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學生學習評價體系改革研究
來源:用戶上傳
作者:
摘要: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具有較強實用性、操作性和交叉性,不僅要求學生掌握稅法、稅務、會計等方面的理論知識。還要求學生能夠掌握納稅申報、稅額計算等,具有稅務籌劃、納稅管理等能力。但在課程教學中教師片面重視理論知識評價、終結性評價、教師評價等,不能很好地評價學生的課程學習情況。為此,應當創新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的學生學習評價模式,建構以實用性和實踐性為評價導向、以理論知識和實踐技能為評價內容的多元化評價體系。
關鍵詞: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學習評價體系評價方式
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是高校財會專業的核心課程,該課程是一門法律專業和稅務會計相結合的邊緣學科,包括了稅務會計的基本原理、稅收法律、會計準則、會計核算等方面內容。從課程教學視角看,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具有較強的實用性、實踐性和操作性,并不太適合傳統的講授式教學法和考試評價法,但在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教學中教師多采用傳統的學生學習評價方法,片面重視理論知識評價、終結性評價、教師評價等,忽視了實踐能力評價、過程性評價、同學評價等評價方式及內容,不能客觀公正地評價學生的學習能力和學習效果,這些直接影響了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的教學效果。為了更好地提高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教學的有效性,應當以學生學習評價體系建設為出發點,考察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教學改革問題。
一、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與學生學習評價體系的內涵解讀
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以稅務會計和財務會計相分離為出發點全面闡述了稅務會計原理、稅收原理及制度,課程內容包括稅收制度、稅種會計確認及計量、納稅會計科目設置、會計賬目管理、應納稅額計算等。同時,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也是高級財務會計等專業課程的重要基礎,對于培養學生正確的納稅意識、法律意識、會計處理能力、依法納稅能力等都具有重要意義。從教學內容上看,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包括稅種計算、稅收統籌、賬務處理、納稅申報等方面內容,其中應納稅額計算、稅法知識等在課程教學中的比例較高;賬務處理方面的知識與財務會計課程的教學內容有所重復;納稅申報方面的內容并不是課堂教學的重點,涉及納稅申報表填寫的內容也比較少。從課程特點上看,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的實用性、操作性等比較強,不僅要求學生掌握稅法、稅務、會計等方面的理論知識,還要求學生能夠掌握納稅申報、稅額計算、會計賬目管理等稅務會計工作技能,具有稅務籌劃、稅務風控、納稅管理等能力。此外,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是以現有稅法為出發點來確定教學內容的,但是由于稅收發揮著調節宏觀經濟的職能,國家常會出臺新的稅收政策及規范,這使稅法及其政策規范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也導致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的教學內容常常跟不上稅收政策的調整步伐,在這種情況下學生的知識結構往往不適應稅務會計的工作要求。
從多元智能理論看,個體的能力是多方面的、多元化的,包括人際交往能力、數理能力、語言智力、觀察能力等,每個學生所擁有的治理往往并不相同,有些學生的記憶能力和形象思維能力等比較好,有些學生的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較強。多元智能理論顛覆了傳統的學生學習評價理念,為學生學習評價模式創新提供了新思路。所以在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評價中,應當堅持分層、適度、反饋、實踐等學習評價原則,建構多元化的學生學習評價體系。比如應當堅持適度原則,不僅要充分考慮課程教學的教學目標、課程特點、教學要求等,還應當充分考慮學生的學習興趣、專業基礎、實踐能力等因素,根據課程教學情況因地制宜地開展學生學習評價活動。應當堅持分層評價的基本原則,根據學習成績將學生分成幾個層級,不同層級采用不同的評價標準,以更好地提高學生學習評價的針對性。應當堅持以激勵為目的的學習評價原則,以學習評價激發學生的學習自主性和創造性。充分發揮學習評價的教學激勵功能。
二、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學生學習評價體系改革的意義
學生學習評價是評價學生對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學習情況的主要方式,也是提高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教學效果的重要策略,對于培養學生的應納稅額計算能力、稅務會計實踐能力等都具有重要意義。
1.學生學習評價體系改革是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教學改革的必然要求。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教學要求提出,應當推進課程教學改革,建構以能力為中心的教學評價體系,提高課程教學的有效性。學生學習評價是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教學的重要內容,也是評價課程教學質量與效果的根本方式,如果學生學習評價內容、方式等不合理,就無法準確把握提高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的教學效果。所以應當以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的教學內容、課程特點、教學目標等為出發點,建構科學、合理的學生學習評價體系,以更好地實現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的教學目標。
2.學生學習評價體系改革是促進學生各種能力全面發展的必然選擇。從多元治理智能理論看,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的學習評價可以分為過程性和終結性兩種形式,包括理論知識、專業技能、實踐能力等多方面內容。在這種情況下應當建構多元化的學習評價體系,將知識評價、能力評價、實踐評價等結合起來,將過程性、診斷性、終結性等評價方式結合起來,這樣才能較為全面地評價學生的課程學習情況,但是傳統學習評價體系以閉卷考試為主要形式,不能很好地評價學生的課程學習能力。所以應當推進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的學生學習評價體系改革,建構多元化的學生學習評價體系。
3.學生學習評價體系改革能化解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的教學評價問題。從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的教學評價上看多數學校都以期末考試為主要考試方式,對日常評價、實踐教學評價等重視不夠;比較重視稅法及稅務會計的理論知識考察,忽視了專業技能、實踐能力等方面內容的考察;多以教師評價為主要評價手段,忽視了自我評價、同學評價等在學生學習評價中的作用。這種學生學習評價模式無法全面客觀地考察學生對稅法和稅務會計課程的學習情況,不能為學生的課程學習提供正確的教育導向。比如由于實務操作、專業技能等在學生學習評價中所占比例較低,所以大部分學生并不重視納稅業務能力、應納稅額計算等實踐技能學習,從而弱化了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的教學效果。此外,這種以應試為中心的學生學習評價體系往往會使稅法與稅務教學陷入應試教育的窠臼,形成重知識、輕能力的不良教學傾向。所以應當積極推進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的學生學習評價體系改革,建構以能力為中心、多主體參與、多方法并用的多元化評價體系。 三、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學生學習評價體系改革的策略
隨著財稅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入推進,各種新的財稅法律法規不斷出臺,稅務會計的內容也越來越專業化,在這種情況下傳統的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教學評價方案已經不適合課程教學的需要。為此,應當創新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的學生學習評價模式,建構以實用性和實踐性為評價導向、以理論知識和實踐技能為評價內容的學生學習評價體系。
1.建立理論教學、實訓教學、實踐操作相結合的立體化評價內容。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是一門實踐性、實用性和操作性較強的專業課程,對學生的實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具有較高要求。然而,傳統學習評價方式片面重視理論知識評價,多將期中或期末考試作為評價的主要方式,這種“一考定終身”的學習評價模式顯然不適應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學習的教學需要。顯然,傳統的以專業知識中心的學生學習評價體系已經不適應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教學要求。為此,應當建立以理論與實踐、知識與能力相結合的學生學習評價體系,將稅額計算、稅務籌劃、稅務風險控制、會計處理等作為學習評價的重點內容,以更好地考察學生的實踐能力和知識運用能力。首先,在學生學習評價中,應當將能力評價作為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學習的評價重點,通過多種方式評價,評價學生的技能掌握情況,比如學??梢再徺I稅務會計實訓軟件、虛擬網上報稅平臺等,通過實訓軟件應用、網上稅務申報等方式對學生進行稅務會計技能評價,考察學生的稅務統籌、稅種計算、納稅申報等能力。此外,在學生學習評價體系建設中,不僅要重視理論知識評價、稅務統籌能力評價、稅種計算能力評價等,還應當將學習興趣、學習習慣、自學能力等納入學生學習評價體系。最后,應當根據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的特點確立理論知識、專業技能、實踐能力等在學生學習評價中的比重,比如可以按照3:3:4的比例分配課堂教學、實訓教學、實踐操作在學生成績中的比重,這樣能夠較好地突出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的應用性和實踐性。
2.建構課堂評價、實訓評價、考試評價相結合的多元化評價方式。在傳統教學理念指導下,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多以期末閉卷考試為學生學習評價方式,片面重視理論知識考察,不能很好地考察學生的實踐能力和知識應用能力。學生只要背下教材上的知識點就能夠取得良好的考試成績。顯然,這種評價模式不能很好地考察學生對稅法、稅務會計的理解和應用,不利于實現課程教學的目標。所以應當創新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的學生學習評價方式,將理論知識學習評價、專業技能評價、實踐能力評價等結合起來,建構課堂評價、實訓評價和實踐評價相結合的多元化評價體系。首先,在學習評價中不僅要用實習實訓、課堂提問、撰寫小論文等方式進行評價,還可以用主題發言、技能比賽、網絡模擬操作等方式進行學習評價,將稅法與稅務會計知識用于具體的應用情景之中,以更好地考察學生的課程學習情況。不僅要學習和記憶稅法和稅務會計的理論知識,還需要利用專業知識進行實踐訓練,掌握稅務籌劃、稅務會計方法等專業技能。比如以撰寫稅收小論文的方式評價學生對稅法及稅務會計理論的掌握情況,并將學生的論文寫作情況計入學生的課程總成績之中。此外,在學生學習評價中應當實踐操作評價的比例,可以讓學生到企業財務部門進行實習,由企業財務部門來評價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實習成績。還可以采用工作模擬的方式開展學生實踐能力評價工作,比如可以讓學生模擬企業開展企業稅務會計工作,讓學生以小組合作的方式制作一份稅務籌劃方案,并通過PPT的方式向老師和同學展示和解說,這樣能夠較好地考察學生的稅法和稅務會計知識應用能力。
3.建構以過程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的全過程評價機制。在傳統學習評價理念影響下,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仍以終結性評價為主要評價方式,這種評價方式不能客觀而全面地評價學生的課程學習情況,也不利于培養學生的自學能力和實踐能力。所以,在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教學中,應當提高過程性評價在評價體系中的比重,將課堂提問、課堂紀律、日常測驗、實習實訓、期末考試等評價方式結合起來,建構全過程覆蓋的學生學習評價體系。比如在學生日常學習評價中,可以將學生出勤、課堂提問等作為評價重點,借助于“藍墨云班”教學軟件對學生的出勤情況、課堂討論、問題回答、課堂筆記情況等進行記錄和評價,并將學習評價結果計入學生學習評價體系。再如,可以采用成長檔案袋、學習檔案的方式開展過程性評價,將學生在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學習中的課堂表現、學習態度、作業情況、學習討論情況等,讓學生定期查看學習檔案,了解自己在課程學習中的問題及不足。
4.確立自我評價、同學評價和教師評價相結合的評價主體。在傳統的學生學習評價中,許多學校都采用了單一的教師評價方式,忽視了學生評價和自我評價的作用,不能客觀全面地評價學生對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的學習情況。為此,在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教學中,應當建立教師、同學和自我相結合的學生學習評價體系,確立和提高自我評價和同學評價在學生學習評價中的權重,以更好地提高學生學習評價的客觀性和全面性。首先,應當將學生自身、同學等作為學習評價的重要主體,以學生自評、同學互評等方式開展學習評價,促進學習評價主體多元化。比如可以讓學生撰寫課程學習自評報告,或者讓學生以日記、成長檔案等方式總結和評價自己的學習情況;可以以學生互評、小組互評等方式開展學習評價活動,組織學生在課堂上對小組成員的學習情況進行評價。此外,在期末考試、日常測驗、上課出勤、論文質量等客觀性評價中,應當建立以教師勾主的學生學習評價機制。在學習態度、實習實訓、方案制作等主觀性評價中,應當充分提高自身、同學等在學生學習評價中的作用,以更好地提高評價結果的全面性和公正性。
學生學習評價體系建設是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教學的重要內容,也是評價課程教學效果、推進課程教學改革的有效途徑。所以應當以多元化學生學習評價理念為出發點,改革稅法與稅務會計課程的學習評價內容、方式、機制和主體,提高學生學習評價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轉載注明來源:http://www.hailuomaifang.com/3/view-1484598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