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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調整會拉大貧富差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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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2018年6月19日,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擬將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即通常所說的起征點,提高到5000元/月(6萬元/年)。但提高個稅起征點雖然會讓中低收入群體受益,減輕負擔,但是也會讓高收入者稅負減少,從而拉大貧富差距。
  關鍵詞:提高個稅起征點;優點;缺點;貧富差距
  一、我國個人所得稅征收變化情況
  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于本國的所得征收的一種所得稅。1980年,個人所得稅剛開始實行時的費用扣除額標準是800元,交稅的主要是在華工作的外國人。2004年,60%的人月薪達到800元以上。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推進,我國的經濟高速發展,加快了稅制改革的步伐。2006年,個稅起征點調整至 1600元,2008年,個稅起征點調整至2000元,2011年,個稅起征點再次調整到了3500元。由此可見,我國個稅改革頻率還是較低的。
  二、我國目前個人所得稅存在的問題
  (一)納稅人偷稅、漏稅嚴重
  隨著經濟水平的不斷發展,人民的生活狀況不斷改善,居民的收入來源也趨向于多元化、復雜化。但是人們的依法納稅意識仍舊淡薄,想方設法不交或少交稅的仍大有人在。截止到目前為止,我國只有3000萬人在繳納個稅,且主要由工薪階層承擔,因為他們都是通過單位統一劃扣,無人能夠例外;而自由職業者、小工商業主卻很難全面覆蓋,大量富人更有各種各樣的方式來逃避個稅。個稅存在征收人數眾多,征收難度高,征收成本高,計算復雜困難等缺點,使得個人所得稅成為我國實施最困難,逃稅偷稅程度最大的稅種。
  (二)現行的稅制模式存在缺陷
  這種模式會出現兩種狀況,一種是高收入人群納稅項目過多,最后真正拿到手里的可能還不如納稅項目少的低收入人群多;另一種是高收入人群納稅項目較多,但每項都采用較低的稅率,最后比納稅項目少但稅率高的低收入人群繳納的還少。
  三、提高個稅起征點的優點
 ?。ㄒ唬p輕中等低等收入納稅群體的負擔
  我國物價上漲,已經使公眾特別是收入較低的群體,明顯感到生活開支的壓力,因而有很多人呼吁漲工資,但過多的工資容易導致通貨膨脹,在這種形勢下,特別是需要大范圍的增加居民工資情況,通過提高個稅起征點,同樣起著增加工資的作用,可以減緩他們的壓力。在物價上漲的同時,降低中低等收入納稅群體的稅負,可以維持他們原有的消費水平,保障他們的生活。
  應納稅所得額=(工資薪金所得-五險一金-免征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以太原市為例,若某人月收入10000元,扣除五險一金1630元,在個稅起征點為3500元時,每月需繳納個人所得稅419元,提高個人稅起征點到5000元后,每月僅需繳納個人所得稅127元,每月可節省292元,每年可節省3504元。
  分別比較北京、上海、深圳、南京、合肥、成都六個地區舉例來看:假使工資水平10000元的情況下,個稅起征點從3500調整到5000,因為上海地區在扣除五險一金后,應納稅所得額在起征點調整后,恰好從稅率20%一檔變為稅率10%一檔,從而稅后收入提高的金額更多,而其他地區基本一致,稅后收入均提高了150元。
 ?。ǘ┨岣邆€稅起征點有利于改善宏觀收入分配結構
  稅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從宏觀分配格局來看,我國居民收入占國民收入比重偏低,主要原因是一個時期以來政府有關部門片面強調財政收入占國民生產總值比重和個人所得稅作為政府收入的財政思想。想要以此來改變宏觀分配格局不合理狀況,通過減稅降低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階層的稅收負擔,從而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改善生活水平,增強中等收入階層的投資,創業能力,擴大社會的生產性激勵,為縮小群體間的資產性收入差距創造條件。
  四、提高個稅起征點的缺點
 ?。ㄒ唬﹩渭兲岣邆€稅免征額會擴大貧富差距
  簡單地提高“個稅免征額”并降低稅率不僅不利于維護低收入者利益,反而會損害國家稅收收益,進而間接影響針對低收入群體的公共福利,擴大貧富差距。讓我們來舉一個例子,假設現在有兩個人,甲乙,目前應納稅所得是收入減去免征額3500元,改革后的應納稅所得是收入減去免征額 5000元(忽略五險一金等變化)。現在甲每個月收入為5000元,目前的應納稅所得為1500元,目前甲的適用稅率為3%,應納稅額為 45元。改革后的應納稅所得額為0元,改革后的稅率為0,應納稅額為0元,改革后應納稅款減少了45元;乙每個月收入為25000元,目前應納稅所得為21500元,目前乙的適用稅率為25%,應納稅額為4370元,改革后的應納稅所得為20000元,改革后的稅率為20%,應納稅額為2590元,改革后應納稅款減少了1780元。對比甲乙兩人收入變化,可以看出,單純提高免征額,雖然會使所有人稅負減輕,但收入越高的人,稅負減輕越多,這并不會縮小我國的貧富差距,“藏富于民”也只是將大多數富藏在了收入較高的人手中。
 ?。ǘ┨岣邆€稅起征點會使國家稅收減少
  個人所得稅經過不斷發展,在組織財政收入和調節收入分配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國家收了這些稅收,將財政收入進行二次分配,主要分配給低收入群體,以達到調節收入分配的目的。提高了個稅起征點,國家稅收收入會降低,可能導致沒有充足的資金用于百姓福利、基礎設施建設、國防、社會秩序維護等方面。國家需要一筆穩定的收入用來支付每年固定的支出,個稅的稅收減少,意味著國家會尋找新的辦法彌補這個缺口。亞當斯密說:“不合理的稅負乃是逃稅的大誘因”,當今之際最需要做的便是對個人所得稅進行調整,今后的個稅調整應該根據我國的 GDP 增長和人均收入增長幅度隨時調整,加快調整頻率,使個稅起征點始終符合民生實際,只有這樣,才能實現百姓的安居樂業,社會的安定團結,國家的繁榮昌盛。
  綜上,提高個稅起征點有好處也有壞處,要想縮小貧富差距,真正減輕中等或低等收入家庭的負擔,單單提高個稅起征點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配套的政策和措施一起實施,例如增強國民納稅意識,提高我國教育水平,提高國民素質,普及法律知識,同時還要充分考慮收入群體分布、預計減稅效果、稅收利益減少額度、對不同收入群體的實質性的影響等等。對于我們個人來說,要想真正富裕,只能靠自身的不斷努力和不斷學習,讓自己成為一個有價值的人,盡力去為社會創造更多的財富,而不能依靠他人甚至國家來幫助自己,這樣才可以保證自己的生活質量。
  參考文獻
  [1]  劉尚希,應亞珍.個人所得稅:功能定位與稅制設計[J].稅務研究.2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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