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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邊民互市商品分類監管機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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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邊民互市貿易是我國對外貿易的方式之一,在興邊富民、固邊安邊中發揮了積極作用。邊民互市商品的監管主要由當地海關負責,而隨著邊民互市貿易規模不斷增大,為保障進口商品的安全合格,邊民互市區以外地區同樣需肩負一定監管職責。本文結合邊民互市貿易情況,從分類監管思路出發,對邊民互市區以外地區邊民互市進口商品的分類監管模式展開探討。
  關鍵詞:邊民互市;分類監管;模式;進口商品
  中圖分類號:F752.7 文獻標識碼:A
  0引言
  邊民互市貿易指邊境地區邊民在陸路邊境20公里內,在政府批準的集市上、在不超過規定金額或數量內展開的商品交換活動。沿邊地區物資匱乏,互市成為當地重要貿易方式,目前,國內共有70多個邊民互市區,分布于廣西、黑龍江、吉林等9個省市。以廣西為例,2017年,廣西邊民互市貿易總額達633.5億元,占該地區外貿總額的16.4%。然而,邊民互市貿易總額占比不斷增大的同時,相應監管政策與模式卻未及時更新,使得一大批“洋垃圾”流入內地市場,侵害內地人民人身安全與合法權益。形勢的轉變必須扭轉思路,將監管模式由“單方監管”轉變為“全面監管”。如何實現邊民互市以外地區對邊民互市進口商品的有效監管,妥善解決現有問題是需要認真研究的課題。本研究從分類監管角度出發,結合邊民互市貿易情況,提出邊民互市以外地區對邊民互市進口商品分類監管的思路,對完善邊民互市商品監管體系、保障進口商品質量具有積極意義。
  1進口商品分類監管的原則與思路
  1.1進口商品分類監管原則
  進口商品分類監管的前提是明確監管主體,進口商品提供商為國外企業與貨主,對此方面的監管以備案管理為主,但備案只能解決“知道”的問題,無法對貨主與企業的生產質量進行監控。因此,進口商品分類監管的主體應當是商品本身。在分類監管中,應當尊重三大原則,一是科學性,即依據各類商品的風險程度對商品實施科學分類;二是合理性,即商品分類與監管工作相契合;三是高效性,即能夠依據風險程度對商品進行快速分類與調整,使監管活動高效完成。
  1.2進口商品分類監管思路
  對于通過邊民互市途徑流入邊民互市其他地區的商品,主要是基于商品質量安全進行監管。通過分析各類商品可能造成的風險程度,通過風險收集、評估、分類等流程,建立商品的有效分類監管體系。具體思路為,對進口商品進行分類管理,包括工業品、食品等,基于商品特性、疫情疫病、法律法規等風險信息,采用科學的分析手段,以供貨商信用為輔助參考信息,對商品的風險程度進行分類。對于風險等級高的商品,如涉及環境、健康、經濟等重要領域安全的商品,對其采取加強監管、緊急控制等措施;對于風險等級中等的商品,采用與其他進口商品同樣的監管方式;對于風險等級低的商品,則進行快速檢驗、事后監督等方式;對于不合格商品,則進行銷毀、追溯、召回等,逐步構建對邊民互市進口商品的全面控制、分類定級、動態管控的監管機制。
  2邊民互市進口商品分類監管的難點
  目前,邊民互市商品主要由各貿易區的海關聯合其他部門進行檢驗,因相關執法人力匱乏、立法不全等,不免會存在一些“漏網之魚”,若不達標甚至是存在危險商品流入其他地區市場后,將引發不可估量的損失,由此就需要其他地區對此部分商品進行再次監管與檢驗。出于效率、安全等方面的考慮,其他地區應采用分類監管的模式,根據邊民互市商品可能引起的風險程度,對其劃分類別進行分類監管。但對進口商品的分類監管還處于摸索階段,尤其是邊民互市貿易商品的復雜性,使得分類監管還存在諸多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分類監管制度不完善,部分監管活動無法可依。目前,對于邊民互市商品風險等級劃分、檢驗標準等均未有明確規定,導致其他地區對此部分商品的監管無從著手。
  二是分類監管流程不規范,監管力量浪費問題嚴重。目前,關于邊民互市商品的監管只有邊民互市貿易區的監管部門負責,其他地區對此類商品未制定健全、標準的監管流程,加上各部門監管職責不清,存在交叉監管、多次監管、監管空白等問題 。
  三是配套機制不健全,監管活動實施困難。分類監管必須要有完善的風險信息采集、部門協作等機制的支撐才能達到良好效果,但就現有情況來看,多地區對此方面尚未有相應的機制為監管工作提供支持,使得監管效果大打折扣。
  3完善邊民互市進口商品分類監管的路徑
  3.1制定完善的分類監管制度
  我國目前對進口商品的監管方式,是依據進口商品供應商的質量保障能力、質量信用、產品質量安全等要素評定企業的綜合情況,并依據結果對企業進行分級,分為AA、A、B、c、D五個類別,監管嚴格程度從松到嚴。其他地區在對邊民互市商品監管時,應在現有企業信息基礎上,兼顧“商品”本身風險,考慮商品貿易要素可能產生的風險,涉及要素包括商品類別(食品、工業品、農產品等)、價格(高、中、低)、原產地等,建立“企業分類+商品風險”模式,通過賦予各項指標權重,得出各類商品的風險程度,劃分高、中、低三個等級。同時,明確不同類別商品的行政監管主體,比如,食品類由檢疫局負責等。在實際監管中,秉承分類監管思路,對于AA、A類企業的低風險等級商品,以“信任監管”為主,對其進行簡單監管;對于c、D類的高風險等級商品,以“嚴格監管”為主,再次進行嚴格檢驗。需要注意的是,對于AA、A類企業的高風險等級商品,同樣應以“嚴格監管”的態度。通過建立完善的分類監管制度,為商品信息收集、風險等級評定奠定基礎。
  3.2構建標準的分類監管流程
  在明確監管思路的基礎上,對應三種風險程度的商品,如何進行監管是擺在面前的關鍵問題,因此,其他地區在對邊民互市進口商品監管時,應適應這種分類監管思路。邊民互市商品在進入時,會經過邊民互市區相關單位的監管,流入內地后,由于是二次監管,一方面要注意效率,避免監管資源的過度重合浪費;另一方面,要注重安全,避免違規商品流入內地市場,因此,在現有監管措施基礎上,采取一定的輔助監管措施。   高風險商品,如攜帶疾病的肉類、汽車配件、醫療用品等,此類商品是能夠危及人民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一旦出現問題將給消費者帶來難以挽回的損失。對此類商品進行分段式全面把控,商品流入前,監管部門應當審核商品入關檢驗信息,核查商品生產地、企業信用等級、合格標示信息等;流入市場時,由檢驗部門協同社會第三方檢驗機構對商品進行檢驗,確保無問題方可讓其流入市場;流入市場后,實施動態監管,一旦發現問題,第一時間進行召回處理,并向民眾發布預警,提醒市民不要購買,同時聯合邊民互市區監管執法單位向供貨商追責。
  中等風險商品,如化妝品、紡織品等,此類商品和消費者生活密切相關,且容易受到投訴,當質量出現問題時,會對消費者造成影響,但不會危及人身、財產、健康安全。對此類商品應在企業等級評定、電子化手冊等監管工作基礎上,采用常規監管措施,結合商品檢驗結果,對其進行專項稽查、核查。
  低風險商品,如商品標識、服裝等,此類商品不會對消費者造成影響或是影響較小。對于此類商品,監管方式主要是通過申報、聯網監管、企業自核等方式,此類商品在流入其他地區后,除規定要求、安保、情報布控貨物外,通常可不查驗。
  3.3建立分類監管配套機制
  進口商品分類監管的實施必須要有配套機制的有力支撐,才能保障監管工作高效高質地完成。對于邊民互市地區流入的進口商品,其他地區在監管過程中應建立以下配套監管機制。
  一是建立風險防控機制。各地區加強對邊民互市渠道流入商品的重視,在互市區檢驗的基礎上,對其進行二次監管。通過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將風險防控貫穿邊民互市商品流通始終,實現對商品的全面監管,將風險把控在最低程度。
  二是建立商品風險采集機制。通過與邊民互市貿易區海關建立合作關系,做好各層級、各作業流程的商品信息采集、整理工作,基于信息技術建立風險管理平臺,將邊貿互市流入內地商品的相關信息錄入其中,便于其他地區監管部門依據商品風險等級展開監管工作。
  三是建立風險分析協作機制。利用科學的方法明確界定各監管部門在監管流程中風險分析的定位,根據商品風險特征要素、檢驗信息、企業信用等級等因素,發揮行政監管部門在監管、資源、專業領域的優勢,搭建分工協作、優勢互補、快速相應的工作關系。
  四是制定全民參與監管機制。引導民眾參與對邊民互市商品監督,鼓勵群眾舉報,查明后,立即啟動追溯、追責、召回程序。同時,成立商品監督小組,定期對市面上邊民互市商品進行抽查檢驗,保障商品安全、合格。
  4結束語
  邊民互市貿易市場日益繁榮,進口商品不斷增多,在帶動國家經濟發展的同時,也產生了一系列新的監管問題。面對社會形勢發展,各地區應盡快填補監管空白,補充現有監管體系不足,建立地區對邊民互市商品的監管體系,保障邊民互市商品的安全合格。在未來發展中,邊民互市區以外地區應秉承“放得開、管得住”原則,堅持分類監管思路,采取質量追溯、商品檢驗、缺陷召回等措施,聯合互市區執法單位共同將問題進口商品擋在國門之外、擋在消費之前,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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