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現代教育治理的教育管理權力重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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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對現代教育治理的基本內涵與特征進行分析,并提出了權責明確、非線性轉移、分權立法的重構原則。
關鍵詞:現代教育;管理權力;重構;探討與分析
中圖分類號:G642.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9)19-0006-02
現代教育治理理念的提出,對現代教育事業在發展演化過程中的綜合效益獲取,具備深刻的意義。從現代教育治理工作的實踐過程角度展開分析,政府主體、學校主體,以及社會主體實際控制和發揮的教育治理權力差異顯著。文章對現代教育管理權力的基本結構展開深入剖析,探討其在政府主體、學校主體,以及社會主體之間進行重構的基本原則,對于推動和保障我國現代教育治理領域管辦評分離的順利實現具有重要意義。
一、現代教育治理的基本內涵
從實踐活動的本質特征角度展開闡釋分析,教育治理是治理基本理論和基本理念在公共教育事業領域的推廣應用。從1989年世界銀行在公開發布的官方報告性文件中首次提及“治理危機”概念以來,“治理”概念逐漸成為了現代政治活動和現代管理工作領域廣泛關注的概念。世界各國主流學者針對“治理”概念基本內涵展開各種闡釋分析,治理的實質不僅在于真實社會建設發展過程中的基本制度體系安排,更在于要積極尋求和實現以民眾為中心的,能夠有效增進和擴展公共利益獲取的管理方案。
從歷史性發展演化過程的角度展開闡釋分析,教育治理在從雛形狀態逐步發展到成熟狀態過程中,依次經歷了政府治理階段、市場治理階段,以及多元治理階段等多個發展時間階段,相關指導理論和管理工作實踐方法,也處在不斷發展成熟的進程之中。
從19世紀以來,依托政府公共財政力量普及基礎教育、建構并逐步發展完成公共學校業務運行組織管理系統,以及向開放社會環境提供優質化且平等化的教育服務活動成為世界各國現代教育發展進程中的重要基本特征,西方發達國家在20世紀50年代建構并且發展形成了較為典型且完備的具備官僚制度特征的現代教育治理結構。政府在公共行政權力的作用波及范圍覆蓋到社會生產生活的實踐領域。西方發達國家逐漸傾向于通過政府強制性公共管理權力,干預教育改革工作的實施進程,以控制和實現最優化的公共利益,繼而建構形成了以“教育控制科層化”為基本特征的公共教育管理體制。
通過針對現代教育治理活動的歷史性發展演化過程回顧性分析:“教育政府治理”是以政府權力為中心的教育治理實踐模式,具備全能特征的政府機構,能夠獨立性地控制和指導教育性公共服務產品的生產環節和供給環節?!敖逃氖袌鲋卫怼本褪且谝允袌鰹橹行牡谋尘爸?,將公共教育服務領域的生產環節和供給環節彼此分離,繼而將市場作為教育屬性公共事務的主要生產實現方式?!敖逃仓卫怼笔且陨鐣橹行?,能夠同時調動和保障多元化社會主體參與的教育治理實踐模式,是在基于公共治理理論的指導背景之上,通過調動政府主體、市場主體,以及社會主體的共同參與,具體完成教育治理領域的各項事務。在實際組織開展的教育治理工作過程中,采取措施協調并處理好政府主體、學校主體,以及社會主體在權力歸屬層面的相互關系,對教育治理工作實際獲取的綜合效能具備深刻影響。
二、現代教育治理背景下教育管理權力的基本結構與特征
1.政府主體的教育管理權力具備行政屬性,能夠發揮較好的行政管理作用。從來源渠道角度展開分析,政府主體的教育管理權力,是因政府主體本身具備的教育管理職能而產生,是具備強制性特征的行政支配力。教育管理職能是現階段政府主體在管理和控制現代教育事業發展演化路徑過程中需要依賴和發揮的重要職能,其本身需要在調動和發揮政府主體的教育管理行政權利過程中加以實現。政府主體擁有的教育管理權力具備著顯著的行政屬性,且同時具備著法律性、不可放棄性、優先干預性、強制性,以及效率性等基本特點,在所有教育管理權力形態中占據主導性地位和優先性地位。由于政府教育管理權力本身具備的法律性特點,因此各級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在參與開展教育管理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照現行法律法規體系中相關條文的規定行使其管理工作權力,確保所有的管理工作,在合理合法背景之下,能夠穩定且順利地獲取到最佳預期效果。
2.學校主體的教育管理權力具備準行政屬性,能夠發揮微觀調節作用。學校是獲取法律授權的特殊形式的行政活動主體,其實際發揮的管理權力具備準行政屬性?;诂F有的法律法規體系,學校在依法行使自身的教育管理行政職權過程中,具備著與政府行政機關完全等同的法律地位,在嚴格遵從相關法律條文內容條件下,學??梢詫_亂日常業務活動運作秩序的行為主體實施行政處理和行政干預。與此同時,學校主體可以在其開展教育管理工作過程中,結合學生教學培養工作過程中面對和遭遇的具體問題,針對現有的教學活動組織實施針對性地調整和優化,改善學校教學活動的綜合效能。
3.社會主體的教育管理權力具備市場屬性,本身能夠發揮監督作用和中介作用。社會主體教育管理權力,是政府主體面對真實社會環境所實施的體制外分權行為,其主要目的在于充分滿足現代教育事業發展演化過程中真實存在的多元化需求,全面調動和激發各類社會主體參與現代教育發展事業的積極性,在有效發揮社會中介組織對現代教育發展質量的客觀評價與監督作用條件下,實現現代教育事業的最優化社會功能和效益。
三、現代教育治理背景下重構教育管理權力的基本原則
1.在現代教育治理背景下重構教育管理權力,應當在完成現代教育管理權力分配工作的過程中,堅持和恪守權責明確的基本指導原則。從實踐路徑角度分析,現代教育管理權力分配,應當同時關注和考量縱向維度和橫向維度。從縱向角度展開分析,組織開展教育管理權力的分配工作,應當注意控制好教育管理權力的層級性特征,確保各級別政府職能部門均能準確清晰地認識和把握自身擁有的教育管理權力邊界,避免在權力行使過程中出現越界和缺位問題。從橫向角度分析,開展教育管理權力分配工作的重點,在于要積極處理好政府主體、學校主體,以及社會主體之間的相互關系格局。
2.在現代教育治理背景下重構教育管理權力,應當始終堅持和恪守權責非線性轉移的指導原則。在該項原則的指導制約條件下,政府主體在開展教育管理權力的轉移分配過程中,應當注意處理好權力分配與責任分配之間的相互關系,避免在實際開展的教育管理權力分配過程中,將權力要素與責任要素實施單純性捆綁,避免建立形成“責隨權走”或者是“權隨責走”的不良關系格局,支持和確保教育管理事業領域的各項權力均能獲取到高效合理分配,各項責任均能獲取到穩定且充足的承擔主體。
3.在現代教育治理背景下重構教育管理權力,應當堅持和恪守分權立法的指導原則,要在做好政府主體、學校主體,以及社會主體在教育管理權力方面的劃分基礎上,通過制定專門性的法律文件,為政府主體、學校主體,以及社會主體的教育管理權力創造和提供穩定且充分的法律保護支持條件,支持和確保我國現代教育管理工作的權利構成體系能夠持續改善優化。
四、結束語
圍繞走向現代教育治理的教育管理權力重構論題,本文擇取現代教育治理的基本內涵、現代教育治理背景下教育管理權力的基本結構與特征,以及現代教育治理背景下重構教育管理權力的基本原則,三個具體方面展開了簡要的闡釋分析,旨在為我國現代教育管理領域的基礎研究人員,以及一線從業人員,構筑的提供經驗性參考指導支持條件。積極做好政府主體、學校主體,以及社會主體在基本管理權力方面的重構工作,處理好不同主體之間的權利制約與影響關系,對于支持和確保我國現代教育治理活動順利獲取到良好效果具備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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