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工作家庭沖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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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警察作為國家特殊工作人員,具有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的職能,而他們自身的家庭建設問題卻未被重視。依據問卷調查和訪談法收集的調查資料,對警察工作家庭沖突的現狀進行了描述和分析。研究表明:沖突具體表現為工作時間的過長和無自主性、參與家庭活動意愿度不高,在家中的情緒、精神狀態不佳和職業的行為特征與其在家庭中所期望的行為方式不兼容,其中男女警察沖突表現無顯著差異。并且從警察職業的特殊性出發,分析警察工作家庭沖突的產生原因主要為低水平的工作時間控制擠壓了家庭時間,不斷延伸的警察職責產生的工作壓力溢出,影響到了家庭,以及職業同一性帶來的努力行為與家庭角色所期待的角色行為不兼容。
關鍵詞:警察;工作家庭沖突;現狀;原因
中圖分類號:D631.13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9)09-0190-03
一、問題與背景
隨著雙職工家庭成為當今社會最普遍的家庭組織形式之一,工作與家庭的沖突也就成為社會普遍的現象,且一直被學界所關注。甚至二孩政策的冷遇,很多家庭糾結生與不生的重要原因就在于工作家庭沖突。工作—家庭沖突通常被定義為工作和家庭兩個領域的角色壓力不相容造成的角色內沖突[1]。從方向角度,分為工作至家庭沖突和家庭至工作沖突[2],本文將著重研究工作至家庭沖突。然而,以往有關工作家庭沖突的研究對象大多為企業員工、護士和高校教師等,卻很少有人關注警察群體的工作家庭沖突問題。
警察由于職業的特殊性,他們的工作家庭沖突已成為不可忽視的問題。其工作特殊性具體體現在:第一,工作強度大。通常為“白加黑”“5+2”工作,無休息日;許多部門需要隨時出警,嚴重滲透了個人、家庭生活。第二,警察角色在不斷豐富,角色超載現象嚴重。隨著服務型政府的推進,警民關系由“管理”和“被管理”之間的關系變成了“服務”和“認同服務”的關系,并且大量非警務活動占用了大量警力[3]。第三,日常面對人群的特殊,即經常面對犯罪分子等需要再社會化的人,因而他們的情緒需要高頻率且及時調整。第四,工作危險性大,這是眾所周知熟知的高危職業。第五,工作邊界性強。當工作與家庭發生沖突時,通常是家庭做出讓步。
而縱觀有關警察的文獻,大多針對他們的忠誠度、考核機制、角色變遷、思政教育和壓力源等組織內部的工作方面的研究,卻很少關注警察自身家庭建設的問題。處理好工作與家庭之間的關系是提升警隊戰斗的關鍵因素,家庭和睦有助于警務工作的開展[4];反之,則有著巨大的負面影響,他們的工作家庭沖突關系著個體、家庭和百姓的幸福以及社會的安定和國家的繁榮,因此這一問題值得關注。
本研究期望利用問卷調查和訪談收集到的資料,就當前鹽城市警察的工作家庭沖突現狀和產生原因進行初步探討,研究所關心的主要問題是:警察的工作家庭沖突具體體現在哪些方面?警察群體是否也符合已有文獻所說的女性工作家庭沖突高于男性?警察這一職業使得其產生工作家庭沖突的原因是什么?
二、研究設計
通過筆者的個人經歷、文獻閱讀以及初步的探索性訪談,發現警察群體的工作家庭沖突的類型符合Greenhaus and Beutell對工作家庭沖突的分類,即時間沖突、壓力沖突和行為沖突。因此,本研究從時間、壓力和行為三個維度設計了問卷。此次調查采用分層抽樣的方法在鹽城市區(亭湖區、鹽都區)展開,以公安部門的崗位為分層劃分依據,調查對象為窗口單位、機關部門、派出所和刑警大隊的在職警察,取得有效樣本200個。
三、結果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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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于時間的分析。工作時間過長導致占用了在家庭的時間。據SPSS統計,各崗位警察加班時間超過6小時的達85%;超過21小時的達24.5%,這相當于正常三天工作日的小時數??梢?,警察普遍的工作時長過長,這勢必會減少他們在家中的時間,導致與家人的交流、溝通與互動明顯缺乏。而社會互動理論認為,雙方只有了解得深入,他們的親密感和依賴性才能得到加強[5],因此缺乏與家人溝通與互動也就無法牢固情感聯結,影響家庭和諧。工作時間的無自主性,這里的無自主性是指即便下了班在家中,依然會被隨時安排工作任務或被通知保持待命狀態,因此并不能完全在家中休息或放松全身心參與家庭活動。據SPSS統計,在家里有過突然被工作上的事情打擾或占用時間的比率達95.5%。休息時間的不穩定,將會影響警察在家庭中應承擔的責任不能完成,如教育子女、陪伴家人、承擔家務勞動等。
2.基于壓力的沖突分析。參與家庭活動意愿度不高。據SPSS統計,68%的人都同意“工作完回家后感到太累而不想參加家庭活動”這一說法。角色沖突理論認為,對于每種角色應當有一系列對應的行為期望,而這些期望有可能會給扮演角色的個體帶來身心上的壓力,當多個角色壓力同時產生時,就會造成角色沖突的出現。警察在家中也承擔著作為家庭成員應盡的責任,而工作上帶來的壓力使得警察沒有達到家人對他的角色期望,從而家人會對他感到失望并且也加重了伴侶的家庭角色任務,本人也會心生愧疚或力不從心。在家中的情緒、精神狀態不佳。據統計,75%的人都認可“因為工作上的事回家也會感到壓力”。警察面對的人群較為特殊,經常面對的是觸犯法律的人甚至是需要再社會化的犯罪分子,工作中神經緊繃,因此回到家情緒容易低落,在家中也就顯得較為疲憊消極。他們在工作中積累了大量負面情緒,提不起精神與家人聊天和互動也在情理之中。加之上述由于工作時間的擠壓導致與家人的溝通不夠,家人也許不能很好地理解他們,易造成家庭的緊張氛圍。
3.基于行為的沖突分析。警察職業的行為特征與其在家庭中所期望行為方式的不兼容。據統計,81.5%的警察都出現在了工作中適用的做法在家庭中卻并不適用或者達不到理想中的效果的情況。比如他們在工作中,上傳下達信息都以精簡和效率為標準,那么在與家人溝通時會保留這種特征。比如有些負責內勤工作的警察,經常收發通知,結果在微信家族群里說話也十分精簡,有時家人會沒理解或理解錯他們的意思,抱怨他們表達不清,從而引起摩擦;而警察自己會抱怨家人理解力差,反應遲鈍。 4.年齡的沖突差異分析。年齡與警察“最想解決的問題”的交互統計表明這兩者之間相關。首先,家庭生命周期的特殊階段使得使得警察在工作與家庭的矛盾上針對的問題不同。30~40歲年齡段的警察比40~50歲年齡段的警察更注重孩子接送與陪伴問題,這可能與這個年齡段警察的孩子處于接受教育的關鍵時期有關。而在40歲以上年齡段的警察,其家中老人大多年歲已高,他們更需要子女的陪伴與照顧。因此,這個年齡段的警察在工作與家庭的沖突更多體現在老人照顧問題上。
5.沖突的性別差異分析。性別與“家庭成員調整他們自己時間的頻率”的交互統計表明這兩者之間相關。首先,家庭成員因警察工作而調整他們自己時間的頻率與性別有關,即女警察的家人因她的工作而調整他們自己的時間的頻率較高。這可能是由于女性的家庭角色期望和要求高于男性,因而女性一旦工作方面占據更多時間和精力,家庭成員就會相應調整自己的時間來配合。但是工作—緊張角色模型認為,個體感知的沖突程度與其工作和家庭角色的要求程度相關。據此理論來說,女警察遭遇工作家庭沖突的程度比男警察高。然而,我們對上述三個方面的沖突進行了交互分析發現,p值分別為0.491、0.254和0.113,因此他們工作家庭沖突并無明顯性別差異。這或許與對傳統社會性別分工模式的改變,或者與警察是相對具有社會地位的職業有關。
此外,男女警察的家人因警察工作而調整他們自己時間的頻率都很高,這既說明警察工作經常影響到家庭事宜,又可以體現家人都較為支持他們的工作,提供了社會支持。
?。ǘ┚旃ぷ骷彝_突原因分析
1.低水平的工作時間控制擠壓了家庭時間。時間是一種“零和”資源,在一個領域的時間充足,就意味著在另一個領域時間相對不足。我們可以從正式的工作時間和非正式的工作時間兩方面分析基于時間產生沖突的原因。從正式的工作時間來看,警察作為行政機關公務員的一種,在正式的工作時間上當然相對固定并且必須遵守。尤其在一些窗口部門,很多都是朝九晚五制。并且由于政府近年來在向“服務型”政府轉變,一些窗口部門都是全年開放無休息日,周六周日輪流只休息一天。因此,在正式的工作時間上自然是不能自主控制時間的起始和時間的長短的。非正式的工作時間包括改變輪班時間、在家待命時間和突然被召回工作等。首先,在改變輪班時間上幾乎是不可操作的。所有節假日是必須保存警力或者到現場執勤維持秩序的,因此,雖然同事間由于個人原因可以相互調班,但是被排到團圓佳節值班,如除夕、元宵、中秋等時,一般都不會輕易開口與他人更換,畢竟他人也要和家人團圓。其次,在家保持待命狀態或突然被召回工作會降低警察的家庭時間充裕度。家庭時間充裕度是指個體直覺到自己擁有足夠時間可以陪伴家人的控制感。這種控制感的降低會使得實際家庭生活中本可以與家庭成員互動的時間被浪費,或者使警察及其家人不能放松投入到家庭互動中。因此,警察群體低水平的工作時間控制擠壓了家庭時間,從而產生了工作家庭沖突。
2.不斷延伸的警察職責產生的工作壓力溢出到了家庭。個體—環境匹配模型的第二種匹配形式即環境的要求與個體的能力之間的匹配認為,當環境要求高于個體能力時,個體的壓力感就產生了。隨著政治國家和市民社會的發展,警察制度的改革和警務風格的轉變,對警察這一職業要求越來越高,包括定量的、定性的甚至社會建構的[6]。(1)工作本身的危難險重。首先,警察工作的危險性眾所周知,常常會在打擊犯罪過程受傷甚至犧牲,在訪談過程中我們也了解到每當他們執行任務時,家人都會很擔心,甚至使他們的配偶很沒有安全感。其次,工作任務繁重,在接處警、執法辦案、社區警務、基礎工作、專項行動、大型安保、戰時任務、服務群眾和地方黨委政府不同時期中心工作等方面承擔了無休止的警務與非警務工作。近十年來,江蘇省都提出命案必破,大案要案的破案率必達100%。(2)規范執法的高要求。在警察一線執法過程中經常會出現突發狀況,而已有的執法標準和操作規程常常沒有具體的對應解決標準,甚至現實中常出現輕微暴力妨礙執法導致民警受傷的現象,這就需要民警除了警械和執法記錄的完整裝備,還要提高裁量、判斷能力,綜合現場執法情勢并積極探討改善應對策略。此外,面對群眾輕微暴力妨礙執法時,民警情緒往往難以控制,這又要求他們有較強的情緒控制能力,這么多工作能力的要求無疑使警察在工作中產生大量負面情緒和壓力。(3)“服務”與“認同服務”的警民關系。社區民警的考核標準為“群眾見警率、情況熟悉率、“打處”貢獻率、群眾滿意率”,可見這都是要密切關心和高度了解所轄群眾的。部分窗口部門的工作考核為“業務辦理速度、接待群眾態度、出錯率”,也是從為群眾服務的目的出發。然而這種考核機制勢必也給民警帶來工作壓力,并且時常遇到素質較低的群眾還會產生糾紛。因此,如此多的工作要求使得警察產生壓力,而工作領域的負面結果會溢出到家庭領域發生沖突。
3.職業同一性帶來的努力行為與家庭角色所期待的角色行為不兼容。職業同一性指的是個體的職業對其人生的中心性,是職業動機的方向維度。每個人在特定的工作角色中會擁有特定的行為模式,這種模式稱為角色內行為[7]。高水平的職業同一性將會讓個體擁有更多的角色內行為。它帶來的努力、任務導向的行為,會與家庭角色所期待的角色行為不兼容,從而導致基于行為的工作家庭沖突。個體對刺激物,包括如金錢、晉升需求和延遲滿足能力(愿意等待晉升和其他職業榮譽的意愿)會影響職業同一性。與企業員工工資和績效掛鉤、多勞多得不同的是,警察工資與加班費是分開的,額外的加班不去的話會扣加班費而工資不會減少。因而對警察個體當下物質追求不是很需要時,是不會做出更多的角色內行為的。但是,公務員更多追求的是政治前途,職位決定待遇,并且工作績效會影響政治前途,所以有晉升需求或有延遲滿足能力的警察將會有更多的角色內行為。
因此,有被認可需求和刺激物需求的警察會有更多的努力、任務導向的行為與家庭角色所期待的角色行為不兼容導致了基于行為的工作家庭沖突。 四、小結與討論
本文依據問卷調查和訪談法收集的調查資料,對警察工作家庭沖突的現狀進行了描述和分析,并從警察職業的特殊性出發分析了他們工作家庭沖突產生的原因。研究結果表明,第一,沖突具體體現在時間、壓力、行為三方面。其中,由于家庭生命周期的特殊階段,不同年齡段的警察在工作與家庭的矛盾上針對的問題不同,這啟示我們在緩解他們的工作家庭沖突矛盾時,要依據警察不同的家庭情況給予幫助和支持。第二,警察群體內部的工作家庭沖突并無明顯性別差異。第三,從現代警察工作的特殊性出發,導致他們工作家庭沖突的原因主要為低水平的工作時間控制擠壓了家庭時間,即使他們的非正式工作時間也是不為他們所控制;不斷延伸的警察職責產生的工作壓力溢出到了家庭,高要求、高風險和高責任的工作特性使他們遠超出個人資源;職業同一性帶來的努力行為與家庭角色所期待的角色行為不兼容,有被認可需求和刺激物需求的警察會有更多的努力、任務導向的行為。
最后,以往有關工作家庭沖突的研究表明,女性的工作家庭沖突要大于男性,原因在于傳統的社會性別分工模式。然而本研究對警察群體的分析卻并沒有發現男女之間的性別差異是為何?首先,警察這一職業較為權威,有一定社會地位,因此家人會比較支持女警察的工作。其次,如今女性外出工作也早已成為常態,傳統的社會性別分工模式觀念已逐漸轉變。此外,本研究發現家庭成員因為女警察的工作而調整自己時間來配合她的頻率要高于男警察,這直接體現了現代家庭對女性工作的支持,但同時也說明家庭對女性的家庭角色期望要高于男性。正是由于預設了某些家庭勞動應該由女性來完成,導致女警察一旦工作占用的時間精力變多,他們的預期也許就會不能達到,然后才會去調整自己的時間來配合女性。從這一方面來講,傳統的社會性別分工模式在人們的觀念中依舊存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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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Michael R.Frone,Marcia Russell,M.Lynne Cooper,”Prevalence of Work-FamilyConflict:Are Work and Family Boundaries Asymmetrically Permeable?”,Journal of Organizational Behavior,1992,(7):72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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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于坤.工作家庭沖突的前因機制:社會認知的視角[M].北京:知識產權出版社,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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