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職業院校的師資培養對我國高職教育的啟示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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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德國雙元制職業教育領域具有完善的職業教育師資任職考核認定體系和在職培養制度,為德國職業教育發展提供了重要保證。針對我國目前職教師資培養所存在的種種問題,通過分析和總結德國職業教育師資培養路徑,探析德國模式對我國職業教育的啟示,并提出今后的改進和努力的方向,為我國建立更加科學的師資培養體系提供有益借鑒。
[關 鍵 詞] 高等職業教育;師資培養;德國雙元制
[中圖分類號] G715 [文獻標志碼] A [文章編號] 2096-0603(2019)14-0062-02
我國高等職業教育誕生于改革開放之初,歷經三十多年的發展,高職院校的數量、在校生規模、招生人數穩步提升,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顯著增強。截至2017年,我國共有獨立設置的高職院校1346所,占到高等教育近一半份額,高等職業教育已成為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然而隨著職業教育的發展,近年也暴露出許多問題,如人才評價機制單一、培養過程注重學科導向、校企合作不深入不全面等。其中,尤為突出的是職業教育師資標準欠缺、教師隊伍良莠不齊,難以勝任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培養要求,直接影響了學生職業能力的培養質量。古語云:“教不嚴,師之惰”,如何從源頭保障師資隊伍建設是亟待解決的關鍵問題。今年2月國家出臺了《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明確指出從2019年起,職業院校相關專業教師原則上從具有3年以上企業工作經歷并具有高職以上學歷的人員中公開招聘。2020年起,基本不再從應屆畢業生中招聘。到2022年,“雙師型”教師占專業課教師總數超過一半。該方案的出臺標志著國家已經開始著手開展職業院校教師標準化建設。
德國職業教育發展較早、經驗豐富,被稱為“德國的第二根支柱”,其雙元制教育模式號稱是國家經濟騰飛的秘密武器。之所以能成功,除了德國本身對職業教育的高度重視,在實施“雙元制”職業教育模式的同時,德國更加注重培養一批教學能力強、知識豐富、技能過硬的優秀職業教師隊伍。德國專業化的教師培養制度和嚴格的教師資格制度為職業教育的發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通過研究和對比德國職業學校教師培養路徑,結合我國實際,探析德國師資培養對我國高等職業院校師資隊伍建設的啟示,可為我國今后師資隊伍建設提供有益借鑒。
一、德國職業教育師資培養概況
(一)職業教育師資培養國家政府主導
德國對職業教育教師資格進行了立法規定,實施了嚴格的職業教師資格認證制度,并在全國統一施行。1969年,德國頒布《聯邦職業教育法》,對實訓教師必須符合的人品條件和專業資質的要求進行了相關規定。1970年制定了《職業學校專業教師培養和考核國家規范框架》,各州職教教師的培養必須符合《國家規范框架》的要求。自2005年起,德國政府實施了一系列與職業教育法相配套的職業教育法案,如《職業訓練法》《職業促進法》《聯邦職業教育保障法》《職業教師從業資格條例》等,對職業教育教師資質做了相應規定,確保了“雙元制”體系的正常運行。法律規定職業學校的教師需要經過相當長時間的專業學習和實踐,且經過國考嚴格篩選出來,教師資格認證制度為職教教師的職業地位提供了保證,從而激發了人們從事職業教師的積極性,提高了德國整體的職業教師師資質量。
(二)職業教育師資采取專業化職前培養
德國在70年代開始在大學專門設置職教教師教育專業,設置培養目標,開設有關課程并授予碩士學位。專業化的職前培養包括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進入職業教師教育專業學習必須具備大學入學資格和至少具有與專業相關的12個月的工作經驗或職業培訓的受訓者才具有進入職教師資培養計劃的資格。也就是說,只有具有至少一年的企業實習經歷的完全中學畢業生和在職業或完成中學獲得上大學資格的職業學校畢業生才能進入大學接受5年的正規大學教育。根據德國聯邦的有關規定,這個階段由理論課程的學習和實習組成。理論課程主要分為第一專業、第二專業和教育類課程三部分課程。這個期間還要進行為期1年的企業實習。通過1年的企業實習受訓者應獲得本專業范圍內的實踐知識和技能、了解企業的組織管理和設施并學習合理的工作方式、熟悉學生未來的職業環境、了解企業的問題和社會狀況。學習結束后參加相當于碩士學位水平的學位考試,即職教師資培養的第一次國家考試。
第二個階段:為期2年的教師實習階段,主要是在職業學校和教師進修學院進行。根據有關的規定,在實習期間實習教師在有經驗的老教師指導下上一些課。通過各式各樣的教學活動把教育學、心理學、教學法以及專業學科知識結合起來,使他們具備在職業學校做教師的基本素質,有關內容包括了解學科教學;掌握專業教學法和相關專業的工作方法;學會計劃、準備、組織和評價課堂教學等。在實習結束后需要得到職業院校教師的評語認可,并且通過第二次國家考試才能取得職業教師資格。
(三)職業院校教師職后進修多種形式培訓
德國有嚴格的教師職后進修制度,進修培訓與教師的經濟利益有關,一般教師帶薪參加培訓,經過進修之后可以提高教師的工資待遇,改變教師的職務等。根據聯邦各州的法律規定,職教教師參加職后進修培訓是必須履行的義務,教師每兩年進修一次,培訓的所有費用均由教育部承擔。職教教師職后進修的形式主要有三種:一是由州文化部組織,要求職教教師通過培訓,掌握新學科的內容、新的教學方法和教學形式以及掌握小組工作的方法;二是由地區政府組織,主要是相鄰學校的聯合培訓,由地區培訓局的工作人員負責教師的培訓;三是學校自行組織,根據自己學校的實際情況,創辦不同的教師進修課程,按專業組進行,從而編制進修的內容、形式和方法,選定教材,培訓并組織考試。教師的職后進修培訓伴隨著教師的一生,為教師成長提供了能力提升的機會。 二、國內高職院校師資培養現狀
目前,我國并未針對高等職業院校教師培養開設相關專業,也未出臺對應的高等職業院校教師專業標準以及教師資格認證制度,因此高等職業院校教師的培養來源于非職業教師專業。各高等職業院校在招聘教師時對學歷學位沒有統一標準。有些條件好的職業院校招聘時規定需要博士學歷或碩士學歷加副高職稱,但偏遠和經濟不發達地區的職業院校招聘只要求本科,甚至有些??飘厴I的學生也能做職業院校教師。職業院校招聘新教師時對企業工作經歷沒有硬性要求,大部分職業院校的新教師都是應屆畢業生,普遍缺乏企業項目開發實踐經驗,對從事的專業教學對應的職業崗位任務不清晰,專業崗位需要的相關知識與技能不熟悉。同時,職業院校新招聘的教師缺乏教育學相關知識和教學實習環節,大部分職業院校的新教師都來源于非師范院校的畢業生,缺乏系統的教育學與心理學相關知識,也未經歷教學實習環節,缺乏教學實習經歷。大多數高等職業院校先招聘教師,然后送教師去具備高校教師培訓資格的院校進行教育學與心理學課程的短期培訓,高校教師資格證通過率接近100%。鑒于上述種種現狀,我國高等職業院校的教師隊伍良莠不齊現象特別嚴重,整體師資力量不強,難以勝任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培養要求。
三、對我國高職院校師資培養的啟示
(一)師范院校試點開設職業院校教師培養專業
可以嘗試在各省的師范大學或有條件的綜合性大學開設職業院校教師培養專業,制定高等職業院校教師培養的專業標準,探索職業院校教師培養專業化途徑和經驗,結合高等職業院校教師資格認證,從根源上提升職業院校教師的質量。
(二)建立高等職業教師資格認證制度
由于我國還未建立高等職業院校教師資格認證制度,從而導致各職業院校教師準入門檻參差不齊。我國現有的高校教師資格證無法反映獲證者的專業知識、職業能力和教學能力。因此有必要盡快在全國范圍內建立高等職業教師資格認證制度,從而提升職業院校教師整體質量。
(三)加大在職教師培養力度構建教師培訓進修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職業院?!半p師型”教師隊伍建設,推動職業教育發展實現新跨越,國家于2016年出臺了《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實施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2017-2020年)的意見》。各省市需根據文件要求,在卓越校長專題研修、專業帶頭人領軍能力培養、優秀青年教師跟崗訪學、“雙師型”教師專業技能培訓等方面做好規劃設計、組織安排、體系建設、監管評估,加大經費投入,保障計劃有序推進、順利實施。同時,要加強教師的境內外進修培訓,提升教師國際化視野和水平。學校需建立教師境內外交流進修的保障機制,鼓勵短期國內著名高校訪學和出國交流學習,以項目經費的形式給予支持。組織教師考取國際認可的職業證書和國際職業教師資格證書,促進職業教育理念和教學方式與國際接軌。
(四)職業院校職稱評審制度需體現職業能力導向
職稱是對高等職業院校教師教學能力、科研水平和工作能力的綜合評價,職稱晉升也是學校教師追求的目標和指揮棒。但是目前的職業院校職稱評審指標難以評價教師與職業崗位相關的實踐項目開發所需知識與技能。因此在職業院校職稱評審指標中各省市、各校可針對不同職稱分別加入業內公認的國家級職業資格認證證書要求,充分發揮職稱評審這根指揮棒的作用,以激發教師主動提升實踐項目開發能力的積極性。
四、結語
德國的職業教師培養具有該國的特色并且非常成功,但是每個國家職業教師培養體系的形成和發展是由該國的經濟結構、政治體制、文化傳統和社會觀念等綜合因素作用的結果。我們在職業教師培養過程中需要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但不能簡單照搬,而要結合我國高等職業院校教師培養的實際情況,在國家、省市和學校三個層面逐步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職業院校教師培養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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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武生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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