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壁壘對浙江省茶葉企業出口的影響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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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來,技術壁壘已經成為影響浙江茶葉出口的重要因素。在分析浙江省茶葉企業現狀的基礎上,對近十年有連續出口記錄的32家出口茶葉企業開展調查,運用調查資料分析了技術壁壘對浙江省茶葉企業出口規模、出口結構、出口價格和出口效益的影響,提出了提升浙江省茶葉企業突破技術壁壘的建議。
關鍵詞:技術壁壘;茶葉企業;出口影響;浙江省
中圖分類號:F74 文獻標識碼: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9.14.022
從古至今,茶葉是中國傳統的出口優勢農產品。出口茶葉對于農民脫貧致富、壯大茶葉企業、發展茶產區經濟和推廣中華文化發揮著重要作用。浙江省是我國茶葉出口第一大省,歐盟、日本和美國等國家(地區)是浙江省茶葉企業出口的傳統重要市場,但隨著這些國家和地區茶葉技術法規、技術標準、市場準入程序、包裝和標簽要求等技術壁壘不斷加嚴,由此引致出口企業的檢測費用支出增加、貿易摩擦頻發、質量通報和退貨時有發生等問題,給以中小微企業為主的茶葉出口企業造成了明顯的經濟損失,導致2005年以來浙江省茶葉企業年出口總量增長近乎停滯。在“一帶一路”背景下,研究技術壁壘對浙江省茶葉企業出口的影響,對助力我國出口茶葉企業轉型升級、拓展中高端海外市場和提升茶產業競爭力具有重要意義。
1 浙江省茶葉企業出口現狀
浙江省茶葉出口對全國茶葉出口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出口量占據“半壁江山”。據原浙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統計,近十年來浙江省出口茶葉生產企業保持在70家左右,主要分布于杭州、紹興、嘉興、湖州、金華等地區,出口茶葉以綠茶為主,企業規模普遍較小,2017年沒有出口額在5000萬美元以上的茶葉企業,出口額在4000萬美元以上的茶葉企業僅1家,年出口額在1000萬美元以上、4000萬美元以下的茶葉企業有16家,出口額在500萬美元以上、1000萬美元以下的茶葉企業有11家,出口額在100萬美元以上、500萬美元以下的茶葉企業有14家,其余企業的年出口額均在100萬美元以下。然后,受企業更名、注銷、轉行等影響,近十年來浙江省有連續出口記錄的茶葉企業僅40家左右。
2005年浙江省出口茶葉16.2萬噸、出口額為2.6億美元,至2017年浙江省出口茶葉17.5萬噸、出口額為5.1億美元,在此期間茶葉出口量呈平穩波動狀態,出口額則整體上呈現上升的態勢,但出口量和出口額的增長速度都低于全國茶葉出口的增長速度。統計數據顯示,2005年浙江省茶葉出口量、出口額分別占全國茶葉出口總量、出口總額的56.5%和53.4%,2011年占比分別下降為52.7%和50.4%,2017年占比分別進一步下降至49.3%和31.3%,浙江省茶葉企業出口正上演著“不進則退”的經濟變革。
在技術壁壘的影響中,以官方通報的負面影響最大,浙江茶葉企業遭遇的技術壁壘通報時有發生。以歐盟食品和飼料快速預警系統(RASFF)為例,2008-2018年該系統明確以浙江省茶葉企業作為通報對象的官方通報為數不少。2008年歐盟對浙江茶企生產的出口綠茶中重金屬超標發出3起通報;2010年歐盟對1家浙江茶企的出口綠茶中發現死昆蟲發出1起通報;2012年歐盟對浙江茶企生產的出口綠茶和茉莉花茶中農藥殘留超標發出9起通報,具體通報原因分別為噻嗪酮、吡蟲啉、三唑磷、氰戊菊酯、吡蟲清、毒死蜱、聯苯菊酯等農藥殘留超標;2013年歐盟對浙江茶企生產的出口綠茶中農藥殘留超標發出5起通報,具體通報原因為吡蟲清、噻嗪酮、氟蟲腈、三唑磷、水胺硫磷、滅多威等超標;2014年歐盟對浙江茶企生產的出口茶葉中農藥殘留超標發出10起通報,其中2起蒽醌超標,其他8起通報具體原因為氟啶脲、吡蟲清、氟蟲腈、吡蟲啉、三唑磷、丁醚脲、虱螨脲、唑蟲酰胺等農殘超標;2015年歐盟對浙江茶企生產的出口茶葉發出3起通報,其中2起蒽醌超標,1起通報具體原因聯苯菊酯、多菌靈、溴蟲腈等農殘超標;2017年歐盟對浙江茶企生產的出口茶葉中蒽醌超標發出2起通報;2018年歐盟對浙江茶企生產的出口茶葉中啶蟲脒、毒死蜱、噠螨靈、呋蟲胺、唑蟲酰胺等超標發出1起通報。
2 技術壁壘對浙江省茶葉企業的影響分析
影響茶葉企業出口的因素眾多,但諸多學者的研究表明,技術壁壘已經成為影響浙江茶葉出口的重要因素。本文通過對浙江省2010-2017年有連續出口記錄的32家茶葉生產企業進行調查,發現技術壁壘正通過影響茶葉企業的生產和市場行為,進而傳導影響企業的出口規模、出口結構、出口價格和出口效益。
一是技術壁壘短期內減少了企業出口規模。對32家茶葉企業的調查結果表明,企業的茶園基地建設和茶葉生產需要一定的周期,技術壁壘的實施,在短期內除極少部分生產名優茶的企業能夠迅速做出調整,達到技術壁壘要求,此外的絕大多數茶葉企業都因難以達到新的技術指標要求或因出口風險加大而暫停出口。在中長期,隨著極少數茶企突破技術壁壘,部分有出口意愿的企業得益于行業內的“技術外溢”,也成功突破新的技術壁壘,進而相應地擴大自身的出口規模。進一步從技術壁壘的作用來看,技術壁壘在客觀上具有提高準入企業成本和保護本國產業的作用,出口茶葉企業突破發達國家技術壁壘使得其生產成本增加,加之發達國家本國茶葉企業受到保護提高了自身競爭能力,因此短期內技術壁壘對出口茶葉企業的出口規模的影響是十分明顯的。以近年來每年頻繁更新技術標準要求的歐盟市場為例,受調查的32家出口茶葉生產企業2012年共計對該地區出口茶葉6272噸、金額2218萬美元,2017年對該地區出口茶葉下降為4364噸、金額 1615萬美元。
二是技術壁壘迫使企業調整出口市場結構。因技術壁壘主要由具有技術領先優勢的發達國家發起,技術壁壘帶來的技術差距擴大和貿易風險增加,茶葉企業為了規避貿易風險,且為了保持一定的市場份額,在國內茶葉消費市場已高度飽和的形勢下,茶葉企業不得不把出口市場從以技術壁壘高的發達國家為主的高端市場,轉向以技術壁壘低的發展中國家為主的中低端市場。從32家出口茶葉生產企業的出口市場結構演進來看,這些企業2010年對非州國家的出口量為737萬噸,對日本和韓國的出口量為0.32萬噸;至2017年這些企業對非洲國家的出口量增長到9.29萬噸,對日本和韓國的出口量則進一步下降為0.19萬噸。這一鮮明的變化,與日本《食品中殘留農業化學品肯定列表制度》的嚴苛農殘限量要求有直接關聯。 三是技術壁壘抑制了企業的出口茶葉價格。一方面,由于技術壁壘帶來的沖擊,諸多茶葉企業轉向將茶葉出口至技術壁壘低的發展中國家(地區)市場和無技術壁壘的欠發達國家(地區)市場,使得這些國家(地區)市場上的茶葉供給量明顯增加,而茶葉作為需求剛性較強的農食產品,短期內這些國家的茶葉需求不會短時間內增加,供過于求從而引發“價格戰”,考慮物價上漲的因素,出口至這些國家(地區)的茶葉價格其實呈現下降態勢。另一方面,在發達國家市場,最初僅少數茶葉企業能達到最新的技術壁壘要求,因此出口茶葉價格會略微有所上升,但鑒于終端銷售渠道掌握在進口商手中,所以在貿易談判中出口價格仍受進口商控制,出口茶葉企業甚至為了尋求實現長期合作而主動放棄漲價。
四是技術壁壘導致企業出口效益有所下降。主要表現為以茶葉檢測費用為代表的成本增加,茶葉出口量和出口價格保持基本穩定。一方面,為了達到目標市場的技術壁壘要求,出口茶葉企業在原料采購、茶園建設、生產加工及成品檢驗等環節都需要進行檢測,導致成本增加。32家企業的調查數據顯示,近三年的企業年平均檢測費用都在20萬元以上,且表現為逐年增加,而出口利潤則表現為逐年下降。另一方面,對于那些主動規避技術壁壘而放棄該市場企業,盡管不必承擔需突破技術壁壘而發生的成本增加,但是由于參與低端市場的企業越來越多,競爭日趨激烈,市場上供需失衡引致出口茶葉價格下降,在出口量難以擴大的條件下,表現為出口效益下降。
3 提升浙江省茶葉出口企業突破技術壁壘的建議
一是關注目標市場動態,及時把握國外技術法規動態。技術法規和標準是市場準入的門檻,而且在國家與國家之間極易產生“示范效應”和“連鎖效應”。出口茶葉企業作為國際市場的參與主體,立足于市場競爭的最前沿,應提高市場風險的敏感度,企業最高管理者要樹立風險意識,安排人員加強與國外客戶的溝通和交流,定期向客戶咨詢和索要目標市場的新近的技術法規動態。要重視國際化人才的引進和培養,積極培育具備市場開拓能力和法律法規意識的高素質、專業化復合型人才,主動收集國外最新的技術法規和技術標準,盡早實施風險分析和研判,從而盡可能的降低因目標市場實施技術壁壘帶來的多重風險和隱患。
二是強化主體責任意識,努力提升茶葉質量安全水平。浙江省茶葉企業具有良好的出口基礎,在當前全球技術壁壘日益加嚴的背景下,應當立足國內市場,放眼國際市場,強化自身的“產品質量第一責任人”意識。首先從源頭上做好茶葉原料的質量把關,無論是從自身建設茶園基地采摘鮮葉還是原料外購,都要按照相關的技術法規和標準要求進行周期性抽樣檢測,確保原料合格。其次要健全內部質量管理體系,明確企業的關鍵生產環節,對員工開展常態化培訓,形成生產加工環節全過程記錄,建立從茶園到茶杯的可追溯體系,從嚴防范生產加工環節和倉儲環節產生“二次污染”,著力打造自身企業的質量品牌和質量聲譽。
三是降低出口貿易風險,著力建設海外終端銷售渠道。中小微企業是浙江省茶葉企業的顯著特征,也是導致浙江省茶葉企業難以開拓國外終端銷售市場的關鍵因素。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掌握市場才能發展壯大,發展壯大才能主導市場。因此,要充分了解目標市場的商業文化和消費習慣,從建立海外目標市場的終端銷售渠道為著力點,通過抱團、重組、合并等方式,共同聯合打造“立頓”式的浙江省茶葉出口的“航空母艦”型企業,統一經營決策,統一品牌推廣,統一市場拓展,消除單打獨斗和價格戰惡性競爭局面,增強參與國際市場競爭的綜合實力,提高企業遭遇國外市場技術壁壘在內的各種風險沖擊的能力。
四是發揮政府職能作用,積極幫扶企業應對貿易摩擦。企業走出去離不開政府的政策支持和權益保護。眾所周知,技術法規和標準的影響主體不僅僅是企業,還包括政府。在全球化背景下,我國政府應積極參與國際貿易規則制定,維護公平合理的國際貿易原則,對主要貿易伙伴出臺的技術壁壘及時關注和發聲,對超出合理范圍的技術壁壘要提出嚴正抗議,維護本國企業的合法權益。要全力打造服務型政府,加大信息化政務服務平臺建設力度,實時更新國外關于茶葉的最新技術法規要求,定期組織相關職能部門為出口茶葉企業開展國外技術法規知識培訓,搭建公共檢測平臺,指導茶葉企業精準、高效地應對技術壁壘。
參考文獻
[1] 張晨.茶葉進出口標準設置技術壁壘及對策研究[J].現代商貿工業,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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