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養老機構的發展狀況、問題與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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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來,國家出臺一系列政策支持養老機構的建設與發展,但我國養老機構的發展仍然存在很多問題。本文結合相關政策、案例及文獻,分析了養老機構存在的問題并提出對策建議,以促進養老機構更好發展。
關鍵詞:養老機構;政策支持;自身建設
1999年,我國60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達到10%,其中65歲以上老年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達到7%,按照國際通行標準,我國進入了老齡化社會。隨著工業化社會的到來,養兒防老的觀念受到了挑戰。越來越多的老人選擇機構養老,但又面臨著“公辦養老院住不進,民辦養老院住不起”的現實。我國養老機構還處于起步階段,需要從多方面入手進一步完善我國養老機構的運營發展模式,本文在對養老機構存在的問題研究分析的基礎上,提出對策建議。
一、我國養老機構扶持政策與發展狀況
(一)政府出臺多項政策促進養老機構的建設與發展
2011年12月27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關于印發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年)的通知》(國辦發[2011]60號)提出將公辦養老機構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并采取公建民營等方式,支持民辦養老機構。2016年12月23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提升養老服務質量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6]91號),明確指出降低養老機構準入門檻,精簡審批流程。2017年3月6日,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規劃的通知》(國發[2017]13號),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機構的建設,對民間資本和社會力量申請興辦養老機構進一步放寬準入條件。
?。ǘ┪覈B老機構的發展狀況
“十二五”期間,我國養老服務機構快速發展。五年間,養老床位數增加319.5萬張。截至2017年底,全國各類養老服務機構和設施 15.5萬個,養老床位合計744.8萬張,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 30.9張,而2011年每千名老年人擁有的床位數僅為19.1張。
二、我國養老機構建設與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我國各類養老機構在國家政策的扶持下迅速發展,但仍然處于探索規范階段,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各類養老機構傾向于對健康老人提供服務,對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服務提供不足
2016年“第四次中國城鄉老年人生活狀況抽樣調查”成果顯示,全國城鄉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占老年人口的18.3%,數量達到約4063萬。目前這些失能老年人很少住在養老機構,大部分由親人照料。失能老人的家人擔心老人在養老機構不能安享晚年,便將其在家中照護,這就導致年輕人無法外出工作,生活困難。大多數養老機構并不愿意接受這些失能老年人,即使接受了,也很少能夠提供悉心的照料,大多數都是敷衍了事,身體照顧層面的需求都達不到,更難提升老年人精神層面的需求了。
2.不同性質的養老機構服務水平差距大,供需不平衡
公辦養老機構所需經費來源于國家財政,收費水平相對偏低,但入住預約排號,需要等好幾年。大多數民辦養老機構收費水平高,很多老年人養老金水平偏低,社會補助更是杯水車薪,難以承受高額的費用。民辦養老機構入住率很低,資金短缺,經營困難。有些民辦養老機構只能降低成本,這必然會導致服務水平的下降。
3.社區養老機構數量少,服務專業化程度低
目前,我國養老機構的發展逐級遞減,行政級別越高,養老機構發展的越好,位于養老服務“終端”的社區養老機構數量少,服務水平不高。社區養老機構的服務水平依然無法滿足老年人的個性化需求,導致一些養老機構利用率低,資源浪費嚴重。行政化嚴重,政府干預過多,機構管理主體“行政化”的管理模式,導致不能及時感知老年人的養老需求變動,供需失衡。
4.養老機構人員數量不足,專業化程度低
從管理人員來看,養老機構管理人員的素質和能力較低,這就導致管理理念陳舊,認為養老就是讓老人吃飽、穿暖,管理上沒有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的思想,老人找不到家的感覺,更多的感覺是被家拋棄了。
從護理人員來看,收入低、勞動強度大、工作環境差等原因導致專業醫護人員不愿進入養老機構工作,養老機構為了填補人員空缺,只能招聘退休人員或農村人員,進行短期培訓之后便上崗,專業能力差、服務理念不到位,養老機構的服務水平很難提升。
三、完善我國養老機構建設與發展的對策建議
1.政府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錯位,促進政策落實到位
政府要理順與市場、社會的關系,與民辦養老機構平等合作,合理選擇支持民辦養老機構的有效方式,協同社會力量共同解決中國的養老問題。降低民辦養老機構的準入門檻,簡政放權,簡化手續和程序。政府為民辦養老機構提供資金支持,加大宣傳力度,鼓勵高校培養社會服務專業人才,并做好監督控制工作。政府可以利用其影響力為民辦養老機構進行宣傳, 以多種方式幫助其籌資,推動養老機構的建設與發展。
2.多主體、多方位進行監督,形成完善的監督機制
養老機構提供的服務是否滿足了老年人的養老需求,不僅要有一定的評估機制,還要有完善監督機制。首先建立一套靈活的評估機制,由老年人、工作人員、政府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等進行評估;其次要在法律法規層面,建立完善的監督機制,監督養老機構的服務提供情況,保證養老機構為老年人提供優質的服務,滿足老年人的個性化需求。
3.積極推進公辦養老機構,公建民營改革
許多公辦養老機構入住率并不高,尤其是鄉鎮以及郊區的養老機構。由于資金有限,當地政府投入不足,很多建設于20世紀的養老機構,其基礎設施、服務模式逐漸與社會脫節,難以滿足現代老年人的養老需求。在不改變國有性質的前提下,將部分政府運營的養老機構交給民營企業運作,實現社會化改革。公建民營改革有利于吸引市場資源投入,實現專業化的管理運營。政府公開招標,擇優選擇符合條件的企業,將一定區域的養老機構整體外包。要保證公辦養老機構的公益性、兜底性責任不變,鼓勵民營企業吸納社會資源,對養老機構進行升級改造。通過將一定地域范圍內的養老機構整體外包給一家企業,可以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避免資源浪費,比如專職護理人員,可以在該企業管理的所有養老機構中進行合理的調配。
4.加強民辦養老機構的自身建設,提高管理運營能力和營利能力
民辦養老機構不能過度依賴政策的資金支持,更要增強自身的建設,避免陷入長期依賴政府的被動發展局面。提高管理能力、樹立平等觀念、提供優質服務,培養專業的工作人員,與其他社會組織建立平等合作的關系,打造良好的形象等,以多種方式自主籌資,提高可持續發展的能力。
5.注重社區養老機構的建設與發展,倡導社區居家養老模式
未來養老機構的發展方向應該是從“郊區”轉向“社區”。在社區建立養老服務中心,為老年人提供醫療服務、專業護理、精神陪伴等半日或全日服務,更具專業性、針對性。老年人無須改變原有的生活方式,在熟悉的生活環境中即可滿足養老多樣化需求。
結語
我國正處老齡化快速發展的階段。機構養老作為整個養老服務體系中的補充養老方式,隨著人們養老觀念的轉變,正在被越來越多的人所接受,養老機構的建設與發展必須立足長遠。國家政策給予扶持的同時,各類養老機構要謀求自身的發展,提高市場競爭能力和服務專業化水平,另外還要集中社會力量形成監督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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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孫暢(1998- ),女,本科在讀,研究方向:公共事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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