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賦分與高考改革精神的一致性問題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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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判斷考試賦分方案、辦法合理性的標準是高考改革本身所包括的人才培養、人才選拔要求。從這種上位要求分析,新高考方案中的考試賦分方案,體現了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對于核心課程的整體安排,符合課程教學的實際情形;體現了教育教學和考試改革對于人才培養多樣性的要求,有利于學生的個性化發展;體現了考試改革以及全社會對于人才培養和選拔的公平公正的要求。
【關鍵詞】考試賦分;改革精神;整體結構多樣性;公平性
【中圖分類號】G63 【文獻標志碼】B 【文章編號】1005-6009(2019)34-0026-04
《江蘇省深化普通高??荚囌猩贫染C合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新高考方案)集中反映國家或地區對于人才選拔和教育發展模式的總體要求。高考改革的精神能否得到全面、準確的體現,與推進改革所采用的具體操作方式密切相關,其中,考試賦分就是非常重要的一項內容。從理論的角度看,高考賦分有無數種可能的選擇方案和辦法。究竟采用哪一種更加合理,判斷的標準不是個人的意見,甚至也不應當是任何一個特定群體的意見,而是既定的新高考方案本身所蘊含的對于人才選拔和教育發展模式的要求。從這個角度看,筆者認為,值得關注的問題至少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一、課程教學的結構決定賦分方案的整體結構
高考改革是深化教育改革的一個組成部分。顯性看,高考改革是一個選拔和分流方式的改革,但是,隱含在它后面的,作為更加基礎的問題是人才培養的質量規格問題。在人才培養方面,任何一個國家或者地區,都有一個結構性的安排。教育的結構性安排集中體現為課程教學的結構。因此,高考改革中的賦分方案是否與課程教學的結構性特征一致,這是判斷這個方案是否合理的根本。
以新高考方案中的賦分方案為例,結構的一致性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一)整體賦分結構體現核心課程的要求
新高考方案中,賦分科目共有6個,其中,語、數、外三門共同考試科目每門按滿分150分計算,共450分;另外三門選擇性考試科目,每門按滿分100分計算,共300分。六門考試總分750分。選擇性考試科目與統考科目每門分值的比例為1∶1.5。語、數、外三門共同考試科目的權重明顯突出。這樣的賦分結構與基礎教育課程設置對于核心課程的要求一致。課程是人類文化積累在學校教育中的反映,相對于人類文化,學校課程總是數量有限的。同時,在有限的課程門類中,有一些課程更是處于核心地位,是一個國家或地區對于年輕一代成長的最基本的規格要求。語、數、外三門課程正是居于這樣的地位,它們分別代表著教育者對年輕一代在母語與傳統、數理與邏輯、文化與溝通等方面發展的期望。為了達成這種發展,課程結構在學習時間方面也進行了相應的安排,它們比其他課程的學習總量更高。事實上,在課程結構當中確定核心課程的地位,是世界各國通行的做法,只是因為時代、歷史的原因,核心課程的具體科目會有所不同。
值得關注的是,新高考方案中,語文、數學兩科不再分文理,都按150分滿分計分。這一方面體現了國家對于高考改革的總體要求,強調基礎教育的基礎性;另一方面突出了核心課程應當是對年輕一代共同要求的理念。
(二)科目賦分方式反映學科學習的實際過程
在新高考方案中,同為選擇性考試科目,物理/歷史為必選科目,按滿分100分的原始分計入總分,而其他兩門再選考試科目,先按滿分100分考試,考試結果從高到低按人數比例劃分等級,在起始賦分的基礎上,按等級折算為滿分為100分的最終分數。采用原始分賦分,還是采用等級賦分,除了出于選擇性方面的考慮之外,也是對學科本身特點以及學生學習的實際過程的考慮??茖W的評價,應當最大限度反映評價對象的實際情形。正如社會所公認的那樣,物理/歷史兩門科目,分別在自然科學、人文科學當中處于更加基礎、更加重要的地位。課程標準對這兩門科目有更多的內容和目標設計,從學生學習的實際過程看,他們也需要付出更多的時間和努力。采用原始賦分方式,正是希望讓新高考方案更加準確合理地反映學生在科目學習中的實際情形。而對于物理/歷史之外的兩門再選考試科目,因為采用了起始賦分(30分)基礎上的等級計分,實際上就是壓縮了考生分數比較的空間,適當降低了這兩門科目在總分中的權重。這與該類科目在學生實際學習時的情形基本一致。
二、人才培養和選拔的多樣性決定賦分方法的豐富性
2014年《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明確強調,“要增強高考與學生學習的關聯度”,同時,“要由考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增強選擇性,加強高考與日常學習的聯系,目的就是要努力克服應試教育的傾向,促進學生的多樣化發展。
為體現這一改革精神,新高考方案的重要變化體現在:一是把學生的學習過程作為學生評價的重要內容;二是推進綜合素質評價改革,把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高考錄取的重要參考;三是在共同考試科目之外,設置選擇性考試科目。其中,一、三兩種變化直接決定了賦分方案的豐富性。
新高考方案采用了原始分賦分、等級賦分和起點賦分等多種形式。語、數、外三門共同考試科目采用原始分賦分;同樣是選擇性考試科目,物理/歷史科目采用原始分賦分,其他兩門再選科目采用起點賦分基礎上的等級賦分方式。
起點賦分方式是過去的高考方案沒有采用過的,也將是社會特別關注的變化。江蘇再選考試科目的起點賦分是30分。采用起點賦分方式,一方面,是要適當降低科目考試結果在總分結構中的權重,鼓勵并保護學生的選擇性學習;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意圖,就是要把學生在本科目中的學習經歷(表現為通過學業水平考試)作為重要的參考因素。
三、公平公正的選拔原則決定具體的賦分辦法
在人才選拔過程中,公平公正是十分重要的改革原則。新高考方案在兩門任選考試科目中,采用等級賦分辦法,除了基于上面的推進人才選拔多樣化改革的考慮外,更重要的原因,是體現公平公正的原則。 基于公平公正和現實因素的考慮,這一輪高考改革的制度設計,在招生端,仍舊堅持了總分錄取的基本做法,但在考試端,科目組合呈現出前所未有的多樣化。前者要求考生的分數在同一個量表上可比,以滿足錄取的需要,而后者由于學生所選擇的不同科目在教學內容、考試難度等方面存在的差異,又天然存在不可比性。
解決這一難題的辦法,就是對考試分數進行技術處理,以盡可能滿足可比性要求。根據歷史經驗,解決這一難題的主要方法有標準分和等級賦分兩種方式。
(一)標準分的不足
標準分的本質是把原始分轉換為位次分。典型的標準分計分,是基于一個群體學生的成績呈現正態分布這一理論模型。相比于原始分,采用標準分特別是正態標準分計分,針對的問題是不同科目試卷因為難度不同而存在的分數不可累加性(就是通常所說,不同科目,相同分數的“含金量”不同)。但是,對學生原始分進行標準化處理時,也很難回避以下這些問題。
1.采用標準計分,在低分段和高分段容易出現“跳躍”,理想的等分等距目標很難實現。
大多數情況下,位于原始分兩端的分數點上的人數較少,根據理想模型將原始分轉換成標準分后,不同分數點的間距將會被強行拉大,這對處于高分段的考生來說是很難做到公平。比如,原始分相差幾分的考生,標準分就可能相差十幾分甚至更多。
2.考生群體人數差異對標準計分的結果有較大影響。
顯而易見,標準分的適用性與考生群體數量的差異成反比。如果某一科目的考生群體人數過少,這個群體的標準分很難達到設定的滿分值,也就是說,這些科目總分的全距因為人數的原因而縮短了。同時,人數越少,標準分之間的間距也越大,部分分數點會出現空缺。采用標準分計分,相對于選擇人數較多科目的考生,很難保證選擇人數較少科目的考生得到公平對待。
3.分數合成時學生位次可能發生變化。
不難理解,采用標準分,目的是解決單科成績的可加性問題。但是,由于不同選考科目在試題難度、標準差等方面存在差異,直接相加也不盡合理,結果之一是考生位次的發生變化。
(二)等級賦分的優勢
實際上,等級賦分是一種介于原始分和標準分之間的計分方式。其思路和目標與標準分大致相同,即通過相應的技術處理,使不同學科的成績具有相同的分布、難度和標準差,以達到不同科目在分數使用上的等效,最終能夠得到一個相對可累加的總分。
選擇性是本輪高考改革的一個突出亮點,等級賦分是為解決不同學生選擇不同科目后高考成績的可累加性問題而采用的辦法。跟標準分計分一樣,等級賦分也存在自身不足。比如,按比例來切割分等會使考試成績與考生人數產生關聯,處于等級邊界上的學生的原始分的權重可能會被放大或縮小。
為解決這一問題,新高考方案采用了“等級劃分+等比例轉換”的方法:先將考生原始分從高到低排列,按15%、35%、35%、13%、2%的人數比例將考生的原始分劃分為A、B、C、D、E五個等級(各等級的賦分范圍分別為100—86、85—71、70—56、55—41、40—30),再將每個等級內的考生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轉化法則,轉換成等級分數。
這種等級劃分加等比例轉換的方式,有兩個方面的明顯優勢:第一,適當減少了低分段學生人數比例。在A等人數15%的情況下,D、E等人數加起來為15%,本質就是減少低分段人數比例;第二,在等比例轉換后,能夠保證考生單科位次不會下降。與通常的等級計分方法相比,因為采用等比例轉換方法,考生在原始分上的差異會反映在等級分當中,并且不會出現位次下降,這在較大程度上保證了考生總分的可比性和區分度,打消了考生對于分數等級轉換的顧慮,提高了考試賦分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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