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現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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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傳統的工業化和城市化發展模式帶來的環境問題日益突出,社會各界對環境保護的呼聲日益高漲,以綠色發展為核心,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顯得尤為迫切。作為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若要實現長久的發展,必須加速實現綠色生產,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綠色發展的機制。環境信息披露對促進企業實現綠色生產,加快推進環境友好型產業化進程起到了很好的推動作用。文章主要研究了我國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的現狀,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了相應的改進措施。
【關鍵詞】 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水平
【中圖分類號】 F234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2-5812(2019)05-0094-02
環境信息是人類在活動中產生的多種物質能量流進入環境系統后產生的環境影響及后果的反饋性識別信號,是人們正確認識和解決環境問題所必需的手段和資源[1],具有信息量大、離散程度高、信息來源廣、加工處理方式多樣等特征,是進行環境統計、管理和控制的重要依據。人們可以通過采集、研究、加工環境信息來認識人與自然、發展與環境之間的關系及內在規律。因此,在環境問題日益嚴峻的形勢下,在環境保護刻不容緩的背景下,思考現階段我國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存在的問題,并針對問題提出可行的改善措施很有必要。
一、我國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現狀
近年來,在推動綠色發展的時代背景下,上市公司逐漸加大環保投入,減少排放,實施綠色發展、低碳發展和循環發展。2017年,在復旦大學環境經濟研究中心的指導下,企業環境信息披露指數研究小組在對上海證券交易所14個污染嚴重行業172家上市公司披露的2016年年度報告、可持續發展報告、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以及環境報告書等公開資料的研究中發現,這些樣本公司2016年的環境信息披露指數得分為41.52分,在2015年和2014年得分的基礎上分別提高了1.85分和5.18分,增長率分別為4.66%和14.25%。這說明在內外部各種因素的綜合作用下,我國上市公司近年來的環境信息披露透明度有了明顯改善[2]。
然而,從披露程度來看,不同上市公司對環境信息的披露水平存在很大差異。172家樣本公司中,29家公司的得分在25分以下,占比16.86%;97家公司的得分在25—50分之間,占比56.40%;40家公司的得分在50—75分之間,占比23.26%;只有6家公司的得分在75分以上,占比3.49%??梢?,得分在25—50分之間的樣本公司占比超過半數,得分在25—75分之間的樣本公司占比達到79.66%,這表明我國上市公司披露環境信息的整體水平不高,雖然較以前年度有所進步,但仍然有較大的上升空間。
從披露內容來看,172家樣本公司中,有98.26%的公司對其環境政策、方針及理念進行了一定的描述,有77.91%的公司對其未來的環保目標進行了描述。但這些描述多為概括性的主觀語言,雖然對政策等相關信息有所披露,但缺乏相應的責任追究機制,對企業實現環保目標的幫助不大。此外,披露“碳減排目標”“碳排放量和減排量”的樣本公司占比不到30%,呈下降趨勢;僅有28家樣本公司提到了對合作企業的環保要求,未披露的樣本公司比重達到83.72%。此外,在企業披露的環境信息中,定性的描述過多,在為數不多的定量描述中,大多為對重大環境事故和環境罰款的披露。
二、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存在的問題
(一)披露的環境信息質量低
首先,我國針對環境信息還沒有形成固定的框架,也沒有形成成熟的披露體系,環境信息的披露比較零散和隨意。其次,我國上市公司披露的環境信息多為政策性的描述,泛泛而談,使用價值較低,而且大多散布在管理層討論與分析、財務報表附注等不同地方,很難滿足利益相關者的需求。此外,少數披露定量信息的企業,大多披露的是重大事故損失或相關處罰,很少涉及環境成本、環境投資、環境負債等決策有用信息,造成投資者對環境信息的利用價值較低??傊覈鲜泄九兜沫h境信息缺乏可比性和可靠性,信息價值亟待提高。
?。ǘ┡兜沫h境信息內容較少
目前,我國環保部制定的《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見稿)》只針對煤炭、冶金、鋼鐵、石化等16個污染嚴重行業的上市公司發布年度環境報告提出了強制性要求,其他公司自愿披露即可。自愿性原則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業行為的靈活性,企業可以有選擇地披露或者不披露環境信息,或是披露正環境信息,隱瞞負環境信息。然而,在2018年9月召開的“2018中國500強企業高峰論壇”上,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院長王金南在發表講話時提到,我國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水平兩極分化的現象非常嚴重,大部分企業都沒有披露環境信息,零披露的企業數量不降反升??梢钥闯觯覈鲜泄九董h境信息的積極性有待提高。
?。ㄈ┉h境信息披露形式不規范
研究發現,目前我國上市公司主要采用補充報告模式披露環境信息,即在董事會報告、重要事項或報表附注中對環境信息進行介紹。該披露模式簡單易行,并沒有統一的標準和規范。這使得環境信息的披露形式因企業而異,甚至同一家企業在不同的時間也可能采用不同的披露形式,大大降低了環境信息的可比性和重要性。最終,該模式下披露的環境信息與企業的財務信息一同報送,信息使用者若想獲取環境信息資料,需從各種渠道進行搜集,無疑給信息使用者增加了難度,嚴重影響了信息的傳遞與溝通。
三、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ㄒ唬┉h境信息披露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
截至目前,我國已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見稿)》等系列環境法律法規,在遏制環境污染方面發揮了很好的作用。但是,這些法律法規并沒有對環境信息披露進行具體規定,也沒有相關的會計準則來規范環境要素的確認。如果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對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以及核算進行統一規范,可靠性和可比性也就無從談起,最終將影響相關信息的決策有用性。 相比之下,美國和日本等發達國家在處理環境信息方面為我們提供了很好的借鑒。
美國有專門的法律規定企業要量化環境信息,具體披露與環保相關的成本和收益。企業不僅要遵循相關的法律法規披露環境信息,還要依照監管部門對環境信息的要求進行披露。FASB所發布的會計準則中明確提到企業對環境信息的披露程度取決于環境成本是否可以進行確認和計量,只要企業為環境活動所付出的代價或損失在合理均等的范圍內,這一范圍內的所有損失價值都是均等的[3]。1996年,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頒布的《環境負債補償責任狀況報告》對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為環境消耗和污染而付出的代價的具體操作和相關準則進行了解釋,此報告的出臺,極大地提高了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的質量和數量。
日本作為亞洲發達國家之一,在環境信息披露方面也遙遙領先。日本的環境省作為保護自然環境和防治公害的中央省之一,一直在努力完善與環境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為企業更好地進行環境會計工作提供指導。2005年,該省制定的《環境會計指南2005》既囊括了環境財務信息,又涵蓋了環境業績信息。該指南對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可能涉及的各類污染物的排放指標做出了詳細的限制,為企業編制獨立的環境報告書提供了詳細的內容標準及項目分類情況。
然而,目前我國還沒有形成統一的標準來規范對環境信息的處理,這使得不同企業對環境信息的處理、核算和披露參差不齊,不同企業間披露的環境信息缺乏相關性和可靠性,即使同一企業在不同時期披露的環境信息也很難進行比較,這也是我國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存在諸多問題的原因之一。
?。ǘ┉h境信息披露缺乏積極性
目前,造成我國環境信息披露進展緩慢的另外一個重要原因是上市公司缺乏披露環境信息的動力。社會給予表現優秀上市公司的獎勵并不突出,給予表現較差上市公司的懲罰也不夠嚴厲。由于環境信息收集和披露的成本較高,操作比較復雜,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上市公司的經濟負擔。此外,上市公司在披露某些環境信息后,可能會引起投資者或有關部門的“特別關注”,給自身的發展帶來不利影響。因此,上市公司出于對自身利益或其他方面的考慮,經過一番博弈,大多會選擇消極披露環境信息。
?。ㄈ┉h境會計理論比較落后
環境信息的披露形式類似于財務信息,既有定量信息,也有定性信息;既有財務信息,也有非財務信息。環境信息的披露一方面異于財務信息,另一方面又脫離不開財務信息的模式。一些發達國家對環境信息的理論研究比較成熟,能夠根據需要將環境問題對財務狀況或經營成果的影響單獨編制環境資產負債表、環境成本表、環境收益表等。但是,我國的相關研究還比較落后,尚未形成完整的環境會計準則??梢姡晟莆覈h境信息的披露仍然是一個艱巨而長遠的任務。
四、完善我國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的措施
?。ㄒ唬┙∪h境信息披露法律法規
法律法規依靠國家強制力來實施,用以推動社會的和諧發展。作為經濟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在經營環節發生的一系列活動都要受到法律法規的約束。建立健全環境信息披露法律法規是改善我國環境信息披露現狀的重要流程。我國現有的針對環境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規不夠完善,使得上市公司在披露環境信息時無法可依,不利于社會公眾樹立重視環境保護和減少環境污染的意識。因此,國家有關部門應積極建立和完善環境信息披露的基本法律法規,各級地方政府可以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在基本法律法規的指引下,制定促進本地區全面可持續發展的環境信息披露指導文件。
?。ǘ┩晟骗h境信息公開監督體系
市場經濟如果有完善的監管體系予以配合,會使企業對經濟行為的后果有著比較明確的預期,促使企業按照政府和社會的要求,開展利于社會長遠發展的生產活動。美國、日本等國家能夠在環境信息披露方面走在世界的前列,與其完善的監管體系有很大關系。這些國家著重發揮政府環境部門、會計審計職業組織以及社會公眾等利益相關者的監管作用,加強環境信息的互聯互通,結合一定的激勵政策和懲罰措施來引導企業自覺披露環境信息。就目前而言,我國環境信息披露的監管力量有待加強,社會公眾的環保意識比較薄弱,可以通過政府引導、社會輿論、媒體宣傳等途徑提高公眾的環保意識,拓寬公民參與環保的渠道,形成環保部門、證監會、社會公眾、環保公益組織等多位一體的監管體系,督促企業積極披露環境信息。
(三)積極開展環境會計理論研究
借鑒美國、日本在環境會計領域的經驗,結合我國實際,積極開展環境會計理論和方法研究,引導我國企業環境信息披露的規范化。通過成立環境會計研究小組,吸引環境學、會計學等領域的學者參與進來,制定具有中國特色的環境會計準則。此外,荷蘭、美國等國家的環境信息審計相對成熟,而我國學者雖然已經開展對環境審計的研究,但大多處于起步階段,還沒有形成完整的體系。因此,應大力推廣對環境信息審計的研究,相關研究的完善有助于上市公司披露規范的環境信息。S
【主要參考文獻】
[ 1 ] 方如康,瞿建國,周琪等.環境學詞典[M].北京:科學出版社,2003.
[ 2 ] 企業環境信息披露指數研究小組.企業環境信息披露指數(2017綜合報告)[R].2017.
[ 3 ] 徐寒婧,吳俊英.中西方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研究與啟示[J].財會通訊,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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