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裝備水路集裝箱運輸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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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改革開放進程的不斷加快和航運業的迅猛發展,我國海運船隊結構正在發生巨大變化,集裝箱船已成為我國海運主力船型。在可用于軍事裝備運輸的船舶中,滾裝船是最合適的船型,但其保有量有限,難以滿足大規模軍事裝備海上投送需要;件雜貨船目前已停產,現有船型老舊,可用船舶數量日益減少;散貨船可用于裝備運輸的空間僅有底艙,存在利用率低、運量小、經濟性差等缺點。著眼于集裝箱船迅猛發展的實際,加快研究利用集裝箱裝運軍事裝備的運輸模式,以適應船隊結構變化,加快提升我軍海上戰略投送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1 整體集裝運輸模式
整體集裝運輸模式即傳統的集裝箱運輸模式,指將經綁扎加固后的裝備裝入合適的集裝箱中,再將重載集裝箱運到港口碼頭,利用碼頭裝卸設備將重載集裝箱裝入集裝箱船相應艙位的運輸組織形式。這種運輸模式具有運輸組織簡單、運輸成本低、便于開展門到門運輸等優點,是組織實施軍事裝備水路集裝箱運輸的主要方式;但受集裝箱尺寸、額定載質量的限制,集裝箱運載能力有限,并且對裝卸設備起升能力的要求較高。采用整體集裝運輸模式時,要注意以下問題。
1.1 選擇合適的箱型
集裝箱種類繁多,要依據軍事裝備的尺寸、質量等性能指標選擇合適的箱型。適合軍事裝備水路運輸的箱型主要有通用集裝箱、敞頂集裝箱、框架集裝箱、平臺集裝箱等。通用集裝箱適合裝運尺寸小于集裝箱內部尺寸且質量小于集裝箱額定載質量的中小型裝備,如輕型電臺車、指揮車、醫療救護車等,其數量較多,選擇余地較大。敞頂集裝箱、框架集裝箱、平臺集裝箱等特種集裝箱適合裝運大中型運輸車、后勤保障車和少數履帶式車輛等大中型裝備。
1.2 軍事裝備尺寸、質量滿足集裝箱的裝載要求
軍事裝備的尺寸、質量要滿足集裝箱的裝載要求。要綜合考慮集裝箱船的結構、裝卸方式、港口裝卸設備性能和道路交通條件等諸多因素,來確定集裝箱的裝載能力。
1.3 采取適宜的裝箱方法
要根據軍事裝備的結構、性能和港口碼頭的裝載條件,合理選擇裝箱方法,并在裝備裝箱定位后對其實施綁扎加固,避免裝備在運輸過程中移動。
?。?)滾裝裝箱 對于可自行的輪式或履帶式裝備,采取順裝或倒裝方式組織裝備自行滾裝裝箱,以加快裝箱速度。當使用可折疊的臺架集裝箱或平臺集裝箱時,為了克服集裝箱底板與地面之間的高度差,應提前搭設滾裝渡板,以方便裝備裝載。
(2)吊裝裝箱 對于非自行裝備或當港口碼頭缺少集裝箱滾裝設施設備時,可采用吊裝方式裝箱,使用合適的起重機械和吊具將裝備安全吊入集裝箱內。
(3)叉車裝箱 對于中小型裝備,可使用大噸位叉車將裝備舉升后裝箱。
1.4 靈活確定運輸組織形式
與滾裝船運輸相比,軍事裝備集裝箱運輸組織形式發生了很大變化。根據集裝箱交接地點、交接方式的不同,集裝箱運輸組織形式可分為門到門、門到場站(港口)、場站(港口)到門、場站(港口)到場站(港口)等多種形式。軍事裝備集裝箱運輸主要采取門到門、港到港這兩種形式。當采取門到門運輸形式時,裝備在部隊營區裝箱、拆箱,要注意選擇合適的公路行駛路線,避免裝載軍事裝備的集裝箱卡車超限行駛;當采取港到港運輸形式時,軍事裝備在港口裝箱、拆箱,要周密組織,保證軍事裝備按時進入或駛離港口碼頭,以免影響船舶裝載,延長船舶在港停留時間。
2 分解集裝運輸模式
分解集裝運輸模式指為了提高集裝箱的運輸能力,將能夠分解的超限裝備適當分解后裝入集裝箱內運輸,待軍事裝備到港或到達部隊駐地后再進行組裝,使其恢復良好技術狀況的運輸組織形式。這種運輸模式類似于出口汽車、工程機械時常采用的半散件組裝運輸模式,其優點是拓寬了可使用集裝箱運輸的軍事裝備的范圍,能夠充分發揮集裝箱運輸的優勢,有效降低運輸成本,提高運輸效益;但其運輸組織較為復雜,主要適用于能夠分解的部分超限裝備。采用分解集裝運輸模式時,要注意以下問題。
2.1 掌握軍事裝備的結構性能
軍事裝備經分解后,尺寸減小且質量減輕,從而避免超限。采用分解集裝運輸模式時,要求運輸組織人員熟知軍事裝備的結構性能,根椐裝備的結構性能進行適當分解,避免因分解造成軍事裝備損壞或難以恢復軍事裝備原有的技術性能。
2.2 把握軍事裝備分解的程度
軍事裝備分解集裝運輸與半散件組裝運輸雖有相似之處,但兩者對分解程度的要求完全不同。組織軍事裝備分解集裝運輸時,考慮到部隊的技術保障水平以及軍事裝備快速機動的要求,應盡量降低軍事裝備分解程度,在滿足集裝箱運輸要求的情況下,能夠不分解的就盡量不要分解。如果軍事裝備的分解程度較高,而部隊的裝備技術保障水平有限,有可能導致軍事裝備到達卸載港口后難以快速恢復到原有的技術狀況,影響軍事裝備快速機動部署,甚至可能影響軍事裝備的技術性能和正常使用。
2.3 充分利用集裝箱的裝載能力
軍事裝備采取分解集裝運輸模式,不僅可以利用各種類型的集裝箱進行運輸,還有利于優化集裝箱配載,提高集裝箱的裝載能力。組織實施分解集裝運輸時,首先應考慮使用通用集裝箱,再考慮使用其他類型的集裝箱。對于分解后運輸的軍事裝備,在裝箱時要充分利用集裝箱尺寸和額定載質量,以減少所使用的集裝箱數量。
2.4 科學制訂積載方案
軍事裝備分解集裝運輸模式對積載要求較高,在制訂積載方案時需要考慮更多因素。選擇積載位置時,要將裝載同一裝備的集裝箱積載在相鄰位置。例如,應將裝載在不同集裝箱內的牽引車車頭和半掛車配載在集裝箱船上相鄰的箱位,以便卸載后能夠快速組裝。一般而言,對分解后裝入通用集裝箱的軍事裝備在集裝箱船上的積載位置沒有太多的特殊要求;但對裝入臺架式集裝箱或平臺集裝箱的裝備,一般要求裝載在集裝箱船艙內最上層或甲板最頂層,以免影響船舶積載。 3 分體吊裝運輸模式
分體吊裝運輸模式,即擺脫傳統的先將裝備裝箱系固后裝船的操作模式,先將適當數量的框架集裝箱或平臺集裝箱裝船,形成大的裝載平臺,再將裝備吊裝上船,放至平臺上的相應位置,最后在船上將裝備和框架集裝箱或平臺集裝箱進行系固的一種運輸組織形式。卸貨時,先拆除綁扎加固器材,將軍事裝備與集裝箱分離,再將裝備單獨卸下,最后將框架集裝箱或平臺集裝箱卸船。這種運輸模式使裝備尺寸、質量不再受限于單個集裝箱的裝載能力,理論上適用于任何尺寸、任何質量的裝備;但運輸組織實施難度大、技術復雜、運輸成本高,主要適用于批量小、時限要求緊的大型特種裝備集裝箱運輸。采用分體吊裝運輸模式時,要注意以下問題。
3.1 根據裝備情況合理選擇運輸模式
理論上采用分體吊裝運輸模式,利用框架集裝箱或平臺集裝箱可以裝運任意尺寸和質量的軍事裝備;但實際上受集裝箱船本身的結構限制,裝載超長裝備較為困難。為了保證裝卸安全,軍事裝備寬度不能超過2個特種集裝箱的寬度,裝備高度不能超過2個特種集裝箱的高度;裝備重心需要與特種集裝箱箱體重心基本保持在同一條垂線上,且裝備重心不得超過1個特種集裝箱的高度。超過上述限制的大型特種裝備應選擇更加經濟合理、安全性更高的件雜貨船組織運輸。
3.2 根據目的地合理選擇運輸模式
由于分體吊裝運輸模式的特殊性,即使裝備本身適合使用框架或平臺集裝箱進行運輸,還要考慮船舶與航線能否滿足該大件裝備的運輸需要。如果起運港與目的港之間存在直達集裝箱班輪,只要箱源與艙位允許,且起運港與目的港均能夠保證正常裝卸作業,即可采取分體吊裝運輸模式組織裝備運輸。此種操作模式下,箱、貨分別裝船并在船上系固,如果需要轉船,至少需要2次在船上系固、2次在船上拆除系固,成本較高且風險較大,承運人基本不會同意。
3.3 制訂周密的運輸保障方案
分體吊裝運輸模式涉及的運輸環節多且操作困難,要求部隊(發貨人)與承運人要通力合作,充分調研,周密制訂切實可行的運輸保障方案,確保運輸安全。在接到部隊訂艙申請之后,承運人應派出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實地驗貨,對裝備結構及技術性能進行實地考察調研,準確掌握裝備結構、性能參數以及裝備的重心、系固點、起吊點的位置等信息。針對框架集裝箱和平臺集裝箱數量少、集結時間長的特點,承運人還要制訂特種集裝箱的集結方案,提前計劃所需特種集裝箱的類型和數量,并根據集裝箱船結構特點、船舶掛靠港順序以及港口裝卸能力,科學確定裝備集裝箱裝載箱位,以確保大型特種裝備快速裝卸和運輸安全。
3.4 嚴密組織現場裝載作業
在采用分體吊裝運輸模式時,為減少裝卸次數并降低裝卸風險,常采用車船直入的操作方式,即空箱提前進港,裝備自行行駛或由拖車運送至港口碼頭附近等待裝船。如果部隊發送單位與港口、船方信息溝通不良,則可能導致裝備入港過早,等待時間過長,增加運輸成本;或導致裝備入港過晚,船舶滯期,甚至導致承運人甩貨。大型特種裝備集裝箱裝卸往往需要特殊的吊具,而此類吊具需要部隊自行準備,如果起運港沒有合適的專用吊具,裝備將不能裝船;如果目的港沒有配套的吊具,裝備也難以卸船。因此,各運輸相關方必須按照運輸保障方案密切配合,才能確保大型特種裝備集裝箱運輸順利開展。
(編輯:吳偉彬 收稿日期:201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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