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肺結核合并高血壓抗癆藥物不良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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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 研究分析肺結核合并高血壓抗癆藥物不良反應。方法 57例肺結核合并高血壓患者作為治療組, 另選擇同一時間收治的55例單純肺結核患者作為參照組。治療組給予高血壓藥物及抗癆藥物治療, 參照組單純給予抗癆藥物治療。比較兩組治療前后血壓變化及不良反應發生情況。結果 治療組治療前舒張壓(DBP)為(80.32±6.24)mm Hg(1 mm Hg=0.133 kPa)、收縮壓(SBP)為(135.94±8.79)mm Hg, 治療后DBP為(97.33±5.61)mm Hg、SBP為(155.37±12.67)mm Hg;參照組治療前DBP為(80.33±6.49)mm Hg、SBP為(136.34±8.69)mm Hg, 治療后DBP為(82.31±6.74)mm Hg、SBP為(133.67±6.08)mm Hg。治療前, 兩組患者的DBP、SBP比較, 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t=0.008、0.242, P=0.993、0.809>0.05); 治療后, 治療組患者的DBP、SBP均較本組治療前升高, 差異均具有統計學意義 (P<0.05);參照組患者的DBP、SBP與本組治療前比較, 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P>0.05);治療后, 治療組患者的DBP、SBP均高于參照組, 差異均具有統計學意義 (t=12.837、18.900, P=0.000、0.000<0.05)。治療組不良反應發生率為15.79%;參照組不良反應發生率為14.55%, 兩組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χ2=0.034, P=0.854>0.05)。結論 肺結核合并高血壓患者與單純肺結核患者不良反應類型并無顯著差異, 但治療后肺結核合并高血壓患者血壓顯著高于單純肺結核患者, 在治療過程中應注意血壓監測, 對臨床用藥進行實時調整。
【關鍵詞】 肺結核合并高血壓;抗癆藥物;不良反應
DOI:10.14163/j.cnki.11-5547/r.2019.09.062
肺結核、高血壓作為現階段影響人類生命健康的社會公共衛生問題, 抗結核化療是控制與緩解該疾病的重要方式[1]。但此類藥物在治療過程中所產生的不良反應常影響患者治療配合度及后續治療效果, 故在臨床治療及干預時依據患者實際情況對所用藥物進行調整對促進其及早康復具有重要意義。本研究主要探討分析肺結核合并高血壓抗癆藥物不良反應情況, 現具體報告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 1 一般資料 隨機抽選2015年1月~2018年1月本服務中心接收并予以治療的肺結核合并高血壓患者57例作為治療組, 另選擇同一時間收治并予以治療的55例單純肺結核患者作為參照組。其中, 治療組男31例, 女26例;年齡35~76歲, 平均年齡(55.34±20.47)歲。參照組男22例, 女33例;年齡37~80歲, 平均年齡(55.73±20.93)歲。兩組患者一般資料比較, 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 具有可比性?;颊呒凹覍偻獠⒑炗喼橥鈺?。
1. 2 納入及排除標準 納入標準:符合《肺結核診斷和治療指南》[2]、《中國高血壓防治指南(2005年修訂版)》[3]疾病診斷標準;具有自主表達意識;具備交流能力。排除標準:患有重大精神疾病;肝、腎功能不全者。
1. 3 方法 治療組患者在服用賴諾普利等降壓藥的同時實施2HREZ/4HR[前2個月:異煙肼(H)、利福平(R)、乙胺丁醇(E)、吡嗪酰胺(Z);后4個月:異煙肼、利福平]肺結核抗癆方案治療。治療期間患者血壓若升至210/120 mm Hg, 將賴諾普利劑量增加至40 mg/d, 并同步停用利福平, 待其血壓下降至150/90 mm Hg后正常服藥。參照組實施單純2HREZ/4HR肺結核抗癆方案治療。治療過程中醫師需依據患者年齡、體重、機體情況等條件對服用藥物劑量、用藥種類進行實時調整, 連續治療2個月, 后續再實施4個月鞏固治療。
1. 3 觀察指標 比較分析兩組治療前后血壓變化及不良反應發生情況。血壓變化評定指標主要基于治療后DBP及SBP變化情況;不良反應主要包括:肝損害、腎損害、胃腸道反應、周圍血白細胞減少、過敏反應、關節損害。
1. 4 統計學方法 采用SPSS21.0統計學軟件進行統計分析。計量資料以均數±標準差( x-±s)表示, 采用t檢驗;計數資料以率(%)表示, 采用χ2檢驗。P<0.05表示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
2 結果
2. 1 兩組治療前后血壓變化情況比較 治療組治療前DBP為(80.32±6.24)mm Hg、SBP為(135.94±8.79)mm Hg, 治療后DBP為(97.33±5.61)mm Hg、SBP為(155.37±12.67)mm Hg;參照組治療前DBP為(80.33±6.49)mm Hg、SBP為(136.34±8.69)mm Hg, 治療后DBP為(82.31±6.74)mm Hg、SBP為(133.67±6.08)mm Hg。治療前, 兩組患者的DBP、SBP比較, 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t=0.008、0.242, P=0.993、0.809>0.05); 治療后, 治療組患者的DBP、SBP均較本組治療前升高, 差異均具有統計學意義 (P<0.05) ;參照組患者的DBP、SBP與本組治療前比較, 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P>0.05); 治療后, 治療組患者的DBP、SBP均高于參照組, 差異均具有統計學意義(t=12.837、18.900, P=0.000、0.000<0.05)。
2. 2 兩組治療后不良反應發生情況比較 治療組發生肝損害1例、腎損害1例、胃腸道反應3例、周圍血白細胞減少1例、過敏反應2例、關節損害1例, 不良反應發生率為15.79%;參照組發生肝損害2例、腎損害1例、胃腸道反應3例、周圍血白細胞減少0例、過敏反應1例、關節損害1例, 不良反應發生率為14.55%。兩組不良反應發生率比較, 差異無統計學意義(χ2=0.034, P=0.854>0.05)。 3 討論
肺結核屬于臨床中發病率較高的呼吸道傳染病, 伴隨耐藥結核菌的出現為其臨床治療帶來一定挑戰。同時我國老齡化進程加快, 高血壓患者也呈逐年增加趨勢。肺結核合并高血壓疾病病情危急, 應在發病后及時予以安全、有效的治療。但治療過程中患者出現的不良反應在一定程度上對其治療效果具有嚴重影響。由以上分析可知, 服用抗癆藥物后患者發生不良反應與其是否合并高血壓疾病無明顯關聯, 其中胃腸道反應作為主要不良反應, 會隨著抗癆時間的延長而逐漸降低[4]。治療時間延長, 患者耐受能力增強;同時在出現胃腸道反應后護理人員予以解痙、制酸干預, 使其臨床癥狀得到緩解等均是胃腸道反應逐漸降低的主要因素。此外, 肺結核合并高血壓患者年齡較大, 機體及各器官功能均處于退化狀態, 導致其機體內部血漿蛋白濃度逐漸降低, 若在治療過程中血漿蛋白與所服用的藥物結合率較高, 則促使患者血藥濃度升高。同時老年患者肝腎功能的退化, 導致其藥物代謝能力降低, 因而藥物治療不良反應中肝腎損傷占比較重[5]。同時, 患者血液循環能力的減弱, 導致腎小管、腎小球功能退化, 進而延緩藥物排泄, 最終誘發不良反應。且肺結核合并高血壓患者對藥物不良反應具有較高的敏感性, 因此在實際治療過程中應依據患者體質、體重以及器官功能情況決定用藥種類與用藥劑量。
β受體阻滯劑、拮抗劑、血管緊張素受體拮抗劑、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利尿劑等均是高血壓降壓藥物, 一般通過細胞色素P450(CYP450)完成代謝作用, 而利福平作為誘導劑對CYP450作用較大, 進而造成高血壓患者血濃度降低, 血壓進一步升高[6]。
本研究中, 治療組患者應用肺結核合并高血壓抗癆藥物治療, 參照組單純使用肺結核抗癆藥物治療。結果顯示, 治療后, 治療組患者的DBP、SBP均較本組治療前升高, 差異均具有統計學意義 (P<0.05);參照組患者的DBP、SBP與本組治療前比較, 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P>0.05);治療后, 治療組患者的DBP、SBP均高于參照組, 差異均具有統計學意義(P<0.05)。治療組不良反應發生率為15.79%;參照組不良反應發生率為14.55%。兩組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此結果進一步證明肺結核合并高血壓患者與單純肺結核患者不良反應類型并無顯著差異, 但治療后治療組血壓顯著高于參照組。
綜上所述, 肺結核合并高血壓患者病情一般較為復雜, 臨床治療效果與其機體狀態具有重要關聯, 在治療過程中應依據其實際情況謹慎選擇治療藥物, 治療過程中應注意血壓監測, 確保治療安全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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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趙靜. 老年肺結核病合并高血壓病抗結核藥物耐受性的分析. 中西醫結合心血管病電子雜志, 2016, 4(1):155-156.
[收稿日期:2018-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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