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可持續發展下的森林資源保護與管理措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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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森林資源不僅能夠提供經濟發展所需的木材,更重要的是在維護生態環境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因此,森林資源的保護與管理應當受到高度重視,只有在可持續發展理念的引領下,森林資源才能發揮本來的生態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本文主要在分析現階段森林資源管理現狀及存在問題的基礎上,探索出了相關的有效措施。
關鍵詞:森林資源;保護與管理;可持續發展;有效措施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經濟取得了突飛猛進的發展,在人們物質生活得到極大滿足的同時,開始將注意力放在生態環境的保護上。森林資源的保護進入了人們的視野,面臨著更高的要求和挑戰。在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指導下,如何對森林資源進行高效的保護和管理,讓其真正發揮維護生態平衡的功效,已經成為一個十分重要的研究課題。因此,我們應當重視轉變傳統的管理理念和模式,針對森林資源的實況,制定科學有效的森林資源保護與管理措施,實現真正的可持續發展。
一、加強對森林資源保護與管理的現實意義
社會經濟在不斷發展,城鎮化進程在不斷加快,森林資源的被需求量逐年增加,開發與利用成為森林資源發揮價值的主要途徑,這就更加需要環保及林業管理部門對森林資源進行更為高效的保護與管理。也就是說,要在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上,找出具體可執行的保護與管理方式,這不僅對生態的可持續發展有重要意義,更是在促進社會整體的可持續發展具有現實意義。因此,可以說,森林資源的保護與管理是一項于社會經濟長遠發展有利的工程,只有以可持續發展原則為指導才能真正有針對性地解決當前的管理問題。
二、現階段我國森林資源管理的現狀以及存在的管理問題
1.現狀。自我國強調森林資源保護之后,森林的覆蓋率在逐年上漲,尤其是人工森林的面積位列世界第一名??梢园l現,森林資源的豐富是我國環境和經濟發展的一大優勢,而且人們在保護和管理意識方面也得到了逐步的強化。在森林資源保護與管理中,我國不斷致力于擴大森林規模、提高生產效率,同時也考慮森林資源的自我調控、環境承載和生態還原等能力,要站在長遠發展的角度發展森林。近年來,隨著人們環保意識的增強,很多地區將林業生產經營由原來的粗放式轉化為精細化管理,實現了森林資源管理工作的科學化和現代化,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管理水平,改善了生態環境。
2.存在問題
?。?)森林資源管理部門未切實發揮職能。在我國森林資源歸林業管理部門進行管理。然而在實際管理工作中,由于林業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開展管理工作的過程中,缺乏規章制度的指導,更沒能實現部門之間的功能溝通,管理責任和任務不夠明確,甚至只是搞表面工作,最終使得林業管理部門成為了一個擺設,更談不上發揮其森林資源保護及管理的職能。
(2)對森林資源進行過度開發。在我國,有些地區為了加快經濟增長速度,盲目地對森林資源進行開發,絲毫不顧及生態環境地建立森林地產及旅游設施,使得森林資源中的林木被大面積破壞,森林資源的數量也大大縮水,更甚者影響了森林內動植物的生存。此外,林業管理部門對森林資源保護和管理工作不夠重視,使得管理工作流于形式,同時因沒有認識到森林保護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而嚴重阻礙了森林資源保護和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森林資源保護與管理制度不夠完善。完善的制度是森林資源保護與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然而,在管理實踐中,科學有效的制度是處于缺位狀態的,繼而導致有關保護及管理責任無法具體落實到個人,使得保護與管理工作成為了一種應付式、表面式的工程。再加上上級管理部門沒有履行嚴格的監管職責,使得個人及企業盜竊森林資源的現象頻繁發生,致使森林資源的過渡破壞和流失。
?。?)森林資源產權不清。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森林資源應當是國有自然資源,國有林區大都由林業企業管理,然而這些企業也在不斷開發森林資源,經常會出現未經國家和政府批準就進行林木的砍伐及林地的開發,由此產生了森林資源保護與經濟利益獲取之間的激烈矛盾。同時,有些地區的政府領導及企業,不顧法律的嚴格規定進行森林資源的不合理開發,最終導致地方政府、企業與國家利益產生了相當大的矛盾,甚至使得國家利益遭受到嚴重損失。
三、可持續發展下對國有林場森林資源保護與管理的措施
1.加強森林資源保護的宣傳教育。根據相關調查顯示,盲目地進行大規模的植樹造林,會造成森林功能產生缺陷,甚至嚴重制約森林資源的可持續發展。因此,林業管理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加強森林資源保護宣傳教育力度,運用現代化的新媒體對森林資源保護內容進行宣傳,如電視、網絡等。各地政府管理部門應當進行森林資源合理利用、森林有效防火等知識宣傳和教育,營造森林資源保護的氛圍,讓大眾參與到森林資源的保護中。同時,宣傳植樹造林方面的科學知識,讓人們認識到適時適地種樹的重要性,引導人們優化樹種結構,改良土壤結構,以提升植樹造林的質量。只有進行大力度的宣傳和教育,才能讓人們真正在內心樹立森林資源保護意識,讓每個人都成為森林資源的衛士。
2.完善森林資源產權制度。針對森林資源產權不清的問題,我國應當加強相關產權管理,進一步完善森林資源管理制度,明晰森林產權,切實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進而將森林資源的開發與利用控制在合理的范圍之內。一方面,需要對森林資源評價機制進行監理和完善,有效監督森林資源的管理,以產權證規范森林資源的開發權和使用權,保證產權人依法利用森林資源,使森林資源的保護與管理上升到法律和政策的層面上來。此外,對獲得產權的企業或個人,應當嚴格明確他們的可持續性開發責任,強調其在森林資源可持續發展中的義務。
3.優化林業產業結構。在當前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大背景下,森林資源保護與管理工作的開展過程中,應當以市場需求為導向,探索促進林業經濟建設發展的對策,在對森林資源進行保護的同時,合理開發森林旅游,轉變傳統模式的行業發展,創新產業結構,利用林業生產力助力于發展林業經濟。對此,可以發動當地人民群眾參與到創建特色森林旅游的工作中來,既可以創造經濟效益,又能讓人民群眾在保護森林資源意識提升的同時提升當地經濟發展水平。
4.依托現代化科技手段實現可持續發展??茖W技術是第一生產力,若想真正將可持續發展理念滲透到森林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工作中,就必須緊跟時代發展的步伐,引進現代化科學技術手段,如定位式數據采集技術、數據分析軟件等數字化手段,對森林資源進行調查,并根據采集數據對保護及管理進行科學設計和規劃,同時還可以建立專門的數據處理技術團隊,對森林資源進行嚴格的審查,真正提升森林資源的管理力度。
5.完善森林資源保護與管理力度。政府及林業管理部門應當在認真了解和準確把握的基礎上,結合當地森林資源管理需求,廣泛采納當地居民的意見和建議,找準森林資源保護與管理制度的建設和完善方向,以實現真正的因地制宜,保證森林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工作有制度可循,提升森林資源管理的科學性和規范性,最大限度避免森林資源流失與被破壞的現象。
四、結語
現階段,要想做好森林資源的保護與管理工作,就必須在堅持可持續發展原則的指導下,結合森林資源的實際情況和發展需求,加大制度完善、宣傳教育和科技運用力度,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解決森林資源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以求實現森林資源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杜政升:可持續發展下的森林資源保護與管理措施,綠色科技,2019(01).
[2]馬瑩:可持續發展下的森林資源保護與管理,農業與技術,20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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