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規矩培養從幼兒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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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到美國學習幼兒教育時,立志要成為一個人見人愛、和藹可親的幼兒園老師。實習時,我臉上總是掛著笑容,對每一個小朋友都態度溫和。和他們說話時,我會蹲下來,和他們的視線齊平。此外,我還抓住每一次機會和他們玩耍嬉戲,拉近關系。誰知道,這些孩子非但不聽我的話,還蹬鼻子上臉,對我提出的要求直接忽視。
不久,我的主班老師找我談話,說我不能這么縱容孩子,很多規矩我都沒有執行好,弄得孩子沒有界限感。我當時就蒙了:美國不是講自由平等嗎?慢慢地我才發現,美國人所講的自由平等是建立在明確、公正、合理的規則之上的。而規則的樹立,在幼兒園時期就已經開始。
首先,他們對規則高度重視。美國學校開學后頭幾周完全沒有上什么“正課”,而是花了很多時間“立規矩”。例如,全班練習在樓道里怎么走,練到沒有人東張西望、發出怪聲;老師發出一個指令,每個學生都必須停止手頭的一切活動,安靜地注視著老師;學生起身離開座位時要把椅子推回桌子下面,推的動作也要練到又輕又穩。
其次,身教勝于言傳。對于一些細小的行為規則,美國老師會親身示范,到位地講解每一個細節。這一點對于年齡小的孩子尤為重要,因為聽得再多、記得再牢,也不如切身實踐來得有效。樹立規則的同時,美國老師非常注意讓孩子明白規則的目的和背后的道理,而不是強制性地灌輸給孩子,強迫他們執行:玩具玩完了要收拾,是因為要保證教室整潔有序,這樣才有足夠的空間進行其他的活動;打翻在地上的牛奶要趕快擦干凈,否則別人踩到會滑倒;自習時要保持安靜,因為說話聲可能會打擾其他同學……
最后,違反了規則,必須承擔相應的后果。承擔后果不是接受懲罰,而是做錯了事情的自然結果或彌補行為。到了吃飯時間不吃飯,后果就是過了飯點就沒有飯吃,要挨餓;亂丟亂放玩具找不到,后果就是沒有玩具玩;把書撕壞了,后果就是用膠帶再把書粘好。美國老師要求孩子承擔后果時,很少吼叫,更不會打罵,而是音量適中,語氣正常,但態度異常堅決,不會因為孩子哭鬧就妥協,更不會以“孩子太小,還不懂事”為借口而遷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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