想的中國化,即“在中國的邏輯”。這種老問題的新視角研究,亦可進一步說明應該以何種方式研究中國古代邏輯思想。
關鍵字: 名學思想;概念學說;先秦;亞里士多德;傳統邏輯;思維特性
中圖分類號:B81-0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7394(2019)01-0097-08
自19世紀末至今的百多年中國邏輯史研究中,“中國古代有無邏輯?”“如果有,是什么樣的邏輯?”這是中西邏輯比較時無法回避且必須回答的問題。而在早期的中西邏輯比較的研究中,往往只關注二者的聯系和共同之處,忽視由不同的歷史文化孕育出的特性和結構之不同。之后在20世紀末21世紀初的反思及繼續研究中,這兩個問題應該說是得到了基本的解決。而今隨著研究觀念的不斷修正,研究視野的不斷擴大,研究方法的不斷更新,我們仍然可以對這個老問題進行新的闡釋。
以中西名(概念)學為例,自19世紀末開始,先秦的名學歷來被人解釋為中國古代的邏輯學。[1]而“名”也通常和傳統邏輯中的“概念”并為一談。1然而先秦名學與西方傳統邏輯的概念學說并不盡相同。其中,以儒、墨之名學思想和亞里士多德概念學說為代表:先秦時期,儒家的思想與墨家的學說一起被稱譽為“顯學”——“世之顯學,儒墨也”(《韓非子·顯學》),[2]37其對名實關系的討論是中國古代邏輯中極具代表性的重要理論學說;亞里士多德對概念的探討則是西方傳統邏輯中概念的基礎和起始。將其二者進行比較,通過微觀之處和宏觀系統兩方面的差異分析,探究當我們不再一味按照西方邏輯形式對應中國邏輯因素時,中國先秦名學思想的特性是怎樣的,我們又應以怎樣的方式去研究。
一、兩種不同的歷史文化背景
邏輯的產生與它所處的歷史文化背景密切相關,不同的歷史條件能夠孕育不同的認知模式和思維方式。了解相應的歷史文化背景,對儒、墨之名學思想與亞里士多德概念學說的比較研究有基礎性的作用和意義。
(一)中國先秦時期的歷史文化背景
在政治方面,及至春秋戰國時期,以往等級森嚴、注重禮儀、一切以王的意志為轉移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的情狀發生變化,“高岸為谷,深谷為陵”,王權逐漸被削弱,各地諸侯權力日益壯大,出現“禮崩樂壞”“名實淆亂”、等級不分的局面。奴隸制王朝逐漸向封建制過渡。在這個政治格局出現大混亂的時期,思想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放。士階層興起。面對“名實相怨”之局面,各家學派眾說紛紜,迎合著各自代表階層的需要。
在科學技術方面,先秦時期的手工業不斷發展,但大多科學技術的發展均為了日常的生活服務,如農具的改進。那些不能直接服務于人們生產生活的科學技術則被斥為“屠龍之術”,科學理論則不受重視,甚至被排斥,[3]體現了先秦時期在科學技術方面重實踐而輕理論的特點。與之類似,數學在先秦時期的發展也主要服務于日常生活,尤其服務于農業,例如農田的測量、土地面積的計算等??梢娔切┧急嫘缘睦碚摽茖W在先秦時期并不被重視,也就無法在思想中發揮作用。
除此之外,先秦時期強調“天人合一”的整體性思維。這種整體性思想帶有直覺性、經驗性的特點,也就是說,常常憑借直覺和經驗對事物進行總體認識。[3]因此,在中國傳統的認識方式和思維模式中,我們常??梢钥吹饺狈硇运伎己托问椒治龅闹庇^之說。
?。ǘ┕畔ED的歷史文化背景
古希臘的政治文化和對科學技術的側重與中國先秦時期完全不同。就政治而言,古希臘實施奴隸主民主制。與中國先秦時期的專制王朝相比,這種通過法律保證公民權利的形式使得民主觀念在古希臘時期便深入民心,融入于古希臘人民的生活和思想中。相對開放的政治形勢有利于思想的開放,因此,在古希臘時期,論辯和修辭成為人們必須具備的知識,這也為邏輯的產生和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在科學技術方面,相比于注重實用性的器具,古希臘文化崇尚思辨,注重求知精神。亞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學》中說:“不論現在,還是最初,人都是由于好奇而開始哲學思考,開始是對身邊所不懂的東西感到奇怪,繼而逐步前進,而對更重大的事情發生疑問?!盵4]31可見,在古希臘文化中,科學的發展還始于人們對所在世界的思考,而不僅僅是為了生存。在數學方面,古希臘文化也與中國先秦時期重實用數學不同。古希臘人構造了理論幾何學,由此從數學的實用性轉向了數學的理論抽象性,強調用數學公理進行形式化的推導和證明。這也反映出古希臘文化中,人們在進行對事物的認識和思考時,更習慣于對具體事物的分析并擅于將其抽象化、形式化,如畢達哥拉斯提出數是萬物的本源。數不再是具體的可感事物,而是抽象的。這種形式化、抽象化的思維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對形式邏輯的產生起到了積極的推動和促進作用。
由此,先秦時期的中國和古希臘在政治、科學技術尤其是數學方面都有所發展,但其發展的方向不同。中國先秦時期的政治側重“人治”,強調專制,相對而言,古希臘政治側重法治,強調民主;中國先秦時期的科學技術注重實用,古希臘則更多關注技術本身的發展和思維的創造。這也導致了中國先秦時期整體思想的直觀性和經驗性,而古希臘思想則具有抽象性、分析性的特點。 二、不同背景下的不同思想
?。ㄒ唬┲袊惹厝濉⒛P于“名”的思想
1. 孔子的“正名”思想
因當時社會動蕩,正值制度過渡時期,面對宗法等級受到嚴重威脅,禮樂之名形同虛設的政治局面,孔子最早將政治和“正名”問題相結合,提出“政者,正也”(《論語·顏淵》)。正名的目的,即為了正政。
“名”作為名詞是指事物的名稱,人的名聲、名望,人倫之間的名分等。與政相應之“名”則指名分,即君臣、父子之名分。[2]41孔子強調君臣、父子之等級名分,認為“正名”的途徑有以下三點。
首先,對君臣而言,身為君主,要符合君主之名的要求和規范——“上好禮”。君主推崇禮,講究以禮治國,才能正君主之名。就臣而論,則要以禮事君,對君主忠誠而尊敬,“勿欺也,而犯之”(《憲問》),不可欺君,且要敢于諫言,才符合臣之名。
第二,對父子而言,孔子強調為人子者,要盡孝?!吧轮远Y,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保ā稙檎罚┘丛诟改冈谑罆r,要以禮盡孝,尊重父母,孝敬長輩,當父母百年之后,則同樣要以禮對其進行送葬和祭拜,方符合子之名。
第三,對器物之名孔子同樣提出了帶有政治倫理色彩的說明。他認為禮、樂之器物雖自身本如普通器物一般,但既然另外含有對等級和名分的象征之意,就要按照標準和規則進行使用。類似于“觚不觚”的現象,則是器物之名與其之實相亂。
孔子的正名主張可以歸結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不僅如此,名實之間的相符還要以禮——周禮為標準,方能實現名正言順,事成而禮樂興,不致民無所措手足。
2. 荀子的“制名”思想
荀子繼承了孔子的“正名”思想,同樣從政治和倫理角度探討“名”之理論。他在其《正名》篇中認為,“王者之制名,名定而實辨,道行而志通”(《荀子·正名》),各物之名稱能夠得以確定,人們才能對客觀事物分辨清楚,而人們的思想也能得以相互理解和溝通。制名之目的在于“上以名貴賤,下以辨同異”(《正名》),由此可看出,荀子的名實思想不僅是對孔子“正名”理論的繼承,還將其進行了擴充和發展。名實關系并未局限于政治范疇,而被擴展至對一般事物的思考和判別。為此,荀子提出“制名以舉實”(《正名》)來說明“名”的重要作用和意義。
在《正名》一篇中,荀子首先對各物之名進行了解釋,提出“后王之成名:刑名從商,爵名從周,文名從《禮》”(《正名》)。隨后指出制名的依據為“天官”。人們對各物的感官大致相同,一物之名要符合大家對實的感官才能讓大家根據其名而分辨其實之異同。由此,荀子提出制名的一個重要原則,即“約定俗成”(《正名》)?!懊麩o固宜,約之以命,約定俗成謂之宜,異于約則謂之不宜。名無固實,約之以命實,約定俗成謂之實名。名有固善,徑易而不拂,謂之善名。”(《正名》)名稱本沒有合不合適,約定俗成之名即可為合適之名;名稱本身也沒有固定的指代,約定俗成之實則可為一名所指之物;有很好的名稱,簡單明了不違背人的感官,就是好的名稱。在制名時還需要注意的關鍵在于要考察被制名之物的實質,所謂“稽實定數”(《正名》)。形狀相同而處于不同空間,則視為兩個東西;若形狀發生變化而本質沒有變,則仍為同一事物。掌握了物的實質,才能在“舉實”之時不出差錯。
荀子還就名能夠述說的事物種類的多少對名進行了分類,分為共名和別名。例如“物”這種可概括世間萬物的名被稱為“大共名”,而“鳥獸”此種可概括部分事物的名可被稱為“大別名”。共名之上還有共名直至不可再共,別名之下還有別名直至不可再分。
除此之外,荀子對名實相亂的幾種情況進行了分析和批判。其一為“用名以亂名”(《正名》),用名表面的名稱混亂實質的名稱,如“圣人不愛己”(《正名》);其二為“用實以亂名”(《正名》),用混亂實際來混亂正名,如“山淵平”(《正名》);其三為“用名以亂實”(《正名》),用混亂名稱來混亂其實際,如“有牛馬非馬也”(《正名》)。要避免這幾種名實相亂的情況,需堅定約定俗成之原則,“以其所受悖其所辭”(《正名》)。
3. 墨家“以名舉實”的思想
與為統治階層服務的儒學不同,墨家代表了社會下層手工業階層勞動者,其思想相比儒學的重禮儀和等級名分,更多地關注了自然領域中名的運用和意義。
《墨辯》把概念和表達概念的語詞一概稱之曰“名”。[5] 17“言,出舉也。”(《墨子·經上》)“言也者,諸口能之出名者也。名若畫虎也。言也謂,言猶名致也?!保ā督浾f上》)話語就是把人們反映的東西表達出來。話語是人們把名稱說出來的行為。名就像畫虎。言就是謂,言是由名組成的。此段表達了墨家名學關于名的意義的三層解釋,即名作為一物之名稱,是對客觀之物的一種反映,并通過語詞的形式表現出來,正如畫虎是通過畫的形式將虎反映出來;名作為一物的概念,必然要將此物的實質和特性表現出來,其形式是主觀的,表達出的內容是客觀的,如畫為主觀表達的方式,而所畫則是對客觀的描述;既然名同時也是表達概念的詞語,那么在我們使用一物之名時,則是對一物之概念的表達。需說明的是,墨家從語詞中區分了概念。“謂:命,舉,加?!保ā督浬稀罚┟倪\用有三種:命名,反映實,假借。用來命名事物的名稱和反映事物本質的概念并非同一物。
此外,“言猶名致也”(《經說上》)還說明了名作為舉實的概念是構成言的基本單位。名的作用不僅體現在對言的構成上,更重要的是其舉實之用,能夠切實地反映出客觀之物。“以名舉實,以辭抒意,以說出故”(《小取》),可見“名”能夠舉實是“辭”(判斷)和“說”(推理)能夠亦發揮其作用的基礎。
在《墨辯》中同樣提到了“名”的分類。按其外延的大小來分,“名”可分為“達名”“類名”和“私名”。其中“達名”的外延最大,是根本概念或最高的類,一切別的概念都從他敷衍出來。[5]25“類名”則指不同事物按其相同屬性來劃分。而“私名”則與荀子所謂“別名”類似,不過它僅指個別的具體的單個事物。這三種名之間并非相互獨立,而是相互聯系的。“達名”是最高的類,而“私名”則是從類的一般中具體出的個別。是以《墨經》中就正名問題提到“惟吾謂,非名也,則不可,說在仮”(《經下》)。只承認自己所指的“私名”而不承認其所在“類名”是不可的,因為“類名”可以反過來(既是彼,又是此[5]28)。《墨辯》中還提及按是否“以形貌命”分為“以形貌命”和“不以形貌命”的兩類“名”;“以舉量命名”和“不以舉量命名”的兩類“名”;可作為普遍概念的“名”,如“類名”,和集合概念的“名”,如“牛馬”。這些“名”的分類體現了《墨辯》名學對具體和抽象、一般與個別的辯證認識。 除了明確名外延上的分類之外,《墨辯》亦分析了“名”在內涵上的異同。“同:重、體、合、類。異:二、不體、不合、不類。”(《經上》)在討論“名”的異同問題時,根據“同”和“異”的定義明確被考察詞的定義,方可不出現混亂。如《墨子》一書中攻與誅的例子,墨子提到“子未察吾言之類,未明其故者也。彼非所謂攻,所謂誅也……” (《非攻下》)可見明確一詞的定義是進行闡說和交流的重要前提。這也貼合了“名”作為言的重要組成的作用。
盡管儒、墨兩家代表了不同的政治階層,但其名實思想確有相通之處。其一,他們均肯定了“正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其二,對名之類進行了劃分;其三,對如何正名給出了一定的規范??傮w而言,以儒、墨為例的中國先秦名實思想體現了當時社會思想一定程度的解放,著重于對名實之間內涵性的解釋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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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里士多德并無專門闡述概念的論文,而是在其《工具論》、《形而上學》等著作中進行討論研究。因古希臘的歷史背景和中國先秦時期全然不同,沒有出現名實相亂的復雜政治局面,所以在亞里士多德的概念學說中,主要探討的不是名實關系的規正,而主要關注了概念本身的問題。
要按照亞里士多德的學說來闡明概念的本質,首先必須注意到范疇的學說。[6]在《范疇篇》中,亞里士多德區分了十種范疇。“一切非復合詞包括:實體、數量、性質、關系、何地、何時、所處、所有、動作、承受。”[7]這十種范疇能夠述說一個主體但并不存在于單一主體中,無法被更高級的種概括,由此,范疇是詞義的最高的種。[8]12此外,“就自身而言的存在如范疇表所表示的那樣,范疇表表示多少種,存在就有多少種意義?!恳环懂牰急硎疽环N與之相同的存在”。[4]121-122范疇與存在相統一,其作為存在的最一般的規定性,是存在的規定性之最高的種。[8]124這就將范疇和語詞以及存在的本質聯系到一起。若把概念理解為詞義,范疇是具有最高普遍性的概念,如本質、時間等。其他概念均屬于其中,如人、馬等詞屬于本質;昨天、現在等詞則屬于時間。除此之外,因范疇也可被看作存在的規定性的最高的種,那么同范疇相聯系的概念也同存在的本質相聯系。概念表達一物的同時也是對其存在的實質的說明和規定。在亞里士多德看來,不存在單獨的概念。每一個概念都有其要規定的對象,即只有解釋對象本質時,它才是概念。
除了范疇學說外,亞里士多德關于謂詞的學說2也包含了對概念的說明。在其謂詞學說中,概念與定義緊密聯系在一起。他認為定義乃是揭示事物本質的短語,[9]357而概念則是表示一物存在之實質的名。在亞里士多德的邏輯中,確定某物是什么,即確定其概念的方法是從個別中抽象出每個個別均具有的東西作為表述這個東西的定義,使其抽象出的東西僅屬于被定義的屬。在這里需說明定義中的種和屬以及它們之間的關系。屬是可以表述許多單一事物的本質;種是可以表述許多區分為屬的單一事物的本質;與種在一起的一切屬方面的屬差都要形成一個屬,[9]484可見屬是通過種加上被稱為屬差的新規定性而形成的。由此,屬和種均可看作事物本質的概括,但種的外延大于屬,且在一定條件下種和屬可以相互轉化。舉例來說,男人作為屬可表示個別的人,包含于人這個種中,而當人作為屬時,包含于生物這個種中。單就種和屬這兩個概念而言,二者的關系為種決定屬并先于屬,例如一物必然先是生物,才能再分為水生生物或陸地生物。明白了種和屬的概念,通過種加屬差形成的定義,構成能夠述說事物本質的概念。
亞里士多德同樣對事物的名稱和概念做了區分:同名同義之名,如人和牛,都是生物,也都具有生物的本質,但具體來說人和牛的概念又是不同的;同名異義之名,如人和桌子,都可被成為物,但其本質并不相同。因此,建立在事物間的種屬關系的基礎上,一物之概念和一物可被稱為的名并非完全一致。
因為概念在表述一物是什么時與定義緊密相連,甚至于亞里士多德將概念和定義等同,3所以當我們表述一物之概念時便帶有該物是什么,或該物屬于什么,有什么本質屬性,以何種形式存在的判斷。當概念作為一種判斷出現時,便具有真值,其判斷的標準則是是否符合客觀事物的本質。這也為亞里士多德進行形式判斷奠定了概念意義上的基礎。
由上,儒、墨之名學思想和亞里士多德均對名(概念)給出了解釋,認為其表達了事物的實(本質),并對其進行了類(種屬)的劃分。二者的不同之處在于,儒、墨之名學思想側重政治作用,將名和政治之實緊密聯系在一起,強調名實之正;亞里士多德的概念學說,認為概念是對事物本質的抽象,將其與該物之定義聯系在一起,強調概念本身的意義和作用。
三、不同思想的同異比較
以上,通過對儒、墨的名學思想和亞里士多德的概念學說的概述我們可看出它們研究的目的、對象和內容不盡相同,但這并不意味著沒有可比較之處或者沒有比較的意義。雖然是不同的思想系統,但不同的思想也有其共性,并且通過對比不同邏輯思想的特點有助于我們進一步對其了解、研究并建立對邏輯思想的整體感知。
?。ㄒ唬╆P于討論的焦點
無論是中國先秦時期的關于“名”的學說,還是亞里士多德的概念學說,其實質都離不開名稱與物的關系。荀子提到制名的關鍵在于考察事物的本質,而《墨辯》中亦提及名乃對客觀之物的反映,亞里士多德將概念理解為反映一物之實質的名,以上均體現了中西邏輯中關于名(概念)的思想的共性,即名乃反映對象并可表述對象之本質的名稱。
在此基礎上,二者就不同的焦點進行了討論。首先關于名(概念),孔子的名為名分,帶有濃烈的政治意味;荀子繼承并發展了孔子對名的學說,在《正名》一篇中較為系統地解釋了名作為一物之名稱如何產生;墨子區分了語詞和名(概念)的不同;亞里士多德的概念與墨子最為接近又不完全相同,他同樣區分了一般的名稱和概念,但在進一步的研究中,與墨家對名關注的角度則不同。結合中國先秦時期特殊的歷史背景——“名實相怨”之局面,先秦名學更多地關注了名和實如何能夠得到規正,即名實相符。從孔子的“正名”到荀子的“制名”,包括代表手工勞動者而非統治階層的墨家名學,均受到政治因素的影響,從對名的解釋、作用、分類等角度說明“名”如何能與實相稱。而古希臘并未出現這種局面。亞里士多德更多地討論了概念本身具有的性質而非關注于如何使概念能夠和實物相匹配。 先秦名學的名(概念)多與政治相關聯,而亞里士多德邏輯的概念更多地同邏輯思維中的定義和判斷結合,分別體現了求治、求真的精神。
(二)關于“類”
“類”是中國先秦邏輯思想中的一個非常重要的范疇,它是關于定名、立辭、推論的基本概念。[10]當作為定名的標準時,“類”具有許多相似或相同事物的綜合之“種類”的意蘊,而確定一物之概念則是事物之類和認識之類的辯證統一。[10]
在先秦名學和亞里士多德的概念學說中,“類”思維均有所體現。如荀子將名分為“共名”和“別名”;《墨辯》中直接將“名”的分類之一歸為“類名”,用于指代具有同一屬性之物之名;亞里士多德在討論定義問題時對種和屬進行的分析,都體現了在對名(概念)進行劃分時,“類”作為劃分的標準和依據不可缺少。之所以能夠稱其為同一名,乃因其可被歸為一類。然就對“類”的關注角度而言,中西邏輯思想體現出差異。
先秦名學更多地從內涵角度來考察“類”。盡管儒、墨兩家在“名”的分類上具有對名(概念)外延的思考,但就其所討論的名實關系而言,名和實之所以能夠契合的標準乃是從內涵角度來看,名之類能契合實之類。在具體的論說中,也有所體現。如荀子對“名實相亂”的三種情況進行分析,體現的是名與實在內涵意義上的異,反應在“類”概念中,則是類與類內涵上的異;《墨辯》中對名的同異分析也是從內涵方面考察類之間關系的結果。
亞里士多德對種和屬的分析則是從外延的角度,對概念的范圍進行分類和規劃,形成了種和屬之間的關于類的不同關系。屬表示單一事物的本質,同一屬從外延的角度在某一方面屬同一類,而種則表述許多屬的本質。亞里士多德在研究種和屬的關系時,亦從外延角度入手,劃定種的外延大于屬而在加上屬差的新規定后,種屬關系呈一種辯證的狀態。雖然先秦名學例如墨家名學在對名的分類上也有異曲同工之處,但僅停留在“名”的分類上而沒有從這些具體論述中概括出“屬種關系”這樣的概念。[11]因此,與亞里士多德對類的種屬外延關系的分析相比,先秦名學更多地關注到“類”的內涵異同。單就對“類”概念本身的研究,先秦名學較亞里士多德的傳統邏輯更深入一些。
?。ㄈ暮暧^角度比較不同系統
雖然先秦名學包含多家學說,不同派別,但相對于西方的傳統邏輯中的概念學說,先秦名學可被看作一個整體。在這個整體中,存在圍繞名實關系這個焦點問題及其衍生問題的各種理論和分析。雖然各有觀點,但這些觀點體現出的思維形式從整體上而言是統一的。
從中西的名(概念)學研究的異同可看出,先秦名學重內涵而輕形式。亞里士多德的概念學說則體現了將概念所在的系統形式化、思辨化的特點。亞里士多德從外延的角度入手,以范疇概念作為引入,從一般的物之名稱中將指示物之特有屬性使其是其所是的具有普遍意義的概念分離出來加以研究,并從謂詞學說的角度,賦予概念以定義的形式,將概念和判斷聯系起來,由此,對概念的研究不再是僅對概念本身是什么的研究,而是在一個新的高度上,以邏輯思辨的形式,在邏輯整體的判斷推理系統中討論概念的意義與作用。不僅如此,亞里士多德還將概念與存在的本質相聯系,使得概念具有形而上學的意義。這是先秦名學系統中所缺少的對概念意義的理性反思。
然而,與亞里士多德的形式化、思辨化的概念學說不同并不意味著先秦名學不是邏輯,沒有邏輯價值,而恰恰相反,先秦名學因其獨特的歷史因素和文化因素豐富和補充了傳統邏輯缺少的東西。就先秦名學自身而言,正因其包含各家學說,這些學說又起源于類似的歷史條件中,因此,在對“名”進行研究時,先秦名學呈現出的是自身的多樣和對自身的補充。依然以儒、墨為例,正如我們所知先秦名學主要圍繞名實關系進行討論,儒家代表統治階層,認為事物應符合其名分,帶有政治和倫理的思想;而墨家則代表手工業者等底層人民,認為一物之名應貼合其所指之實,體現了唯物主義的觀點。這樣看來,在先秦名學系統的內部存在相互不一致的地方,但若我們不將其置于完全等同的條件中,因其所代表的階層,所思考的角度不同,所以與其說是矛盾,不如說是同一問題的不同方面。對于同一學派的思想來說,以儒家名學思想為例,從孔子的“正名”到荀子的“制名”,從實要符合倫理等級中的名分到名在制定的過程中亦要符合實的本質。這體現了一家之論在研究的進程中不斷發展。當我們把先秦名學作為整體同亞里士多德的概念學說進行比較時,雖然先秦名學不能達到目前對傳統邏輯的定義的標準,但它豐富了邏輯的表現形式和研究角度。不同于亞里士多德對概念的形而上學的、形式的討論,先秦名學的方式則是以一個問題為中心點,向外延伸出不同的研究點,而就其中心問題——名(概念)的內涵而言,其深度在一定意義上大于亞里士多德對概念的研究。
不僅如此,相較于亞里士多德概念學說中體現的求真求知的精神,先秦名學體現的更多的則是求善求治精神,集中表現在與政治和倫理的結合中。如孔子“正名”的目的是“正政”;荀子“制名”的目的是“上以名貴賤,下以辨同異”,甚至包括墨家在內,對于“名”的解說也都離不開自身代表的階層而非對該問題進行單純的思維的思考,“明是非之爭,審治亂之紀”?!吧啤笔窍惹孛麑W的一個重要標準和目標,治則是先秦名學思想被用以實現政治之善的方式和結果,求善求治是先秦名學集中體現的精神。
由此,雖然先秦名學不可避免地在思維上缺乏理性反思和系統的思辨,但其在研究問題時體現出的多樣性,互補性、延伸性和求善求治精神使得先秦名學在名(概念)的研究中至今仍有意義和挖掘價值。
以上,通過對不同歷史文化背景的簡述,我們了解到從歷史文化角度而言中西方就存在巨大差異,而由其產生的思想自然受其文化的制約而不同。我們如果以儒、墨為例,通過比較孔子、荀子、墨家的名學思想并和亞里士多德的概念學說,能夠從討論焦點的不同、“類”的研究角度差異到整體系統的差異分析,得出與亞里士多德概念學說的形式化、系統化、思辨化的思想特征不同,先秦名學呈現的是內涵性、整體性、延伸性和具有求善精神的思維特征的結論。也正是由于先秦名學的這種特性與其所處背景的緊密聯系,使得我們在對其進行研究時不能脫離歷史因素和文化制約單純將先秦明確同西方傳統邏輯進行比照。 四、對先秦名學的研究方法的探究
對邏輯的分析不應是孤立的、封閉的,更不能因為目前對邏輯的主流定義而忽視其他邏輯思想的重要性。對邏輯的研究態度應是尊重其多元化,保留其共性,在異中追尋和探索邏輯整體的走向和發展。
(一)歷史和文化相結合
恩格斯曾經說過:“每一時代的理論思維,從而我們時代的理論思維,都是一種歷史的產物,它在不同的時代具有完全不同的形式,同時具有完全不同的內容。因此,關于思維的科學,也和其他各門科學一樣,是一種歷史的科學,是關于人的思維的歷史發展的科學?!盵12]對邏輯思想的研究也不能脫離其所處的歷史文化背景。自古至今,人類的一切觀念、思想,都是由現實的、從事具體的社會活動的人所創造的。它有其歷史定位,并且也為現實的歷史所制約。[13]先秦名學是先秦社會文化的產物,它的發生演變過程也是一個文化過程。[14]它既是先秦時期歷史和文化在思維上的反映,同時也受到了歷史條件和文化發展的制約。這也是先秦名學重點體現出求善求治精神的來源和起因。若忽視歷史和文化的影響,那么我們對先秦名學的思維方式和特點的研究則會陷于不明所以的狀態。不僅如此,在歷史的進程中,文化處于不斷演變的狀態,那么先秦名學受其影響和制約也會發生相應的演變。在研究先秦不同時期,不同階段的學說時,以當時的文化特征為基礎,通過歷史分析和文化詮釋方能更好地掌握不同時期和階段的先秦名學的思想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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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名學是一個包含各家學說的龐大的體系,在進行比較研究時,就其自身而言,分為自身的縱向比較和橫向比較??v向比較中,如上所述,需結合所處的歷史文化背景,在不斷演變的過程中分析不同時期思想的特征,總結其共性和個性從而得出發展所在,制約所在。橫向比較中,亦要結合不同學說代表的文化、流派和階層,不能一味地認為其互相否定,而要站在一定的高度討論不同角度的思維和它產生的觀點。
先秦名學與亞里士多德的概念學說進行比較之時,不能一味比附亦不能一味否定先秦名學的價值,而要求同存異,在不同的基礎上研究其共性的聯系,例如,荀子、墨家和亞里士多德對名(概念)討論的目的,內容不盡相同,但就名(概念)在與實的關系上都強調了名(概念)要反映實的本質;在其共性的基礎上討論其各自的特性,例如,亞里士多德在討論概念是什么是強調了概念本身是存在的規定性,使得概念脫離了語詞的意義而上升到本體論的高度,雖然墨子也將概念抽象出來,但未能從存在的規定性將其加以分析;然而荀子在“制名”原則中強調了約定俗成的原則,使得“名”的問題從名與實的關系上升到對于“名”本身的探索和研究,雖然亞里士多德也提到過名詞的約定俗成4,但并未將其作為“名”本身存在的原則進行討論。在如此比較的過程中,我們能夠更好地把握不同學說的思維特征和研究內容的深度及廣度。
總之,同西方傳統邏輯進行比較不失為研究先秦名學的有效方法,而如何有效地進行比較是我們更應該關注的問題,不再是單純地附庸,而是處于相對可觀的狀態下,正視兩者的不同,在共性中把握差異,這不僅能使我們發現先秦名學的真實面貌,更能使邏輯這個龐大的系統慢慢顯出其真實的樣貌。
注釋:
1依據這一定位,挖掘墨家辯學所含有的與西方傳統形式邏輯的對應點。例如,名即概念。
2亞里士多德在《正位篇》第1卷第4~9章里分出了四種關于對象的陳述樣式,即賓詞與主詞的四種關系:(1)表現為定義的關系;(2)固有的東西;(3)種;(4)偶然的東西。同時,他指出,這四種陳述樣式總是屬于某個范疇。這一關于四種陳述樣式的學說,后來被稱為關于謂詞的學說。
3概念,作為回答“某物究竟是什么”這一問題并揭示存在實質的思想,它不是別的,就是被稱為定義的一種判斷。
4名詞是因約定俗成而具有某種意義的與時間無關的聲音。
參考文獻:
[1] 陳聲柏.先秦名學與亞里士多德的范疇[J].蘭州大學學報,2003(2):73-77.
[2] 崔清田.名學與辯學[M].山西:山西教育出版社,1997.
[3] 張凜凜.墨家與亞里士多德邏輯思想比較研究[D].哈爾濱:黑龍江大學,2013.
[4] 亞里士多德.形而上學[M]//亞里士多德全集(第七卷). 苗力田,譯.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3.
[5] 陳孟麟.墨辯邏輯學[M].濟南:山東人民出版社,1979.
[6] 阿·謝·阿赫曼諾夫.亞里士多德邏輯學說[M].馬兵,譯.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1982:171-172.
[7] 亞里士多德.范疇篇[M].見亞里士多德全集(第一卷). 秦典華,譯.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6:5.
[8] 彭漪漣,馬欽榮.邏輯學大辭典(修訂本)[M].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10.
[9] 亞里士多德.論題篇[M].亞里士多德全集(第一卷).徐開來,譯.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6.
[10] 張曉芒.中國古代從“類”范疇到“類”法式的發展演進過程[J].邏輯學研究,2010,3(1):89-113.
[11] 馮必揚.試論我國古代哲學家未能發現三段論的原因[J].哲學研究,1993(8):74-78.
[12] 馬克思,恩格斯.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84.
[13] 張曉芒.比較研究的方法論問題——從中西邏輯的比較研究看[J].理論與現代化,2008(2):69-73,81.
[14] 翟錦程.先秦名學研究[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5:20.
The Comparison Between the Ming Theory of Confucianism and Mohism and Aristotle’s Conception Theory
ZHANG Bei-si
(School of Philosophy, Nankai University, Tianjing 300350, China)
Abstract: The discussion of whether or not there was logic and what logic was prevalent in ancient China was analyzed by comparing Chinese and Western logic. However, this comparative study also has the problem of attaching more importance to “comparison” than to “comparison”. Different historical cultures breed different logical thoughts. In ancient China and ancient Greece, based on their respective historical backgrounds, there appeared Confucianism and Mohism as examples of the famous thought and Aristotle's concept theory. By sorting out the main points of view of these two theories, this paper compares the traditional Chinese and Western logos from three aspects: the focus of discussion, the embodiment of "class" thinking and the holistic view of the two systems. The commonness and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ompilation thought can explain that the ancient Chinese logic thought was not what some people said was the Sinicization of the western traditional logic thought, that is, the “logic in China”. The new angle of view of this old problem can further explain how to study ancient Chinese logic thought.
Key words: Ming theory; Concept theory; Pre-Qin; Aristotle; traditional logic; mode of thin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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