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職業教育校企深度合作模式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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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二敏
摘要:由于缺乏有效的約束機制和利益機制,目前我國高職教育中的校企合作多數沒有形成長效機制和取得實質效果。文章從利益激勵機制角度出發,借鑒國內外實踐經驗,對“訂單式培養”和“校企職教集團”這兩種校企合作模式的內涵、運作、特征和局限性進行深入分析和論述。希望通過推行這兩種模式,促進我國高等職業教育校企合作向縱深發展。
關鍵詞:高等職業教育;校企合作;利益激勵機制;訂單式培養;校企職教集團
中圖分類號:G71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9-4156(2011)08-049-02
我國高等職業教育要大力推行“工學結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養模式,這是國家對全面提高高等職業教育教學質量的部署,也是高職教育培養高素質技能型、應用型人才的必然要求。從我國高職院校的校企合作的實踐來看,普遍存在形式化、短期化的問題,大多沒有形成校企合作的長效機制和取得實質效果。究其原因在于校企合作主體方沒有形成有效的約束機制和利益機制,前者需要國家制定校企合作法律法規來保證,并有專門的國家機構管理、協調,及時有效的法規建設有助于職業教育校企合作制度化建設和良性運作…;而后者的形成則需要有合適的校企合作模式來實現校企互贏,從而激發企業在校企合作中的積極性,真正實現校企合作模式下的“合作辦學、合作育人、合作就業、合作發展”。借鑒國內外實踐經驗,當前我國高職教育中基于利益激勵機制的校企合作模式主要有兩種,即“訂單式培養”模式和“校企職教集團”模式。
一、“訂單式培養”模式
(一)“訂單式培養”模式的內涵
“訂單式培養”模式,是指學校根據用人單位需求,以就業為導向,與用人單位共同制定人才培養方案,簽訂學生就業訂單,并在師資、技術、設備等辦學條件方面合作,利用學校、企業各自的資源優勢,采取多種形式組織教學,學生畢業后直接到用人單位就業的一種產學結合教育的人才培養模式。通過“訂單式”培養,使得“校企合作”的內涵得到拓展,學校和企業“雙贏”的局面得到進一步延伸,進一步實現了企業、學校和學生“三贏”的關系。
(二)“訂單式培養”模式的運作
1.學校建立“校企合作”專門機構。該組織對外負責進行企業調研,了解企業的人才需求情況,與企業接洽商談有關“訂單培養”相關事宜;該組織對內則負責與相關教學部門聯系,分析學校的專業優勢和“訂單培養”的相關事宜。
2.學校與合作企業簽訂“合作人才培養協議”。通過協議明確校企合作培養中的權利、義務及其他相關事宜。
3.召開校企共同參與的“訂單人才培養研討會”。根據學校的具體情況和企業未來工作崗位的具體人才需求情況,確定“訂單班”的人才培養方案。
4.根據人才培養方案,組建“訂單班”?!坝唵伟唷睂嵭行“嘀?,班級學生的組建多是在學校招生的同類專業的所有學生中按照一定的條件,由校企共同挑選。同時為了保證訂單人才培養的質量和校企合作的有效開展,可以成立由校企共同組成的“班董會”,負責訂單培養過程中的相關事宜。
5.根據“人才培養協議”和人才培養方案,組織人才培養。在訂單人才培養過程中,企業會根據自己生產崗位需要,不斷修訂調整人才培養方案、課程體系、與學校合作開發教材、派出兼職教師、提供頂崗實習等等。
(三)“訂單式培養”模式的特征
1.極大激發了企業參與培養人才的積極性。在當前技能型人才緊缺的情況下,企業通過與學校的合作培養適合自己需要的“有工作經驗”的員工,一方面,保證了企業的技能型人才隊伍的建設,另一方面也直接減少崗前培訓的成本,從而在校企合作中有利于企業利益機制的形成。
2.使“校企合作、工學結合”人才培養模式落到實處。由于“訂單班”人才培養的質量的高低直接關系到以后企業的生產質量和效率,所以企業將會在遵循學校的教育規律的前提下,按照自己的崗位需要設置課程、參與教材的編寫、提供師資、安排頂崗實習甚至提供資金和硬件方面的支持,使校企合作落到實處,并貫穿整個人才培養過程。
(四)“訂單式培養”模式的局限性
1.“訂單式培養”中的合作企業局限于大中型企業,培養專業局限于有批量人才需求的職業或崗位。所以“訂單式培養”模式在高職院校人才培養中的覆蓋面不廣,使校企合作受到一定的限制。
2.“訂單式培養”的順利實施受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人才需求狀況的影響。一旦企業的經營狀況下滑或經營產品轉型,就會對原有訂單培養的人才失去需求,在約束機制不健全的情況下,原有的訂單培養就可能半途而廢。
二、“校企職教集團”模式
我國職教集團在20世紀90年代獲得了巨大的發展,職業教育集團化是職業教育發展的必然態勢。目前,我國職教集團大多是由若干職業學院、企業等多種性質的單位聯合組成的非營利性的契約型松散組織。要使職教集團中企業真正激發參與校企合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職教集團必須走產業化發展之路,即組建“校企職教集團”。
(一)“校企職教集團”模式的內涵
“校企職教集團”是指由具有法人資格的職業院校和相關企事業單位以資產為聯結紐帶,在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的框架內,通過投資、參股、轉讓、托管、租賃等多種方式,在尊重市場經濟規律和高等教育職業教育特點的前提下而組成的職業教育辦學聯合體。
(二)“校企職教集團”模式的運作
1.通過發起方式,形成資產聯合的投資主體。校企職教集團采取股份制的運作模式,發起院校和企業法人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資產,按發起或募集方式,出資認購一定股份,取得股權憑證后成為股東,這就是職教集團的投資主體。股東可用貨幣投資,也可用實物、房屋等有形資產投資,也可將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折價入股。
2.以辦學章程來規約職教集團依法運作。職教集團要在在政府指導與調控下制定辦學章程,明確各方的權利與義務。政府通過強化教育督導評估工作,來規范其辦學行為與方向。股東在享有權利與義務的同時,要尊重學校的辦學自主權,不能以股東名義干涉學校的正常工作。必要時可設立監事會或教職工代表大會對學校的活動行使監督權。
3.實行校董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學校的所有權與管理權相分離。受股東會委托,校董事會提出學校負責人的人選,決定學校發展、經費籌措、經費預決算等和利益分配相關的重大事項。學校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校長受托全面負責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擁有一定的辦學自主權,有權實施教育教學改革和聘任教師,有權依法管理和使用財產。
4.有明確的產權與財務管理制度,并有嚴格的操作規則。由于這種職教集團模式采用的是資產聯合方式,所以對產權與財務管理制度的要求相對嚴格,要明確教育經費用途、收費標準、盈余經費使用、基金制度、財產清算等事項。
(三)“校企職教集團”模式的特征
1.在這種職教集團模式中,高職院校和企業之間有密切的資產聯結關系(企業全資、控股或參股),集團內各主體之間具有一定的直接經濟利益關系,集團可以是以學校為主發起,或以企業為主發起,或共同發起組建。它是一種“共同出資”與“共享收益”相結合的辦學模式。
2.在這種職教集團模式中,采取現代股份制企業的運作模式,在產權問題上實行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組織設計扁平化、信息化,董事會重點負責投資和經營戰略,不直接參與教育管理的具體運行,而教學管理的具體運行在董事會的授權下由集團內的主體學校具體負責。
3.由于這種職教集團主體之間具有直接經濟利益關系,所以集團內的學校和企業出于自身利益考慮,能積極參與專業建設、課程建設、師資建設、學生就業并努力提高辦學實力和水平、人才培養質量,真正實現“合作辦學、合作育人、合作發展、合作就業”。
(四)“資產型校企職教集團”模式的局限性
1.“資產型校企職教集團”模式與我國現行的高等職業教育條塊分割的管理體制沖突,受客觀條件約束較多,所以在公辦學校中實施難度很大。
2.資產型校企職教集團的組建涉及產權的變更、撥款渠道的改變以及管理體制的變革等較為復雜的調整問題,組建難度較大。
3.由于這種職教集團實行企業化運作模式,很容易出現重經濟規律輕教育規律現象的出現,影響到人才培養質量。
4.在這種職教集團的模式下,如果參與的企業不具有行業代表性或實力不強,可能導致企業在校企合作中心有余而力不足,影響到校企合作的廣度和深度。
5.在這種基于“共同出資和權益分享”的組建模式,容易導致國有資產流失。因此,應依法履行國有資產的管理義務,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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