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股權質押融資風險及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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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吳吉芳
擔保問題一向是制約中小企業融資的瓶頸,而股權質押不失為拓展中小企業擔保途徑的一種有效方式。在目前全球性金融危機的形勢下,股權質押對中小企業融資及當前經濟的恢復和發展都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股權這種資產的特殊性,較固定資產抵押和質押、第三方擔保等方式而言,債權人往往面臨較大的風險,這制約著這種融資方式的進一步發展。因此,如何合理控制和防范這些風險,成為股權質押業務能否健康發展的關鍵。
現狀
國家及地方相繼出臺的法律、法規、規章、辦法以及市場主體的積極參與使得股權質押融資成為中小企業融資的一種理想選擇。此種情況下,中小企業股權質押融資迅速發展起來。
國家及地方相繼出臺法律、法規、規章、辦法引導股權質押融資發展。股權質押并不是一種新的擔保方式,1995年出臺的《擔保法》對此已有明確的規定。但直到2007年《物權法》對中小企業股權質押公示方式有了新的規定后,以中小企業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的融資方式才盛行起來。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物權法》改變了不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質押公示方式。對于該類公司的股權質押,1995年《擔保法》規定的公示方式為記載于公司股東名冊,由于質押登記僅在公司內部完成,公示性不足,債權人難以對所質押的股權進行有效的監控;2007年《物權法》將其修改為在公司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由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國家機關,股權出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公示效應和公信力都遠高于在企業股東名冊上記載。同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也是股權變更的登記機關,出質和變更在同一登記機關辦理,使債權人在實現質權時更為便利,減少了可能遇到的阻力。
《物權法》頒布實施后,各地對股權質押熱情高漲,地方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銀監會等相繼出臺相關辦法。在國家工商行政總局出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股權出質登記辦法》前,上海、武漢、重慶、江西、浙江、江蘇、山東等省市就已經出臺了具體的股權質押指導意見,以進一步促進股權質押的發展。2008年9月1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頒布了《212商行政管理機關股權出質登記辦法》,對非上市公司股權出質登記進行統一規定,該辦法已于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此后,全國范圍內的中小企業股權質押融資業務蓬勃發展起來。
金融機構、產權交易所積極參與股權質押融資業務。企業、金融機構和產權市場三者相互合作,將推動股權質押融資向前發展。2009年2月24日山東省在濟南舉辦“助企解困進萬家”座談會上,中國銀行濟南分行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先期拿出50億元開展股權質押業務;華夏銀行濟南分行的計劃是今年給符合條件的企業準備30億元的授信,爭取三年內達到50億元,滿足企業多樣化的融資需求。在中小企業發達的浙江省,目前多數銀行都愿意把錢貸給擁有優質股權的企業。正如浙江省工商局局長鄭宇民所言, “在國家相關政策的推動下,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融資的力度正不斷加大,只要風險可控,不論什么行業、什么規模的企業都能夠通過股權出質成功融資?!苯鹑跈C構對股權質押的“看好”,是該種融資方式能夠盛行的一個重要保障。
產權交易所的參與是股權質押融資中重要的一個環節。綜觀全國產權市場,中小企業股權融資正逐漸打破地域界限。全國多個地市產權交易所已經先后作出相關股權出質的嘗試?!吨袊C券報》2009年3月30日引述權威人士信息稱,工業和信息化部擬在北京、上海、廣州等五個城市建立針對中小企業股權融資的產權交易市場平臺作為試點。幾天后,廣州產權交易所公布了《股權質押融資服務操作規則》,廣交所將在股權質押融資活動中依法為有關參與方提供融資信息、股權質押登記、股權托管、企業托管等各項服務。產權交易所的積極參與將極大地促進了中小企業通過產權市場融資。
對于資金缺乏的中小企業來說,股權質押融資解決了其融資過程中擔保難的問題。同時企業將股權質押后,出質股權被登記鎖定,無法轉讓,提高金融機構貸款的信心和企業貸款成功率。對于金融機構來說,股權質押融資也支持了其發展貸款業務,成為其新的利潤增長點。因此,這種融資方式近年來在資本市場上表現極為活躍。根據相關報道,2008年6月到2009年3月的短短九個月的時間,僅浙江省就辦理股權出質登記536戶,出質額達131.7億元(股),融資金額241.8億元。盡管如此,相對于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和巨額的股權資產來說,目前中小企業通過股權質押獲得的資金量仍然過小,其未來發展前景依然廣闊。
風險因素
近年來,許多金融機構開始受理中小企業的股權質押的貸款業務。盡管這種融資方式受到中小企業和部分金融機構的推崇,但是對于債權人(質權人)來說,股權質押融資的風險依然大于傳統資產擔保的融資。這些風險制約著股權質押融資的進一步發展?;谶@些問題,許多審批嚴格的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對于股權質押貸款仍持謹慎態度。股權質押融資的風險包括股權價值下跌的風險、股權質押的道德風險和股權處置風險。
股權設質如同股權轉讓,質權人接受股權設質就意味著從出質人手里接過了股權的市場風險。而股權價格波動的頻率和幅度都遠遠大于傳統用于擔保的實物資產。無論是股權被質押企業的經營風險,還是其他的外部因素,其最終結果都轉嫁在股權的價格上。當股權價格下跌,轉讓股權所得的價款極有可能不足以清償債務。雖然法律規定質物變價后的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的,不足部分仍由債務人繼續清償。但是,由于中小企業規模等因素的限制,有的債務人除了已經質押的股權之外,沒有其他財產可供償債,貸款人繼續追討的成本和收益往往不成正比。
所謂股權質押的道德風險,是指股權質押可能導致公司股東“二次圈錢”,甚至出現掏空公司的現象。比如,出質人利用現有法律的漏洞,違背誠信原則,通過關聯交易或者其他方式抽逃資金掏空股權被質押公司。債務到期后,債務人無力清償債務,而被掏空的公司資不抵債,其質押的股權價值極低,質權人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這種現象在現實中時有發生,影響金融機構受理股權質押業務的熱情。
在股權質押融資中,如果企業無法正常歸還融資款項,處置出質股權的所得將成為債權人不受損失的保障。上市公司的股權處置較為簡單,在證券市場上進行交易即可,但非上市公司股權的處置就較為復雜。目前,雖然各地區設置的產權交易所可以進行非上市公司的股權轉讓,但其受制于《關于清理整頓場外非法股票交易方案的通知》(國辦發[1998]10號文)中對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權交易“不得拆細、不得連續、不得標準
化” 的相關規定,一直無法形成統一的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市場。沒有這個市場作依托,絕大部分非上市公司的股權難以自由轉讓,造成非上市公司股權處置上的困難。轉讓困難大大影響了中小企業股權的變現價值,制約著股權質押融資的發展。
股權處置風險還造成股權價值評估困難。因為缺乏有效的非上市公司股權交易市場,股權定價機制難以形成,這使得股權質押時質權人和出質人難以對股權價值進行合理的評估。價值評估過低,會導致出質人無法獲得更多的融資;價值評估過高,出質人質權將難以得到有效保障。這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中小企業股權質押融資的規模。
風險防范措施
首先得加強貸款中對質押股權的審查。在辦理股權質押貸款前,金融機構應充分調查分析借款人和被質押股權所在公司的管理水平、財務狀況、市場競爭力、發展前景和產權是否明晰等,對融資目的和投資項目進行科學論證,預測借款人未來償債能力和股權質押的實力。通過有效審查,鑒別出有實力的企業和有價值的股權,為其進行融資服務,以實現金融企業和中小企業的雙贏。
其次得加強對股權出質公司的監督。一般的貸款,為了保障企業能夠按期償還借款,出借人一般會對借款單位的投資、再借款等行為做一定限制,以保障貸款單位的清償能力。但是,對于股權質押貸款來說,僅僅是監督和限制貸款單位的來控制風險是不夠的。要保證出質股權的保值和增值,防范股權出質的道德風險,對股權被質押單位的經營行為進行適當監督和限制是必要的。當然,這需要股權出質的時金融機構、出質人以及被出質股權的企業共同協商簽訂相關的合同。盡管這種做法,會對中小企業的經營管理有一定的限制,但這更能加強金融單位放貸的信心,提高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放貸金額,進一步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同時還得建立和完善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體系。股權質權的實現,依賴于健全、完善的股權轉讓市場。目前,各地已經設置的產權交易場所可以進行有關股權轉讓的交易,但如上文所言,該系統難以滿足股權轉讓的需求。因此,完善的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機制有利于促進股權質押融資業務的開展。目前,各地為解決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難題都做了有益的嘗試和創新。以有些地區正在探索的股權托管為例,各地區對托管股權的范圍和托管的具體方式等規定不一,要形成全國性的機制尚需一定時日。國家有關部門在地方實踐的基礎上,如能盡快出臺相關法律法規,構建和完善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的體系,將對增加企業股權的流動性和變現渠道起到重要作用。全國性的中小企業股權轉讓體系一旦形成,中小企業股權質押轉讓難題也將解決,相應的股權定價機制和價格評估機制也將相繼形成,質押股權的定價和評估將更為合理,中小企業股權質押融資外部環境將更加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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