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金融公司治理問題的幾點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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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當前我國的金融公司大多都是集中解決兩種代理問題,但是,投資金融公司的業務代理的獨特性質,導致對其他金融公司治理方式產生了沖突,使得其行業的治理機制表現出明顯的不同,而不同之處也就明顯表現在了雙重代理,以及金融業務非透明性的問題上,使得公司在成功轉型之后面臨著高風險、高標桿的風險問題,過度依賴某一單一的金融投資模式也會造成金融公司治理問題的擴大化,還有“高管高薪資”,導致基層工作人員工作沒有動力。通過對我國金融公司治理問題的幾點探討和研究分析,希望能夠對金融公司有一定的幫助和借鑒。因為金融行業是屬于高風險的一個行業,最為金融公司行業的主體,要勇于承擔起控制風險的責任和重擔。本文通過簡要的分析,對當前金融公司治理的地位和作用作進一步的考量。
關鍵詞:金融公司;治理問題;幾點探討
由于資源的來源和利用率的不同,我們可以把金融公司的治理問題劃分成兩大類,首先是外部公司治理機制,這一機制包含了投資者保護的外部法律環境、產品市場競爭、控制市場權限以及市場聲譽,另外一種機制是公司內部的治理機制,包括了對大股東的治理、對董事會及經理人的獎勵機制和財務融資等機構投資的具體實施細則,這兩種治理機制之間的關系是非常緊密的。針對我國當前許多金融公司所面臨的困境來看,應當及時針對金融公司的治理問題進行深入的思考,并對金融公司的治理做出進一步的警示,特別強調出金融公司的治理對于未來發展的重要地位。
一、對金融公司治理問題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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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公司是作為投資金融的主體而存在的,在我國金融市場當中具有重要的社會地位和影響,同時,金融公司也是金融資本市場能夠健康穩定發展的一個支撐。金融公司作為資本市場的一位重要參與者,對于資本市場的有效調節都具有重要的意義和影響,同時金融公司如何提高社會資金的有效利用率及如何能夠有效地降低企業的成本問題,都將會是金融公司未來發展的一個重要里程碑,推動產業資本的有效形成,進而促進各方面社會生產力的提高。與此同時,對于企業的投資者和籌資人來說,金融公司的成立和發展,對于新的金融模式有著評估價值的作用,可以更加充分的整合金融市場的有效資源,促進金融市場利潤的有效分配,有效地保障了金融投資的順利進行及融資的詳細分析報告,有效地維持并穩定了金融投資的流動性和穩定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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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金融公司的治理機制都是能夠體現出投資銀行的獨特性質,大致表現在兩個方面上。首先,其本身就與其他金融公司的治理特點不同,比如在風險防控機制上的治理作用,金融公司需要一個短期的金融投資市場對其進行有效的市場監管,并通過不斷加大對其的監管力度,以此來保證自身運作的科學性和規范性。第二,目前金融公司兩重代理成本過高,非透明性的管理措施使得在大股東治理問題上以及產品要素的市場競爭上,都應表現出了和其他金融行業不同治理方式及有效性上。金融公司是作為對現有金融問題研究的主要貢獻者,對于其影響也是巨大的。第三,基于非透明性質下的金融公司內部工作人員的業務增加了非透明性的發生,同時也增加了公司內部人員以及股東信息不對稱的問題發生,進一步增加了金融市場股東者權益的風險,金融股權以及債券的持有者很難精準地對其應有的價值進行估計。而非透明性主要表現形式有以下三個方面。其一,導致利益的相關者針對金融公司的監管力度施加難度,使得大股東和經理之間很難制定或設計出一整套利益上達成一致的合約,進而金融公司的內部工作人員會非常容易地盤剝外來的投資者,加強了內部工作人員的控制力度和可能性,就會在一定程度上弱化股東治理或者其他治理機制的作用,讓金融監管無法真正發揮出其內在的價值。其二,就是金融市場的復雜性導致債權人很難防范金融公司的風險轉移的行為。針對大股東的取向那些高風險、高投資、高回報的金融公司,也使得債權人更加喜歡傾向在那些低風險的投資項目。其三,弱化了很多外部的控制系統,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度和接管的控制權限都將重心逐漸轉移到市場的競爭作用之中,這些問題的存在都極大地影響了我國金融公司治理結構的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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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投資者能夠投入資金時,可以獲取合理投資作為回報的權利主要還是依靠著法律體系的完善,通過外部宏觀的金融監管體系來妥善地保護了金融投資者的權益。而外部環境法律也是針對其余的金融公司治理機制的實施所發揮的作用,以及其必備的基礎過程。一般來說,金融市場上那些有經驗的金融投資者,基本上保護的法律環境往往都是有利于監管部門和股東的社會主義行為。如果說想改變國家的法律進而改變對投資者權利的保護力度,很明顯,這并不是一朝一夕就可實現的。同時其中也會面臨諸多的阻礙,所以說,要想短期的時間內就依照法律外的制度來尋求對某一投資者的權利保護是并不太可能會現實的。因此在新形勢下要是想加強對金融行業的監管力度,就必須要在一定程度上來實現,并且還要徹底實施并有效地改善金融公司的治理目標,勢在必行。但是,對于科學且全面的金融行業來說,相關部門的監管力度是尤為重要的,在當前金融市場環境下,很多因素都是多變的,進一步加劇了金融市場的復雜性,也會存在諸多的金融風險,因為在風險危機發生的時候就能夠明顯地證明,第一,沒有對原始資本和杠桿率的嚴格監督管理。雖說早在1975年的SEC,就資本主義市場就已經發聲規定了,在進行計算并投資金融行業的原始資本時,一定要根據當時的市場狀況及形勢進行合理的價值折扣分析,用來有效地限制金融公司杠桿的放大,規避金融風險的發生。然后,針對自愿執行監管計劃的金融公司就沖破了這一系列制度規定的約束,所以在經濟危機爆發的時候,因為金融公司手中所擁有大量的投資級CDO及MBS都開始被迅速的降級,而正是因為高杠桿的現象存在,使得原始的資本鏈嚴重的不足,極大地增加了金融公司的經營管理風險。第二,就目前美國地區所執行的自愿監督管計劃來看,因為其金融公司是選擇參加,還是選擇退出SEC的監管,都直接弱化了監管部門對于投資行業的外部環境管理約束的能力范圍和力度,因此通過財務資源的監督管理計劃往往是最有效的。第三,信息的披露不足。因為對于金融市場上那些體積龐大、組織機構復雜且對外并沒有明確的交易證明的信息披露要求,所涉及的很多金融產品都是非常繁多且復雜的,與此同時,由于金融公司對交易保密的需求披露是有限制的,這種信息披露的不足,進一步提高了金融市場上的信息不對稱的問題,這無論是對于金融投資者還是市場上的金融公司來說,是很難能夠去真正了解比認識到所要面臨的風險與問題。 二、對金融公司治理問題的幾點啟示
(一)加強對外部金融公司的治理機制作用
鑒于我國成了目前世界經濟體中的一個新興市場國家,其在國際經濟體的發展中也具有重要的影響和地位,但是從宏觀的層面上來看,我國主要針對金融投資者相關的法律保護環境還是較為弱勢的,整體的法律體系和規范也都有待健全,這在一定程度上與國際上金融市場的監管仍然存在很大的發展差距。因此,我國在需要針對當前的金融市場環境和金融政策的調整不斷地加強金融公司治理的監管力度,構建全方位的監管體系,以此有效地彌補一些投資者保護問題上的不足和缺陷,切實保證社會金融投資者的利益。另外,因為考慮到我國的金融公司都是要有一定的成本資金的要求,而且對金融公司的投資風險也是有一定的風險控制報告,并且還需要定期的報告制度電子版及紙質版上交,一方面,基本上都是要建議金融公司的管理層要對本公司的投資、融資等一些行為所帶來的風險給予高度的重視,有效落實金融公司內部的監管工作,并且還要對其監管作進一步的細化,并在此基礎之上,再詳細劃分監管的具體要求,通過結合多個金融公司來考證,針對當前我國金融市場當中的諸多金融公司的發展特征,來設計出完美的風險防范系統,以此切實幫助金融公司來防范和應對金融市場的風險。另一方面,金融公司在治理的過程中一定要建立在多重考量的角度上來分析,對于金融公司股東的國有性質,需要充分發揮優勢。通過行政的影響力,來進一步擴大金融公司的外部監管力度和內部控制風險的力度。積極利用宏觀調控的手段強化對金融公司治理的引導作用,規范金融管理體系的相關內容,逐漸建立起金融公司在行業之間的自主創新作用和系統。隨著西方資本主義市場金融風暴的影響,全球經濟危機帶來了血的教訓,這也就告訴我們,金融公司如果在自身的發展中過度盲目地追求自主創新,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視了金融的監管力度以及金融健全對企業發展的影響,將會給經濟危機的再次爆發埋下隱患,在新的市場環境下,我國要想保證金融公司的穩定發展,維護我國金融市場的秩序性就需要進一步提高金融監管的關注和實施,在此基礎上進行合理、科學的創新能夠幫助經濟發展,并對金融市場的問題有著重大的意義。
?。ǘ娀瘜蓶|的治理機制以及強化產品市場的核心競爭力
我國金融公司的所有權結構,在一定程度上也決定著我國金融公司在接受政府的嚴格監管時,金融公司股東會議和管理層所做出的一切行為和決策都受持股人的直接影響,而這也就在某種意義上代表著雙重的政府監管力度與證金融公司之間的關系。一般來說,政府持股和政府對金融公司的競爭管轄存在并駕齊驅的現象。根據以往的經驗表明我國政府持股大多體現在股東的國有性質上,而政府對金融公司的競爭,大多在于政府對市場競爭的限制。因此在所有權的性質方面,應當不斷加強企業股東對金融公司的監管力度和約束作用,特別是針對金融公司管理層面上的決策行為的管制和約束的問題上。以現有的管理和發展背景下,金融公司的股東們也要積極參與金融公司的管理和決策,對于金融公司的治理結構也要給予有效的監督。在金融公司的市場競爭方面,因為金融公司需要嚴格經營牌照方可成立,所以,能夠作為進入門檻的牌照也是相當稀有的。為了有效地滿足金融市場和投資者的需求,金融公司要嚴格審批產品的開發與銷售過程,對于市場上的金融主體而言就需要一段較長的時間等待。在這一過程中,就會限制很多產品在金融市場上競爭,同時也會帶給金融公司在治理上的不必要的麻煩和影響,所以,在此方面需要監管部門合理控制范圍,鼓勵公司滿足當前經濟市場的需求,強化對市場中金融產品和金融工具的有效創新,以此推動并構建堅持以市場發展趨勢為主體導向的產品和業務自主創新系統,這對于金融公司為社會的協同的發展以及提升金融市場的競爭力都具有很大的幫助。
結束語
通過上面的總結和論述,基于對金融公司治理結構存在的問題進行梳理,通過構建科學、合理的治理機制,有效地緩解金融公司內部、外部的環境及壓力,加強對工作人員行為的約束力,進而確?;鶎雍凸芾碚咧g達成一致,逐漸降低金融公司代理的沖突性問題,加強對金融公司內部的治理機制,并對其投資行為進行進一步控制。與管理層利益和金融公司長久的利益目標達成一致的要求,成為最后的終極目標。合理利用金融工具,實現減低風險的對等性,堅持長期關注公司的發展動向和趨勢,有效規避機會主義的現象發生,切實發揮出管理者的領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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