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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成就\問題及對策

來源:用戶上傳      作者: 刁春好

  摘要: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是“普九”后殘疾人教育的重要形式和指導方向。與殘疾人普通高等教育相比其辦學定位、培養目標和模式等方面都存在顯著的特殊性,有必要對其進行專門化、系統化的研究。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發展取得一定成就的同時還存在一些問題和困難,為解決這些問題應該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強理論研究,并根據中國國情建立中國特色的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體系。
  關鍵詞: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成就;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G76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9-4156(2011)03-021-03
  
  從國內來看,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作為“普九”后殘疾人教育的重要形式和指導方向,現已成為當前特殊教育界的一大熱點問題。但是,到底什么是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呢?至今沒有明確的界定,已有的研究也沒有區分殘疾人高等教育與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這兩個概念。我們知道,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雖然是殘疾人高等教育的一個部分,但同時又是一個獨立的教育體系。與殘疾人普通高等教育相比其辦學定位、培養目標和模式等方面都存在顯著的特殊性,如果用殘疾人高等教育來替代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那就犯了混淆概念的錯誤。事實上,高等職業教育主要是培養技術型人才,將來主要從事技術的應用與運用,他們的任務是實施已完成的設計、規劃和決策并轉化成產品,在生產第一線上工作,具備一定的理論技術和經驗技術、智力技能和動作技能。我們可以這樣理解,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是指針對具有高中文化水平的殘疾人進行的為生產、經營、管理和服務一線培養高級技術應用型人才和管理人才的高等專門教育。它既區別于注重學科研究的學術型人才,也有別于具有熟練精湛的操作技能為標志的技術工人。
  
  一、我國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已取得的成就
  
  除了張謇先生于1916年創辦的具有職業教育性質的南通狼山盲啞學校(即現在的南通市聾啞學校),1949年前中國特殊教育學校具有慈善、救濟性質,盲、聾人進入高校僅是個別現象。新中國成立后,中國特殊教育被納入了國家教育事業的軌道,特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了殘疾人的平等受教育權后,一系列的法律法規明確保障了高等特殊教育的發展。如1989年國務院下發的《關于發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見》,國務院頒布的《殘疾人教育條例》,2001年開始的國務院批轉的《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五”計劃綱要》,殘疾人職業教育從無到有走上了依法、有國家計劃的發展軌道,并取得了初步發展:
  1.辦學規模擴大。從我國山東濱州醫學院1985年9月首批招收的幾十名殘疾大學生算起,我國的殘疾人高等教育經歷了一個逐步發展的過程。到“九五”末,全國有超過2000名殘疾學生進入高等院校學習。進入“十五”、“十一五”后發展的速度明顯加快,據2006年的統計,全國有4148名殘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986名殘疾人進入特殊教育學院學習。到2009年,全國有6586名殘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1196名殘疾人進入特殊教育學院學習。這其中除了極少數在普通高等院校學習的殘疾人能夠成為研究型和學者型的人才,絕大多數殘疾大學生由于自身的生理障礙造成的學習困難,其培養的定位都是技術型應用人才。
  2.辦學功能多元。原有的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體系主要是以從事學歷教育的傳統學校形態職業教育為核心的,目前這樣的教育格局有所改變。如南京特殊教育職業技術學院多次承辦南京市殘疾人專職委員的短期培訓,針對南京市九個區縣鎮(街)定崗定編的殘疾人專職委員進行系統培訓,以促進南京市殘疾人專職委員隊伍的整體素質、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的提高。
  3.辦學層次提高。過去的幾年中,原本辦學規模較大的??茖哟蔚臍埣踩寺殬I教育學院,辦學層次有明顯的提高,如南京金陵科技學院、河南中州大學特殊教育學院、北京聯合大學特殊教育學院、上海應用技術學院等均培養本科層次的殘疾人高等技術人才。這較之前??茖哟蔚慕逃辛艘粋€很大的提高。
  總的來說,在過去幾十年中,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取得很大成就,但與世界發達國家相比,我們還處于起步階段;與國家總體的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的發展,與殘疾人高等教育需求是不相適應的。
  
  二、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在促進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方面,近年來我國已經或即將出臺若干政策法規,國家給予職業教育發展以前所未有的重視。然而,總體而言,由于政治體制、社會觀念以及辦學經驗等諸多因素的影響,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還存在不少突出問題:
  1.法律法規不完善?,F有的關于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的法律條款存在明顯不足:一是相關的條款分散,大多以意見和通知的形式下發,一方面未能形成以《特殊教育法》為核心,以《教育法》、《殘疾人教育條例》到地方法規為支撐的縱向層次結構,另一方面也沒有形成與《職業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相聯系的橫向結構,權威性不強。二是宣誓性的語言較多,部分條款用詞空泛,可操作性不強。很多帶有“號召”“鼓勵”規定之意的規定,實際問題都沒有作出明確規定。三是法律法規存在明顯的保障不力、問責不嚴,缺乏應有的強制性。高等職業技術教育一直處于制度保障的邊緣。相對于把殘疾人義務教育納入義務教育整體規劃,殘疾人的高級中等以上的教育只是“根據需要”、“可以舉辦”;相對于初等教育對殘疾人的各種特殊照顧,高等職業教育并沒有對殘疾學生顯見的優惠。雖然《殘疾人教育條例》要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把殘疾人職業教育納入職業教育發展的總體規劃,但該意見是否必須采納、最終如何決定,都缺乏進一步的規定。
  2.理論研究不足。我國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的理論研究處于起步階段,尚不成系統。從本次研究所查閱到的文獻看,數量較少,而且對問題的研究僅停留在表層,或者用殘疾人高等教育的研究替代了對殘疾人職業教育的研究,忽視了職業教育的特殊性。這一現象已引起了相關人員的注意和重視,但目前的研究仍屬于經驗總結和理論思辨,缺乏系統性和邏輯性。
  3.教育體系運行不良。首先,管理體制不順,不利于教育教學工作的開展。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整體規劃以及學科專業的建設發展缺乏教育主管部門的政策導向和統一的宏觀指導與管理,從中央到地方,再到社區,從決策、管理再到實踐,一直以來職業教育和普通教育、成人教育、遠程教育以及殘疾人教育之間缺乏統籌和溝通。更沒有建立起相互溝通的機制。其次,專業設置單一,不符合市場對人才的要求。特教院校之間在專業設置上簡單重復,如面向盲人的專業僅限于針灸推拿和鋼琴調律專業,不管殘疾人個性的差別,只能學習僅有的幾個專業,選擇范圍很窄,就業范圍也受限制,降低了殘疾人接受高等教育帶來的積極的社會效益。再次,特教師資匱乏,不能有效實施教育教學。已接收殘疾人大學生的高校中,絕大部分殘疾學生的任課教師沒有受過特殊教育專業培訓,特殊教育教師在數量上嚴重缺乏,有的特教學院幾乎沒有

特教師資。截至2000年,在3.1萬專任教師中,其中僅僅有3%的人是特教專業畢業,全國特殊教育專任教師在2003―2004年擁有31067人,2004-2005年擁有31937人,加上對高等職業教育專任教師的素質要求高,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專任教師的增幅較低。最后,教育對象狹窄,不能滿足中短期培訓的需求。目前,我國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是以從事學歷教育的傳統形式職業教育為核心,雖然個別培訓機構和學校開展了短期培訓,但高等職業教育主要以學齡青少年為教育對象,基本沒有涵蓋需要接受職業教育的其他廣泛殘疾人。雖然有像南京特教學院這樣開展殘疾人專職委員的培訓,但這在全國尚屬個例,沒有形成氣候和常規。
  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存在的問題,已經影響到了我國殘疾人教育事業的發展,也是造成我國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發展遠不如人們期待的重要原因所在。目前,亟須著力解決這些問題,推動新形勢下的我國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的發展。
  
  三、進一步發展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的對策
  
  為了發展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針對目前存在的問題,必須采取相應措施:
  1.呼吁促進殘疾人高等教育立法。我國出臺的一系列高等教育政策的價值取向主要是面向普通大學生,殘疾人高等教育特別是高等職業教育并沒有得到足夠的政策關注和支持。這對于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的發展和殘疾人高等教育權的保障都是十分不利的。建議國家從維護教育公平的角度,盡早調整高等教育的價值取向,充分關注殘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正當訴求,出臺支持殘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規,同時細化現有相關法律條款,突出法律條文的指導性和操作性,加大執法力度。在升格等評估驗收的過程中引入“一票否決”的預警機制,有效促進高等教育與特殊教育的融合、兼顧職業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協調發展。
  2.構建中國特色的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體系。我國目前正處于經濟快速增長的時期,社會經濟發展的新特點對我國殘疾人職業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時也是一個新的機遇。我們一定要抓住機遇,前瞻性地思考殘疾人培養的問題,建立符合自身規律又適合中國國情的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模式,這是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發展的關鍵環節。
  (1)辦學主體多元化。隨著招生數量逐年提升,教育成本也大幅度提高,如何突破目前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發展的“瓶頸”呢?黃炎培先生早在1925年就主張要動員社會各方面的力量辦職業教育。即是說,國家應在確定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經費投入比例的同時,大力提倡和鼓勵社區辦學、集體辦學、私人辦學、合資辦學等。對于社會出資創辦學校,政府要給予政策上的扶持,鼓勵其獨立建?;蛲顿Y于現有院校實行“一校兩制”。同時鼓勵社會力量開展殘疾人職業教育與培訓,讓普通職業教育與培訓機構繼續在殘疾人職業教育與培訓中發揮主體作用,逐步形成殘疾人職業教育網絡。與此同時轉變政府集權的體制,重構國家市場和職業教育的關系,實施對職業教育的跨部門統籌管理,形成多部門齊抓共管的溝通協調機制。
  (2)辦學視野國際化。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國際化是經濟全球化的必然趨勢,推進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國際化的進程,需要有針對性地進行對比研究,從辦學觀念、專業設置、課程體系等方面要與國際接軌,多參加國際性的學術交流與合作,獲得一些較為先進的技術和經驗,并拓寬我國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的視野,提高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的發展水平。
  (3)辦學定位人性化。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應該根據殘疾學生的特殊情況,尊重個體意愿,重視因殘疾帶來的特殊困難,最大限度滿足其對職業教育的需求。一方面,在招生時,要在堅持政治、文化、業務條件的基礎上,對年齡、婚否等問題,采取適當放寬的做法;另一方面,可以完全按照個人的需要設計教學模式,包括對教學內容、教學時間、教學方式、學習地點甚至指導教師的選擇。逐步實行彈性學習制度,允許學生分階段完成學業,為社會實踐創造條件。另外,職業教育不僅包括職業學校教育,也包括各類職業培訓及其他形式的職業教育,所以還必須統籌規劃協調發展,建立健全殘疾人勞動力素質和職業技能的終身培訓體系。
  (4)師資隊伍專業化。高等職業教育是培養高素質、技能型、應用型的人才為主,這類人才的培養,要求教師既要有寬廣的理論知識功底,又掌握本專業領域的豐富的實踐知識和技能,還要通曉特殊教育的基本原理,具備與殘疾人溝通的能力。但是我國殘疾人職業教育發展時間很短,目前,殘疾人高職教師的職前培養還很難達到這樣的要求,國家可制定相關政策,一方面,通過“4+1+1”形式即本科后學一年特殊教育理論,再到企業實踐一年,培養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師資;另一方面,還要對在職的殘疾人高等教育教師加強在職培訓,鼓勵其通過各種形式到企業、機構學校學習進修,通過各種支持提高教師的職業素養逐步達到“雙師”標準要求的精良師資。最后,在師資短缺的現階段還應積極聘請社會行業專家指導應用性人才的培養。
  (5)教學安置有效化。雖然,隨著人們教育理念的轉變,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規模越來越大,能夠進入高等院校學習的殘疾人也越來越多,但這并不表明殘疾人正享受平等的教育權。能否享受到平等受教育權,還要看學校的安置是否有效。這就要求各方加大投入,為殘疾學生提供學習和生活上的支持。比如,設置專人負責殘疾學生的生活;為盲生配備需要的各種盲文書籍、閱讀盲文和明眼文字的儀器和設備、可以聽見的電腦軟件以及盲文打字機等;為聾人上課配備專業的手語翻譯、助聽器和放大聲音設備、聽課記錄的助手等。
  (6)教育格局多樣化。在“融合教育”、“全納性教育”思想的影響下,越來越多的學者倡導隨班就讀。事實上,對發達國家的經驗,我們應認真研究,取其所長,而不能照抄照搬。根據國際經驗和我國現有條件,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主要應由國家承辦,采用“兩條腿走路”的模式。一是采取措施,擴大普通高校招收殘疾人隨班就讀的規模。這樣有利于殘疾生的心理康復,有利于充分利用現有教育資源,有利于從整體上擴大殘疾人高等教育的規模。然而,我國目前的財力狀況不可能使所有高校都能為殘疾人提供必要的設施和生活條件,加上師資和教學設備的限制,所有高校不可能都能完成對盲、聾、啞等殘疾生的教學任務。所以,從現有條件出發,可以在每省重點改造和完善一兩所高校的教學設施和教學條件,相對集中地招收殘疾生隨班就讀。二是普通高校力所能及地創辦特教學院、特教系或班,集中招收盲、聾、啞以及較重的肢殘學生,實施特殊教育,培養具有專業技能的高層次人才。這種模式有利于按殘疾分類,因人施教,方便管理;有利于消除殘疾生的心理障礙,同時又不需要單獨選址建院,比建立“隔離式”特教學院節省許多經費。這樣就可以進一步形成以少數高校附設的特教學院為骨干,以普通高校隨班就讀為主體的多渠道、多層次的適合我國國情的殘疾人高等教育格局。
  3.深入對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的理論研究。我國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是需要和實踐的產物,目前,政府的主導的作用還不突出,特別需要理論工作者就如何發展我國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提出符合教育規律的論證。不僅應對教育教學標準的制定、資金投入和籌措的協調和管理等方面做宏觀的研究,而且要對教育教學方法的采用、專業和課程設置的銜接等微觀方面的問題做探討,以促進殘疾人高等職業技術教育乃至整個特殊教育體系健康快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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