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國企集團旗下商業保理公司應對風險和資金難題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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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國企集團旗下商業保理公司大多面臨風險和資金難題,但因擁有某些先天優勢,只要策略得當,這些難題是可以有效應對的。
關鍵詞:國企集團;保理;風險;資金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9)14-0132-02
保理業務是指貿易、服務或其他基礎交易合同項下的債權人將其現在或將來的應收賬款轉讓給商業保理公司,由商業保理公司為其提供以下兩項及以上服務的綜合性商貿服務:應收賬款融資、應收賬款管理、應收賬款催收、信用風險擔保。
據統計,約八成已注冊的商業保理公司未開業,大多面臨風險和資金等難題。國企集團設立的商業保理公司也不例外。本文標題中的國企包括央企。
一、國企集團旗下商業保理公司存在的風險及資金難題
(一)國企集團旗下商業保理公司存在的風險難題
若應收賬款形成的貿易背景不真實,則應收賬款是否存在、敘做保理是否有效、商業保理公司怎樣保護自身利益等都將成問題。保理業務應收賬款的風險成因至少包括以下方面。
1.貿易背景虛假。一種情形是貿易雙方無真實貿易往來;另一種情形是貿易雙方雖然真實存在,貿易合同也有效,但賣方未履行或僅部分履行交貨義務,卻利用該等貿易文件項下的全部賬款向保理商敘做保理業務。
2.買方未依據合同約定按期支付應收款項的買方信用風險,以及賣方作為國內保理業務第二還款人的賣方信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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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商業保理公司普遍更重視保理的融資職能,融資利息或融資成本收益軋差產生的手續費成為其主要收益來源。因此,資金規模成為商業保理公司的核心競爭力之一,是否有充足資金用以受讓應收賬款成為商業保理公司生存和發展的關鍵因素。
實際情況是,幾乎每家商業保理公司在發展過程中都面臨資金來源不足及資金成本過高的問題。商業保理公司受讓應收賬款后,要在應收賬款到期后才能拿到保理回款。在應收賬款到期前,商業保理公司的款項所有權無法變現,若多受讓幾筆數額較大、賬期較長的應收賬款,在到期前商業保理公司很可能在放了幾筆款后就沒有資金再做保理業務了。同時,絕大多數商業保理公司信用和實力有限,而多數銀行認為保理業務屬于較高風險類別,因此,其資金來源的成本難以有效降低。
國企集團旗下商業保理公司大多注冊資本較少、成立時間較短,拿不出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三年財務報表。因此,盡管銀行對某國企集團總公司及其主要成員單位的融資很積極,但對其旗下商業保理公司的興趣往往不大。
二、國企集團旗下商業保理公司應對風險難題的策略
第一,建立健全風險管理組織架構,設立風險管理部和風險管理委員會(或由總經理辦公會代為行使風險管理委員會的職權),將風險管理納入企業戰略規劃范疇。
第二,制定盡可能完備的本公司保理業務風險管理辦法、盡職調查實施細則、放款后管理辦法等制度文件。
第三,在對保理業務的風險把控把握不足的階段,可暫不開展無追索權暗保理或全部無追索權保理等風險相對較大的業務品種。按發生信用風險后,商業保理公司在核定的信用風險額度范圍內是否有權向債權人追索,可將保理業務分為有追索權保理和無追索權保理。根據債權人是否將應收賬款轉讓事實立即通知債務人,可將保理業務分為明保理和暗保理。組合起來為:有追索權明保理、有追索權暗保理、無追索權明保理、無追索權暗保理。
第四,暫不開展買賣雙方均在集團外的保理業務,只開展至少有一方在集團內的保理業務。既是因為對本企業集團的成員單位知根知底,也是因為一旦發生風險,旗下商業保理公司可采取的措施更多。同時,國企集團內的成員單位及其業務一般也相當豐富,足夠其旗下商業保理公司在相當一段時間內開展保理業務。
第五,認真挑選且常年聘用熟悉保理業務的外部律師,請其對新合同、新協議、合同或協議的補充條款等出具法律意見,向其征求涉法事務的意見和建議。
第六,由風險管理部監督公司人員嚴格按照風險管理辦法規定的以下流程進行保理業務操作。
保理業務部取得債權人提交的保理業務申請后,對保理融資項目的合法合規性及是否符合本公司發展戰略進行初步判斷。保理業務部對通過初步判斷的保理融資項目進行盡職調查,在此基礎上撰寫保理授信調查報告和融資調查報告(即授信額度使用報告)。
風險管理部對上述報告進行審查,撰寫風險審查報告。上風險管理委員會或總經理辦公會進行表決,將表決結果確定為通過、有條件通過、續議、不通過之一。確定為有條件通過的須注明具體條件。有條件通過的項目需要逐條落實審批條件,且形成審批條件落實情況說明。表決結果為續議的,另行開會審議。對一定金額以上的保理融資業務,上報更高決策機構審議。
保理業務部或風險管理部在放款后次季末月開始完成存量業務的放款后每季檢查工作并形成放款后管理報告。
第七,在盡職調查中,應更側重對應收賬款本身的盡職調查;在交易主體盡職調查中,應更側重對債務人的盡職調查。因為保理業務以受讓應收賬款為核心,其第一還款來源是債務人的到期付款,而非保理融資申請人的還款。
第八,緊抓以下要點對保理業務交易主體進行盡職調查:企業基本情況、在行業中的地位及影響力、治理結構、主要管理人員情況、企業運營情況、上下游產業鏈、企業信用狀況、企業財務分析、報表往來科目明細、企業綜合評價等。
第九,緊抓以下要點對標的應收賬款及其信用風險進行盡職調查:受讓的應收賬款是否合格、應收賬款的真實性、應收賬款的合法有效性、應收賬款的可轉讓性、應收賬款權利的完整性、債務人和債權人的交易記錄、爭議情況調查、由人民銀行出具的企業信用報告、到相關平臺查詢企業失信和被執行情況。 第十,保理業務部依照客戶的生產經營情況、股東背景、償債能力、盈利能力和現金流情況對客戶進行打分評級,評級可分為AAA級、AA級、A級等,將評級結果作為授信和確定上述(三)中可做業務品種的重要依據。若項目可提供本公司認可的信用擔保、抵押或質押、信用保險、保證保險、其他增信措施等增信措施之一,可酌情向上調整評級得分。
三、國企集團旗下國內商業保理公司應對資金難題的策略
第一,主動向股東展示商業保理公司的發展規劃、風險管理措施及還款計劃,積極通過股東借款、股東委托貸款等方式獲取融資。
第二,積極尋求大股東甚至企業集團總公司的擔保,以此獲得較低成本的銀行資金。即使沒有擔保,國企集團旗下國內商業保理公司因其國企背景,也相對容易拿到銀行融資。在尋求銀行融資的過程中,建議重點與中小銀行洽談合作,因為中小銀行可合作的優質客戶比大銀行少得多,其對商業保理公司的重視程度往往遠超大型銀行。
第三,在業務發展有一定起色時,嘗試請股東增資。但這種途徑的難點在于只有當大股東看到其設立的商業保理公司在業務上已有相當明顯的突破,或出臺促進行業發展的重大政策等情形時,才會考慮增資。
第四,運用再保理進行融資。再保理是商業保理公司將受讓的應收賬款債權轉讓給再保理商獲得融資,再保理商可以是銀行或另一家商業保理公司。通過開展再保理,商業保理公司的流動資金得到補充,營運能力得到提高,有能力進一步開展保理業務,使實體經濟中的企業得到更多服務。
第五,積極嘗試運用保理資產證券化進行融資。保理資產證券化,是商業保理公司等將保理項下應收賬款資產打包出售給發行人,由其將資產進行分類、增信,在金融市場上發行,成為可流通的有價證券的一種融資手段。
資產證券化已從審批制改為備案制,大大縮短了業務流程。未來通過交易所渠道發行資產證券化產品,將成為商業保理公司常規而高效的融資途徑。只要商業保理公司能獲取合格及優質的保理資產,且預期未來現金流明確、可控,就可通過內外部信用增級技術使待發行證券的信用等級超越商業保理公司自身,以此發行很高信用等級的資產支持證券,從而解決商業保理公司本身資信不足的難題,使商業保理公司獲得期限、成本均優于傳統銀行信貸的融資條件。資產證券化中的SPV(特別目的公司)從商業保理公司手中受讓應收賬款,通過資產證券化將未來到期的應收賬款變現提前收回現金,從而緩解商業保理公司的資金流動性壓力。資產證券化還有利于商業保理公司在市場上打出名氣,有利于其今后進一步融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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