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單位財務共享模式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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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財務共享模式在公路橋梁施工單位內部建立以來,仍存在諸多不完善之處,既影響到財務人員工作的積極性與主動性,又與財務共享模式利于施工單位成本控制、價值創造、效益提升的目標嚴重不符。本文在分析公路橋梁施工單位財務管理特點和財務共享服務模式優勢的基礎上,對公路橋梁施工單位財務共享模式存在的突出問題加以探討,結果表明,施工單位必須從財務共享模式內涵的把握、財務管理業務標準的制定、人員管理及業務團隊的建立等方面著手,才能保證財務共享模式價值創造功能的順利發揮。
關鍵詞:施工單位;財務共享服務模式;標準化管理
一、引言
公路橋梁施工單位主營業務是基礎設施的建設,其所生產產品的特殊性決定了生產經營的特殊性,與其它企業相比,公路橋梁施工單位工程項目遍布全國各地、生產規模巨大、施工周期長、管理水平低下、施工工藝流程復雜,生產流程中各道施工作業因業主要求不同而相對標準化,融資困難、融資路徑少且流動資金嚴重不足。此類生產經營特征反映在財務核算和財務管理領域則表現為,施工單位財務核算主體數量眾多且較為分散,每項工程都成立項目部并標配財務核算人員,核算套賬較為獨立,不同的財務人員立場不同,勢必會對單位整套財務管理制度產生不同理解,導致財務工作流程的混亂,財務監管功能薄弱,內控制度的作用難以發揮。即使定期的財務監察制度也是在經濟業務發生后執行,很難追溯整改,再加上各項目組獎懲制度、后期追蹤、人力資源投入程度等都難以保證,終將陷入“重檢查,輕整改”的不斷檢查不斷出錯的惡性循環之中,導致財務管理制度愈發的不健全與不規范。為此必須根據分、子公司的數量和分布范圍構建財務共享中心,實行財務共享服務模式。
二、財務共享服務模式的優勢體現
財務共享服務模式(Financial Shared Service Model,FSSM)是近年來出現的會計核算和業務報告管理新模式,其本質是集團總部將不同成員單位的會計業務集中到一個共享服務中心記賬和報告,總攬分公司財權,加強監管,徹底打破各成員單位之間的信息隔閡,并整合處理集團內部重復性的經濟業務,同時為成員單位提供標準化和流程化的共享服務,保證成員單位會計記錄和報告的規范性和統一性[1],各分公司、辦事處、項目組不需要都設會計,所以成本大大降低。
(一)財務流程的再造
公路橋梁施工單位成立財務共享服務中心必將對集團總部、分公司、子公司、項目部等財務核算和財務組織結構帶來顛覆性的影響,基礎性會計核算工作和集團內部重復性的經濟業務將由共享中心集中完成,而包括稅收籌劃、經濟數據分析、政策擬定及解讀、預算控制等財務管理職能則主要由集團單位和子公司層面的財務人員完成,財務主管則集中精力進行施工成本控制、稅務協調、預算編制及資金計劃。可見,公路橋梁施工單位推行財務共享服務模式相當于財務流程再造。
?。ǘI務標準的貫徹執行
公路橋梁施工集團所屬單位財務核算基于“同一平臺,同一制度,同一標準”建立起統一的會計核算科目體系,在統一的財務核算作業指導書下,按照統一的審批權限、流程和審批標準,展開標準化會計業務處理,通過財務共享中心貫徹執行財務業務標準。
三、施工單位財務共享模式存在的問題及完善
(一)施工單位財務共享模式存在的問題
財務共享服務模式率先興起于大型的制造企業、零售行業、金融保險業和其他類型的現代服務行業,21世紀以來,該模式逐漸在我國公路橋梁施工行業得以推廣應用,采用時間短,所以在財務共享服務模式的創建和運行過程中存在許多不完善之處。
1.缺乏科學定位
公路橋梁施工單位在建立財務共享服務模式的初期階段,缺乏深入調查和長遠考慮,將該模式簡單的定位為網上報賬系統,并未認識到財務共享服務模式的前期系統規劃在業財稅一體化中的重要作用,致使施工單位業財稅一體化建設的推進舉步維艱。
2.各職能部門統一性規章制度的缺失
財務共享服務模式下,不同核算實體的分散性業務統一由共享中心集中核算,從而為施工單位提供標準化的會計核算服務,并代替和減輕紛繁蕪雜的基礎性會計核算業務[3]。然而公路工程施工行業生產地點較為分散,項目所處地區偏遠落后,核算主體管理水平各不相同,職能部門難以在整個集團范圍內推行并確保財務制度的有效執行,在此背景下,即便是同一類型業務,由于不同核算主體所執行的財務制度不同,在財務共享中心也會顯示為不同的業務場景,嚴重影響財務核算的標準化。
3.工廠化的業務流程影響人才儲備
目前,公路橋梁施工單位財務共享模式下,賬務處理分工越來越細化和片段化,財務核算作業呈現出工廠化和模塊化趨勢,財務人員只負責會計核算環節中的某個節點,長此以往,其便失去了把握整個會計核算流程的能力和價值創造功能,甚至導致財務人才的大量流失,嚴重影響施工單位財務體系的人才儲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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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準確把握財務共享模式的內涵
財務共享模式主要解決財務信息共享的難題,其前提必須是財務制度口徑的統一,即公路工程施工單位同一業務的相關數據收集核算口徑必須一致,而在不同部門和項目之間的展現方式可以靈活多樣。財務共享服務中心能有效實現會計賬務集中核算與處理,使會計核算與主營業務獨立,財務會計與管理會計的職能完全分割,財務會計側重監督,而管理會計則側重服務[2],保證會計核算的公正性、準確性與客觀性,基于這種理念,公路橋梁施工單位在規劃和創建財務共享中心時必須充分考慮各財務模塊,必須由分布于集團內部不同核算主體所對應的業務端、稅務端和財務共享中心云端集成。
2.財務管理業務標準的制定
財務共享服務中心的建立必將引起公路橋梁施工單位財務管理組織結構的巨變,財務數據的集成化與業務化建設并非財務部門獨立完成,需要施工單位各職能部門共同實現,所以施工單位各類管理制度、會計科目使用標準、業務核算標準、費用報銷標準、流程標準、人員管理標準等必須統一,確保各核算單位與共享中心共用一個標準[4]。此外,還應建立完善而通暢的溝通與反饋機制,保證財務共享中心和施工單位集團財務部、分公司、其他核算單位之間財務信息有效溝通,規范業務、防范風險,同時不斷匯總整理現存問題,保證規范的形成與完善。
3.人員管理及業務團隊的建立
施工單位財務共享中心并非“會計工廠”,除了要求財務人員具備基本會計處理能力外,還必須具備報表編制、數據分析、內控、資金管理、預算管理、風險防范預警等綜合能力和職業素養,項目部財務人員逐漸從會計核算中脫離而更多的參與到項目管理,同時建立業務團隊,負責施工單位財務共享流程設計、標準制定、分工協作,引入質量管理體系及績效考評制度,保證財務人員業務技能的不斷提升。
四、結論
在我國公路橋梁施工企業集團化的趨勢下,財務共享服務模式在施工行業的應用日漸廣泛,但是由于公路橋梁施工行業本身的特殊性等原因,財務共享服務模式的創建和運行中仍存在許多問題,為此,必須從財務共享模式內涵的把握、財務管理業務標準的制定、人員管理及業務團隊的建立等方面著手,才能保證財務共享模式在公路橋梁施工單位成本控制、價值創造、效益提升等方面功能的順利發揮。
參考文獻:
[1]蔣瑩.施工企業財務轉型必要性與路徑研究[J].經貿實踐,2018 (19):112.
[2]孫和英.淺析財務共享中心對施工企業財務管理的促進作用[J].中國國際財經(中英文),2018 (09):147-148.
[3]張文秀.加強施工企業財務管理的思考[J].會計師,2011,124 (1):65-66.
[4]孫曉萍.關于加強公路施工企業財務管理的思考[J].財經界,2014 (2):177-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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