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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校女教師二孩生育意愿與生育代價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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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采用分層抽樣方法對天津市10所高校292位女性教師進行調查,收集家庭理想孩子數、二孩生育意愿、生育代價等資料,并進行不同特征群體相關因素的統計學分析。結果顯示天津市高校女教師認為家庭理想孩子數為2個比例較高,但二孩生育意愿明顯降低,院校類型、職稱、年齡對二孩生育意愿、生育代價均有顯著差異。
  關鍵詞:全面二孩;生育意愿;生育代價;高校女教師
  中圖分類號:C924.21 文獻標識碼:A
  0引言
  2015年10月,十八屆五中全會出臺“全面二孩”政策,即允許每對夫婦生育兩個孩子,2016年1月1日,政策正式實施?!叭娑ⅰ闭叱踔允钦{整優化人口結構及規模,實現勞動力市場和諧穩定,延緩人口老齡化進程。女性作為生育行為的主要承擔者,“二孩政策”的直接踐行者,要付出一定代價。由于生育的特殊性,女性在生育期間要投入大量的情感,付出必要的體力和精力,生育行為將會使女性收入減少,喪失學習機會,甚至會因為生育改變或中斷職業生涯。然而女性生育行為不僅是實現家庭生育意愿的個人行為,也是人類自身生產幫助社會達到調整人口結構和規模等目標的社會行為。因此,“全面二孩”政策下,女性因選擇再次生育而產生的代價不應全部由個人及家庭承擔,有必要通過一定的思考和分析,利用社會保障制度優化來解決這一問題以實現社會最優生育水平。
  大學是知識密集型教育行業,是高學歷女性的聚集地,女性教師會因為生育過程而承受有異于其他領域的生育代價。選擇再度生育對高校女教師的生育代價是其做生育決策的重要參考因素。本文以高校女性教師為研究對象,探究院校類型、職稱、所處年齡段不同特征群體生育意愿、生育代價的差異,以及生育代價對生育意愿的影響,從而為制定切實可行的社會保障制度優化措施提供依據,以期達到社會總體利益最大化。
  綜合學者們的研究,生育代價指的是女性因承擔生育行為而產生與工作有關的影響,既包括對女性就業者自身的影響(收入、自我價值實現程度、培訓與晉升機會),也包括對就職單位的影響(工作時間投入、參與模式)。結合高校的工作性質和內容,本文將高校女性教師的生育代價概括為:高校女教師因生育行為而產生的對自身利益(收入、職稱晉升、工作上的自我價值實現)及對所就職高校利益(教學工作、科研工作、社會服務工作)的影響。
  1資料與方法
  1.2問卷構成
  經過文獻查閱、專家咨詢以及課題組討論自行編制《“全面二孩”政策下天津市高校女教師生育代價及社會保障制度優化研究調查問卷》,共16個條目,問卷以封閉性問題為主,輔以少量以多選題中其他項形式的開放性問題。在正式調查前,進行預調查并對問卷進行調整和完善。最終問卷的克倫巴赫a系數為0.752,量表的可靠性較好。
  1.3統計方法
  將292份有效數據導入SPSS20.0軟件,進行數據統計處理,分別按院校性質、職稱、年齡階段對家庭理想孩子數、對二孩生育意愿、對生育代價進行卡方檢驗,將生育意愿與生育代價進行卡方檢驗且兩兩比較,用logistic模型對生育意愿進行多因素分析,以P≤0.05為差異有統計學意義。
  2調查結果
  2.1不同特征群體二孩生育意愿比較
  將不同特征群體的二孩生育意愿進行分析比較,得出院校類型、職稱、年齡對二孩生育意愿有影響,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見表1,表2。
  2.2二孩生育意愿多因素分析
  由于二孩生育意愿方面回答“順其自然”以及家庭理想孩子數方面回答“其他”的人數比例較小且納入分析意義不大,故僅將明確意愿的人群納入分析。職稱分布中,副教授、教授人數所占比例較小且二者屬于職稱中最高兩個相鄰層次,故合并分析。將二孩生育意愿作為因變量,將卡方分析得出對二孩生育意愿有顯著影響的變量以及在“在您考慮是否生育二孩時,以下哪個/些因素對您的影響程度非常大”這個多選問題中選中比例超過50%的變量為自變量,進行二元Logistic回歸分析,將無顯著影響的變量剔除調整后,最終結果見表3。分析表明職稱越高二孩生育意愿越強,家庭理想子女數與二孩生育意愿顯著相關,年齡越小二孩生育意愿越強,經濟問題以及是否有人照料與二孩生育意愿顯著相關,見表3。
  2.3生育代價
  將不同生育意愿的受訪者與其生育代價進行卡方檢驗,將不同特征受訪者生育代價比較進行卡方檢驗且兩兩檢驗,分別得出以下結論。
  收入變化:29歲至35歲比其他年齡段影響程度更大;助教與講師有顯著差異,對助教影響更大;公辦院校影響更大。
  職稱晉升:36歲以上比其他年齡段影響程度更小;助教與講師有顯著差異,對講師的影響更小;公辦院校影響更大。
  工作中自我價值實現:36歲以上比其他年齡段影響程度更小;講師比其他職稱影響更小;公辦院校影響更大。
  對教學工作的影響:29歲至35歲與36歲以上兩個年齡段有明顯差異,對29歲至35歲影響更大;講師比其他職稱程度更小;公辦院校影響更大。
  對科研工作的影響:28歲及以下比其他年齡段影響程度更小;講師與副教授/教授有顯著差異,講師程度更大;非公辦院校影響更大。
  對社會服務工作的影響:28歲及以下與36歲以上兩個年齡段有明顯差異,對28歲及以下影響更大;講師比其他職稱程度更小;公辦院校影響更大。
  3討論
  有76.03%的被訪者認為家庭理想孩子數為2個,但僅有45.89%的被訪者二孩生育意愿回答“是”,而生育意愿轉化為生育行為比例只能更低。在進行二孩決策時,對被訪者影響非常大的前三個因素分別是經濟問題(64.81%)、是否有人照料(61.11%)、工作與家庭的平衡(57.41%)。
  3.1家庭理想孩子數以及二孩生育意愿方面
  被訪者的院校類別、職稱、年齡段均有顯著差異,有統計學意義。與非公辦院校相比,公辦院校認為家庭理想孩子數為2個的傾向更大,生育二孩意愿也更強。筆者認為,這個結論與公辦院校彈性的工作時間,穩定的工資福利有關。與助教、副教授/教授相比,講師認為家庭理想孩子數為2個,回答二孩生育意愿為否傾向更大,是理想與現實差異最大最矛盾的一個群體。這個階段正處于職業上升期,家庭與事業的平衡難度更大,因此想生不敢生。28歲及以下的被訪者,比起其他年齡段的回答,認為家庭理想孩子數為2個的傾向更大,生育二孩意愿也更強。筆者認為,這個年齡段尚處于一孩決策階段,生育孩子方面欠缺實踐經驗,所以在進行二孩生育意愿決策時考慮因素沒有其他年齡段全面,因此理想與生育意愿比較一致。
  3.2生育代價方面
  收入變化、職稱晉升、對教學工作的影響、對科研工作的影響、對社會服務工作的影響、對工作產生影響的時間段與二孩生育意愿有關,差異有統計學意義,工作上的自我價值實現因素無統計學意義。自我價值實現的方式有很多,選擇生育二孩的高校女教師自然認為生育行為是在家庭環境中實現個人價值,因此體現出在工作上的價值實現與不計劃生育二孩的群體無顯著差異。
  3.3社會保障制度期待方面
  “在生育期間,您認為學校采取以下哪個/些措施會對您影響特別大”排名前三的措施分別是允許彈性工作時間(81.48%)、減免工作量(61.11%)、保留培訓/晉升機會(44.44%)。影響工作的時間段方面,占比最多的(50%)選擇孕產期至孩子3歲。為了降低高校女教師的生育代價,全面二孩政策在高校領域的落地需要國家、社會、高校等多方的支持,避免讓高校女教師個人及家庭獨自承擔,消除生育二孩的后顧之憂從而破解生育困境。
  由于全面二孩政策落地時間不長,生育二孩的高校女教師比例較少(14.81%),因此在對生育代價衡量上未對政策實施前后生育對高校女教師的影響進行比較研究,存在一定局限性。下一步課題組將在本文的基礎上,深入研究能夠使高校女教師生育代價最小化、社會利益最大化的社會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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