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刑法中未成年人的刑事責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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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來隨著社會環境的變化,未成年人犯罪問題日益突出。未成年人心智和生理都不健全,所以對未成年人犯罪承擔的刑事責任必須區別成年人對待。本文從古代未成年人刑事責任的刑罰出發,對未成年人犯罪的相關概念進行了梳理,最后對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與預防措施進行了探究。
關鍵詞: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責任
中圖分類號:D924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9)03-0087-02
近年來,我國未成年人案件不斷增加,與此相關聯的未成年人刑事責任也成了刑法學術界關注的焦點之一。未成年人犯罪與成年人犯罪存在較大差異,這就要求我們要深入地了解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責任,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征及原因,完善未成年人相關法律制度,達到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犯罪的目標。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相關法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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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的生理與心理都還處在發育階段,智力發育還不健全,在處理事情的過程中很不成熟,對事物的理解辨析能力較差,并不能完全控制自身的行為。因此我國刑法與刑法處罰的相關法律條文,針對未成年人這種特殊人群的身心特點進行了規定。只有深入地了解未成年人的身心特點,才能更好地預防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
(二)構成未成年人犯罪的要件
1.犯罪行為是否具有犯罪動機與犯罪目的。首先,有無犯罪動機是構成犯罪認定的重要因素。犯罪動機主要是對犯罪沖動的主觀心理。犯罪行為與犯罪動機有著直接的聯系。犯罪動機的認定主要看是否具有希望進行犯罪行為的心理。其次,犯罪的目的是對罪行判決的重要標準。犯罪的目的就是犯罪過程中,犯罪行為人所希望達到的最終結果。犯罪人實施犯罪行為,其內心是對犯罪結果有預期或猜測的,在犯罪過程中具有犯罪的主觀性。而未成年人心理還不成熟,對于犯罪行為結果沒有能力進行預期,甚至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不被社會與法律所允許的。
2.犯罪行為造成一定的社會危害。首先,犯罪行為是否造成社會危害是構成犯罪的重要要素。社會危害的嚴重程度,是進行犯罪認定的重要要素,例如故意傷害與故意殺人危害程度不同。在進行刑罰判定時,危害程度的大小直接影響刑法的處罰力度。其次,犯罪手段對刑法處罰也是非常重要的判定標準之一。犯罪手段是在犯罪實施過程中的具體方式方法。在實施犯罪中的殘忍程度也是進行量刑的重要標準。
二、《刑法》對未成年人犯罪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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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章第一節把“犯罪和刑事責任”作為標題,其中多處使用了“刑事責任”一詞。因為未成年人的心理特征、智力水平等不成熟的原因,所以其犯罪后承擔的刑事責任也不相同。面對未成年人犯罪率的逐年上升,刑法根據犯罪行為人年齡的不同,對其所承擔的相應刑事責任進行了明確規定。例如在《刑法》第17條中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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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不同于成年人,他們的身心都不成熟,所以對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認定應同成年人的犯罪區別對待。我國刑法對未成年人犯罪需要其承擔的法律責任依據年齡分為三個刑罰階段。
1.完全刑事能力年齡。對于已滿16周歲的犯罪行為人,應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16周歲心理與生理都已基本成熟,能夠對事情的是非曲直進行清楚辨析,知道善惡美丑并能夠完全控制自己的行為,因此我國刑法把16周歲作為承擔完全刑事責任的年齡。
2.部分承擔刑事責任年齡階段。我國刑法對于已滿14周歲而未滿16周歲的人,規定必須承擔的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有: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這八種嚴重犯罪,明確規定適應完全的刑事責任。
3.完全不負刑事責任的年齡階段。對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所造成的犯罪行為,刑法規定對其所承擔的刑事責任將不予追究,但應根據刑法中的明確規定,要求責令其家長或監護人必須對其加以管教。處在這個年齡階段的未成年人,其心智還不成熟,無法自行辨認事情的對錯,也不能夠控制自己的行為,他們不清楚自己的行為帶來的后果與承擔怎樣的責任。因此刑法明確規定了在這個年齡階段的未成年人完全不負刑事責任是完全符合常理的。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
(一)家庭原因
1.家庭教育方面。首先,有的家長認為只有嚴厲的要求才能夠培養孩子成才,信奉“慈母多敗兒”的教育理念。嚴格控制孩子的行為,對于孩子的不滿往往采用粗暴的手段進行解決,這給孩子的身心健康帶來了嚴重的傷害,使孩子不敢將內心的想法告訴父母,無法感受到父母的關愛,長此以往養成了孤僻的性格,走上犯罪的道路。其次,還有部分家長過于溺愛孩子,讓孩子養成自私、任性的性格,認為一切事物必須圍繞自己運行,待人處世更是無所顧忌。這種環境下成長的孩子,稍不如意就很容易走上極端甚至犯罪。
2.家庭氛圍影響。婚姻家庭關系對孩子的傷害非常嚴重。社會輿論壓力會給單親家庭孩子帶來持續的傷害,并且因為家庭的不圓滿造成父母無法給予孩子足夠的關愛。有的單親家庭對孩子的關愛缺失,因為各種原因很少關注孩子的健康成長,甚至將其認為是累贅和負擔,在這種家庭氛圍中,孩子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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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知識輕道德。我國目前的教育重視考試而輕素質的培養,在很多學校一切都是圍繞著成績運轉。只有成績好才能得到老師、同學和家長的認同,所以孩子們在學習時更注重考試成績的提高。雖然教學體系中有思想道德課程的設置,但在應試教育的環境下也成了書面考試的課程,而忽視了對于學生思想道德的培養和踐行。因此學生的行為失去了道德的約束,很容易產生違法犯罪行為。 2.校園法制建設的欠缺。雖然我國校園法制建設飛速發展,但是在學校只是開展普法講座、法制宣傳等表面的形式,沒有從根本上重視學生法制觀念的培養。學生的法制觀念依舊淡薄,學生的法律知識欠缺,不清楚哪些行為是不被法律允許的,哪些是違法行為甚至哪些是犯罪行為。這種淡漠的觀念不僅在未成年人中嚴重存在,甚至大學生也非常嚴重。
(三)社會環境原因
1.不良文化的影響。網絡信息的發展給人們帶來便利的同時,大量網絡垃圾也隨之滾滾而來。由于未成年人本身對于事物的判斷力較弱,很容易受到這些不良價值觀的腐蝕。對于未成年人來說,網絡不僅是一個嶄新的世界,更是一片波濤洶涌的大海,稍不留神就可能被這些負面的東西所吞沒。
2.法律制度有待完善。我國未成年人法制建設相對滯后。在我國的憲法、民法等眾多法律中都涉及了未成年人,但是到目前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兩部專門的法律,對于未成年人在犯罪方面的行為只能參照其他法律規范。
四、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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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更新家庭教育觀念。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師,父母的身體力行比其他任何的教育方式都要好。對孩子的教育不能采取粗暴的方式,也不能溺愛孩子。在面對孩子犯錯時,要采取有效的解決方法,不能簡單粗暴,而是讓孩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當孩子做了好事時,應當立即給予獎勵,同時避免孩子產生驕傲的情緒和過度的獎勵。通過家庭的培養,讓孩子養成良好的道德品質。
2.提高父母的文化素質修養。父母的素質修養對孩子的培養起著關鍵的作用,父母的行為舉止是孩子模仿的榜樣。父母應該不斷提升自身的素質,給孩子做榜樣。
(二)加強學校法制與道德建設
首先,學校不能僅注重文化知識的考試,更應該注重學生思想道德的養成。不能僅把思想政治課程作為過場,而是要把思想道德考核作為學生培養的重點內容,真正讓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其次,未成年階段是人生中比較容易培養法制思想的階段,學校應根據未成年人的身心特點,加強法制宣傳,定期開設普法課程,增強未成年人對法律知識的了解。通過強化宣傳讓學生知道,什么是法律不允許的行為,什么是違法行為、什么是犯罪行為等基本法律知識。學??梢越Y合案例、漫畫等比較受未成年人喜歡的方式進行法制宣傳,通過宣傳方法的創新將學校作為未成年人學習法律常識預防犯罪最主要的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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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構建和諧社會環境。各種不良社會文化與風氣,使心理還不夠成熟的未成年人更容易受到侵蝕。因此要求我們必須加強社會文化建設工作,給未成年人提供一個干凈有益的成長環境。
2.完善法律制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基礎上,形成《未成年人刑法》,讓未成年人認識到違法犯罪的嚴重后果,加大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力度,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另外需要執法部門深入未成年人群體加強法制宣傳,普及法律知識讓法制觀念深入人心。
隨著未成年人犯罪情形的變化,每位法律工作者都必須高度關注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責任。未成年人的年齡特點,使他們具有較強的可塑性,對其犯罪行為也很容易改過自新。但更關鍵的是做好未成年人犯罪的預防工作,這就需要社會、家庭、學校的共同努力,給未成年人提供一片健康成長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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