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倫理研修強化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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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25日,日本東京大學宣布,由于大量篡改和捏造實驗數據,撤銷該校分子細胞生物學研究所前教授加藤茂明研究小組發表的41篇論文。加藤將研究室的研究員分成若干小組,要求他們必須拿出與高額經費相符的世界級成果,并將論文評價與研究經費和職位直接掛鉤。論文造假事件,其背后是利益驅使。
由于科學研究的專業性和內部性,一般人很難發現造假,常常是由同行對比研究后才提出質疑,而杜絕造假主要靠科研人員的自律。為加強科研人員的自律,從根本上減少論文抄襲,2006年,日本文部科學省就設置了“不良研究行為特別委員會”,發布了《關于研究活動中不正當行為的應對方針》,對研究活動進行約束,以防止偽造、篡改數據與結果、盜用他人研究成果及一稿多投重復發表、不當署名等不正當行為。《方針》指出,研究中的不當行為是對科學的背叛,也是科學工作者對存在價值的自我否定和毀壞。學會、大學、研究機構要基于自律發揮自我凈化作用。
獨立行政法人科學技術振興機構由日本文部科學省管轄,從2013年起,接受其提供政府科研經費的學者,必須接受科研倫理研修。研修教材以美國大學使用的教材為基礎,結合日本法律、文化和文部科學省的方針編撰,通過電腦學習,每科需時30分鐘,學習后還要進行測驗,確認理解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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