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嶺縣農藥監管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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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農藥管理是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最直接最關鍵的環節。目前,農產品質量安全已成為全社會的焦點,農藥管理工作面臨新的考驗和挑戰。
關鍵詞:農藥;管理
農藥管理是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最直接最關鍵的環節。目前,農產品質量安全已成為全社會的焦點,農藥管理工作面臨新的考驗和挑戰。
一、鐵嶺縣是一個農業大縣
玉米、水稻等作物是農業收入中的主要來源,隨著近幾年農業產業化結構的不斷調整,農業經濟作物種植面積日趨擴大,我縣已進入農藥使用大縣的行列,全縣農藥經營門店達到一百多家,全年農藥商品用量在上百噸左右,市場上銷售的農藥產品約有上百個品種。農藥為防蟲減災保障農業增產和農民增收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果管理不嚴、使用不當不僅可能造成作物藥害,甚至危及人畜生命安全,因而農藥管理工作已成為我縣農業部門的主要工作之扶風縣農藥管理工作的基本情況近年以來,我們認真貫徹實施《農藥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將農藥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積極開展農藥監督管理工作,加強對農藥經營市場的監管力度。
1.管理體系基本健全。2016年5月份縣編委正式批準成立“鐵嶺縣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大隊”,縣農發局委托縣農業綜合執法大隊對全縣農藥市場進行監督管理。
2.規章制度日趨完善。2016年5月份,縣農業綜合執法大隊不斷健全各項工作制度,推進誠信執法隊伍建設,先后制定《執法人員崗位職責》、《農業行政處罰程序》等26項規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依法行政。
3.廣泛深入開展宣傳培訓工作,人員素質普遍提高充分利用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周、“科技宣傳周”、農業執法現場教育、印發各類宣傳資料等方式廣泛宣傳農藥法律法規,2016年共印發宣傳資料10000余份,出動宣傳車30臺/次,上街宣傳20次,接待群眾咨詢1500余人/次。同時大隊執法人員參加省、市、縣執法培訓4人,全大隊執法人員均接受了培訓。
4.認真落實農藥經營人員培訓制度。依據《農藥管理條例》的規定,對全縣4名農藥管理人員和100多名農藥經營人員進行相關法律法規、農藥業務和技術知識培訓,提高了農藥管理人員和經營人員的素質和遵法守法的自覺性。
5.逐步完善農藥經營檔案管理制度。在農藥市場日常監管中,要求每一個農藥經營單位和門市實行臺賬管理,建立健全農藥經營檔案,同時,要求農藥經營單位建立“農藥銷售單”制度,實行農藥產品質量可追溯管理。
6.加強農藥標簽檢查,規范標簽內容根據《農藥管理條例》的規定,設計了檢查登記表,對全縣批發商的農藥品種的標簽進行了登記,通過核查,對經營農藥標簽不合格的行為進行了糾正和處罰。
二、我縣農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執法人力不足、執法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執法裝備落后、缺乏必需的檢驗檢測設備等。
2.農藥經營門店較多,分布廣,規模小,給監管工作帶來了較大難度。特別是有些農藥門店設立在村組,店小藥少,管理難度大。
3.農民用藥的法律意識和科學意識不強有的農藥存在隨意增加農藥的使用量和次數,有的農戶不注重療效,不管農藥的標注和是否有登記證號,一家一戶的生產方式給農藥的使用管理帶來困難。
4.進銷臺帳建立不齊,部分經營者進臺帳不全,使檢查過程難度加大。
5.農藥經營人員業務素質普遍偏低。一些經營單位的經營人員缺乏最起碼的農藥基本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常識,安全經營意識差,許多經銷商受利益的驅動,在農民購藥時不是以推薦安全用藥目的為主,而是以盈利為目的,是導致坑農害農甚至危害農業生產和社會安全的隱患。
6.缺少必要的檢測手段,對一些改頭換面,以次充好的過期農藥很難辦別。市場上農藥假冒偽劣現象仍然存在。
三、全面提高我縣農藥管理水平的措施
1.提高人員素質,加強隊伍建設。針對性地對執法人員進行培訓,鼓勵和督促執法人員積極學習農藥法律、法規和專業主術知識,嚴格執法程序,規范文書檔案。以食品安全縣建設為契機,促進隊伍建設,內強素質,外塑形象,增強服務意識,樹立文明、高效、廉潔、規范的行業新風。
2.加大農藥監管力度,嚴把市場準入關。一是嚴格農藥經營主體資格審核,加強農藥經營從業人員上崗培訓,農藥經營人員應當接受相關知識培訓,經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農業經營活動。二是嚴把案件查處關,加大打擊力度,以農藥批發戶為重點,將農藥監管向村組推進。
3.打假扶優,加強安全、高效、經濟、低殘留農藥的宣傳和推介。要定期向廣大農民推薦安全、高效、經濟、低殘留農藥,使廣大農民真正買到“放心藥”,對違法銷售、使用農藥的典型案件進行嚴肅處理,增強農藥銷售使用者的守法意識。
5.加強進銷貨臺帳的管理。對所有從事農藥經的人員實行定期培訓考核制度,增強其專業知識、防護技能和經營能力。建立統一制式的進銷貨臺帳,完善臺帳管理,建立農藥銷售、使用、可追溯制度。
6.把大隊農藥管理和農藥殘留監控納入公益性職能,健全管理隊伍增加縣財政的投入,完善基礎設施,切實加強技術支撐能力建設,進一步完善農藥管理硬件建設,改蒈管理手段,保證管理經費,提高執法水平。
7.建議健全和完善有關法律法規。鑒于農藥在農業生產中的重要作用,尤其是對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意義,建議把《農藥管理條例》升格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農藥法》以更有效地調動政府和民間資源,加強對農藥生產經營的監督管理,為農業生產和食品質量安全提供基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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