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應對“套路貸”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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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貸”犯罪案件于2017年前后出現于江蘇、浙江、上海等南方經濟發達省市,進入2018年,全國各地公安機關也陸續接到遭受“套路貸”侵害的群眾報案。根據犯罪傳播規律分析,“套路貸”犯罪案件以后很可能逐步蔓延?,F在筆者根據掌握的相關資料,對“套路貸”犯罪進行初步分析,希望能夠拋磚引玉,引起派出所民警的重視,以便更好地應對“套路貸”犯罪案件,同時更好地向群眾宣傳遠離“套路貸”,防止上當受騙。
一、什么是“套路貸”
根據筆者查詢相關資料,之所以稱之為“套路貸”,是因為上海市公安機關在辦案過程中總結出此類案件犯罪嫌疑人作案套路為:制造民間借貸假象——制造銀行流水痕跡——單方面肆意認定被害人違約——惡意壘高借款金額——軟硬兼施索債。中央電視臺2018年1月13日播出的《今日說法》“套路”系列節目,首次在中央級媒體曝光了此類違法犯罪行為,此后媒體便開始用“套路貸”這一稱謂來統稱此類犯罪。
不久前山東警方破獲一起“套路貸”案件,大致案情是:于某某、齊某以未注冊的“齊魯投資公司”名義從事高利放貸,并招錄10余名業務員,以濟南長清區常春藤小區為據點,從事違法放貸業務。受害人“咬餌”后,于、齊兩人會先誘使借款人借貸,隨后以“行規”“手續費”“保證金”等名義,哄騙借款人簽下高于所借款項一倍甚至數倍的欠條。陰陽合同、虛假流水,是詐騙分子實施“套路貸”的慣用伎倆。他們實施“套路貸”的主要借口就是“你已經違約了,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以此要挾借款人還錢,如果借款人還不起錢,“借貸公司”就會用“平賬”的方式解決。所謂“平賬”,即由另一家“小額貸款公司”償還第一家公司的錢,借款人再簽下更高額的欠款合同。在被害人無力償還的情況下,這些人就通過言語威脅、發送侮辱短信甚至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傷害被害人的手段,逼迫被害人償還虛高債務。
“套路貸”通常是指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與被害人簽訂借款合同,制造借貸假象,并以“違約金”“保證金”等各種名目騙取被害人簽訂明顯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條款,進而肆意認定被害人違約,侵吞被害人財產的行為。
二、“套路貸”與高利貸的
區別
“套路貸”在行為目的、手段方法、侵害客體、法律后果上與高利貸不同,比高利貸更復雜,套路更深。
?。ㄒ唬┰谛袨槟康纳?,“套路貸”是以“借款”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財物之實,而高利貸的目的是為獲取高額利息。
?。ǘ┰谑侄畏椒ㄉ希咛撛鰯殿~的名目不同,“套路貸”中虛增數額一般是以擔?;蝾愃泼砍霈F,高利貸中本金之外的數額往往以利息名義設定?!疤茁焚J”中,借款人往往在簽訂借款合同時被告知如正常還款,虛增數額不需歸還,主觀上認為對虛增部分不必償還。此外出借人對“違約”的態度也不同,“套路貸”中犯罪人為達到占有虛增款項的目的,往往采取主動“失蹤”等方式讓被害人在約定期限內無法還款而“違約”,高利貸的出借方則希望借款人盡早還本付息。
?。ㄈ┣趾腕w不同?!疤茁焚J”侵害客體多、社會危害大,從誘騙或強迫被害人簽訂合同到暴力討債、虛假訴訟,不僅侵害被害人財產權、人身權,還危害公共秩序,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甚至挑戰司法權威,妨害司法公正,而高利貸主要是破壞金融管理秩序。
?。ㄋ模┓珊蠊煌??!疤茁焚J”本質上屬于違法犯罪行為,借款本金和利息不受法律保護,而高利貸體現了雙方意思,借款行為本身及一定幅度內的利息受法律保護: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
三、“套路貸”的“套路”
上海市公安機關在辦案過程中,對此類案件進行了總結,總結出以下套路:
?。ㄒ唬┲圃烀耖g借貸假象。被告人對外以“小額貸款公司”名義招攬生意,與被害人簽訂借款合同,制造民間借貸假象,并以“違約金”“保證金”等各種名目騙取被害人簽訂“虛高借款合同”“陰陽合同”及房產抵押合同等明顯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ǘ┲圃煦y行流水痕跡,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經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項的假象。
?。ㄈ﹩畏矫嫠烈庹J定被害人違約,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償還“虛高借款”。
(四)惡意壘高借款金額。在被害人無力支付的情況下,被告人介紹其他假冒的“小額貸款公司”或個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與被害人簽訂新的“虛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賬”,進一步壘高借款金額。
(五)軟硬兼施“索債”(在索債過程中往往伴有搶劫、敲詐勒索、尋釁滋事、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違法犯罪行為)或者提起虛假訴訟通過勝訴判決實現侵占被害人或其近親屬財產的目的。
四、對“套路貸”犯罪案件的定性
筆者對收集的其他單位此類案件的處理結果進行了分析,認為對實施上述“套路貸”行為的,可以參照以下情形加以認定:
?。ㄒ唬┓缸锵右扇?、被告人實施“套路貸”犯罪時,未采用明顯暴力或者威脅手段,則其行為特征從整體上屬于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被害人財產的詐騙行為,一般可以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施“套路貸”犯罪時,既采用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詐騙手段,又采用了暴力、威脅、虛假訴訟等手段,同時構成詐騙、搶劫、敲詐勒索、非法拘禁、虛假訴訟等多種犯罪的,依據刑法的規定數罪并罰或者按照處罰較重的定罪處罰。
?。ㄈ┰凇疤茁焚J”犯罪案件中,相關犯罪嫌疑、被告人不明知真實借貸情況,幫助實施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或者滋擾被害人及其近親屬正常生活行為,或者幫助捏造事實提起民事訴訟,符合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虛假訴訟罪的構成要件的,對該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相關罪名追究刑事責任。
“套路貸”犯罪不僅直接侵害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權益,而且摻雜其中的暴力、威脅、虛假訴訟等對被害人威逼利誘的索款手段,極易誘發其他犯罪,甚至造成被害人輟學、自殺、賣房抵債等嚴重后果,帶來一系列社會問題。公安機關包括派出所對此類案件必須著重加以分析研究,認真對待,嚴厲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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