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招投標法律保障機制的構建與應用
來源:用戶上傳
作者:
摘 要:招標主要用于采購活動中,是指由采購方作為招標人,貨物的賣方和工程的承包方、服務的提供方作為投標人的招標投標活動。企業招投標活動,涉及眾多法律主體,操作程序繁瑣,存在多層法律風險。對此,文章探討了企業招投標中的問題,并對招投標法律保障機制的構建與應用展開研究,以期通過法律手段,規避法律風險,實現企業招投標工作的公平、公正與公開。
關鍵詞:企業招投標;法律保障機制;構建與應用
招標投標,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進行大宗貨物的買賣、工程建設項目有發包與承包,以及服務項目的采購與提供時,所采用的一種交易方式。在這種交易方式下,通常是由項目采購(包括貨物的購買、工程的發包和服務的采購)的采購方作為招標方,通過發布招標公告或者向一定數量的特定供應商、承包商發出招標邀請等方式發出招標采購的信息,提出所需采購的項目的性質及其數量、質量、技術要求,交貨期、竣工期或提供服務的時間,以及其他供應商、承包商的資格要求等招標采購條件,表明將選擇最能夠滿足采購要求的供應商、承包商與之簽訂采購合同的意向,由各有意提供采購所需貨物、工程或服務的報價及其他響應招標要求的條件,參加投標競爭。經招標方對各投標者的報價及其他的條件進行審查比較后,從中擇優選定中標者,并與其簽訂采購合同。招投標是一種商品交易行為,其實質是以較低的價格,獲得最優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當前,招投標被企業廣泛應用。在企業招投標工作中,我企已經建立法律保障機制,但是,仍存在一定問題,導致相關人員無法及時發現問題,防范風險,影響了招投標工作的順利展開。對此,應根據實際情況,不斷完善招投標法律保障機制,推動企業健康發展。
一、企業招投標中常見的問題
1.投標單位行為不規范。當前,在企業招投標中,某些招標單位仍保留一些不良習慣,甚至于,原先套老的做法仍在延續應用,不遵守國家法律規范,僅依照自身想法進行,為企業帶來了法律風險。并且,為在招標過程中得標,投標單位之間還存在相互勾結、相互抄襲等現象。在投標前,某些投標單位將為利益將招標關鍵透漏,與一些單位私下交流,以企業資材為籌碼,互相獲利,卻因不遵守法律規范為企業帶來風險。對此,嚴格構建招投標法律保障機制,保障法律法規嚴格落實,保障招投標工作的透明化,真正發揮招投標的作用,推動招投標雙方獲利。
2.招標各階段工作不嚴謹。一般來講,在企業建設項目以及相關貨物、服務采購等中,因交易數量龐大,而專職從事招標管理的人員較少,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直接影響了招標各階段工作的嚴謹性,招標過程流于形式。近幾年,在企業進行招投標工作中,多會委托專門招標代理機構。因為,代理機構在招標文件編制、組織評標等中,具備專業人員,能夠有效保障招標工作順利進行,事實上,招標工作確實得到一定改善。但是,在招標過程中,仍存在一定問題,如:評標過程中,評標現場有五位以上評標專家,而評標專家之間存在差異性,在評標過程中,學術水平較高、社會聲譽較高的評標專家往往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在最終打分時,該專家的傾向性表現,極易導致最終所有評標專家打分幾乎一致,為其他投標人提出異議埋下隱患。
3.評標專家行為不規范。在評標過程中,必須聘請相關專家參與,審查投標單位文件,核查投標單位資質,如:生產供應力、注冊資金、生產規模等。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專家起著關鍵性作用。然而,在實際評標中,某些專家責任心不強,未堅持自身原則等,最終,在評標過程中,專家未給出公平意見,評標走過場,依照招標單位一項隨意評分等,招投標不具備客觀性,最終,招投標并未發揮應有效果。
二、企業招投標法律保障機制的構建與應用
在企業招投標中,投標單位、招標單位等行為的不規范,招標工作的不嚴謹,評標專家對自身工作重視度不足等,直接影響了招投標工作,甚至為企業帶來法律風險。對此,加強招投標法律保障機制的構建,并積極應用與實際工作中,嚴格規范招投標,推動企業發展。
1.法律顧問全程參與招投標活動。在招投標活動中,其本身蘊含著法律意義,可以說,在招投標活動中,為保障其的招投標的公正、透明,法律顧問不可或缺。一般來講,法律顧問受招標人禍單位指派,全程參與招投標活動,并適當發表法律建議,為招投標過程提供法律保障,避免企業招投標的法律風險。在招投標中,法律顧問多包涵兩類:一類為隸屬于企業的法律工作者,長期從事該項工作,熟悉招投標法律法規,工作經驗豐富;一類為企業外聘律師,具有較強的專業能力,彌補了專職法律顧問專業受限的缺陷,使企業招標活動更公平。當然,在外聘律師時,為避免其泄露企業機密,應就招投標項目與律師簽訂保密協議,保障企業健康發展。
2.重視各類招標法律文件的審核與投標人審核。在構建招投標法律保障機制中,加強法律文件審核,重視投標人資格審核,在招投標活動開戰前,做好事前控制,由源頭上預防法律風險,推動招投標工作順利進行。在招投標活動中,法律人員應全程參與招標文件的編審,投標人資格預審、招標文件編制、投標文件審核等工作中,保障所有工作均符合法律規范,有效預防中標后,非中標人提出異議,推動招投標工作順利進行。在招投標中,法律人員主要審核內容如下:審查招標法律文件內容的全面性、合法性、詳細度、文字表述是否存在異議、投標人資質審核是否公平,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評標時間等是否合理等,充分發揮法律保障機制的作用,推動招投標工作順利進行。
3.建立并落實開標、評標、定標的法律保障機制。在招投標過程中,開標階段,法律顧問應確認開標時間、方式等是否符合規范,協助相關人員審查投標文件,密封合格性與否,若存在異議,應及時處理。并且,法律人員應協助開標,若開標過程中出現突發狀況,應及時處理。在評標階段,法律人員應嚴格遵循“依法、客觀、獨立、公正、審慎”原則,積極參與審核澄清與廢標等事宜,若評標專家未遵守前期公布的評標標準,應及時提醒,避免評標方式變更,引發不必要糾紛現象。并且,對于評標專家提出的法律問題,應及時提供解決方法,保障評標的合理合法。若個別評標專家提出意見存在傾向性,及時制止,保障評標過程的公正。在定標階段,法律人員必須參加,并依照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參與合同起草、簽訂等事宜,真正發揮法律保障機制,推動招投標工作順利進行。
三、結語
總而言之,在企業招投標工作中,因招投標工作的繁瑣性,法律責任的多樣性,招投標過程中存在不遵循法律法規現象,影響了招投標工作的公平性,并延伸出各類問題,影響了企業發展。對此,法律顧問全程參與招投標活動,重視各類招標法律文件的審核與投標人審核,建立并落實開標、評標、定標的法律保障機制,真正發揮招投標法律保障機制的效用,實現依法治企的最終目標。
參考文獻:
[1]楊小平,蔡穎穎.公路招投標中存在問題及解決措施[J].公路交通科技(應用技術版),2014(11):107-107.
[2]李后龍,俞灌南,楊曉蓉,等.建設工程招投標糾紛案件審判疑難問題研究[J].法律適用,2017(7):84-90.
[3]朱順.建設工程招投標法律監管問題研究[J].現代管理科學,2017(2):112-114.
轉載注明來源:http://www.hailuomaifang.com/4/view-1493775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