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病齡22年精神分裂癥患者的求醫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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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有22年精神分裂癥病齡的患者。
第一次發病時,我剛滿18歲,正在讀高二,當時學業壓力大,又值青春期。從小到大我一直是班里的尖子生,一直是父母的驕傲,所以,發病后,我的父親一下子接受不了我得病的事實,也導致他一度精神狀態不太好。
那時,父母把我送進了省會城市的精神病醫院住院治療。那是1997年,醫院使用的還是傳統的藥物。由于藥物的副作用很大,我的父母做出了錯誤的決定,在醫治不到兩個月時,就不顧醫囑給我辦理了出院手續。出院時,我的病情并沒有完全緩解,還經常有幻聽。我的性情也大變,由以前的內斂變得十分暴戾。
因為發病,我休學一年。一年后,帶著幻聽,我繼續上學,成績仍然非常好。但是,幻聽一直困擾我的生活,因為我常常無法清晰分辨幻聽和現實。高中的學習任務很重,但我在高三幾次模擬考試中,都是文科的前幾名。因為高考發揮失常,我復讀了一年。第二年,我以我所在縣城文科第一名的成績考上了一所名校。但是,天知道我是怎么度過備考這一年的。一年里,我先后進過5所學校,在哪個學校都待不安生,總認為有人和我作對、整我,然后不得不離開。最后,我以個人名義在縣教育局報名參加的高考。
大學第一年,我憑高考的成績拿到三等獎學金,但日子卻不好過,因為幻聽還存在。我常常半夜醒來,到窗前尋找那些并不存在的、而我以為是窗外傳來的聲音,因為我認為那就是真的。因為幻聽,我和宿舍里一個姐妹鬧矛盾到只能換宿舍。在新的宿舍,由于幻聽和妄想,我也待不踏實。后來,老師把我安排在了只有兩個人的宿舍。我們兩個開始很好,后來又鬧矛盾,鬧到動手。后來我才知道,另一名姐妹也是精神疾病患者。于是,我又換了一間宿舍,和外系的姐妹住在一起。在這里,因為前面累積的事情與情緒,我的精神分裂癥病情加重。后來我查自己病案的時候,才知道我生病時曾裸體在宿舍樓里旁若無人地走路。
精神分裂癥的復發給我父母帶來很大的壓力,他倆沒有同意我休學的請求。就這樣,在醫治了20多天后,我重返校園。我的學習成績還可以,只有一門功課—外語跟不上。可能是因為腦部的創傷或是因為做了電療(我不確定),很多單詞和知識點都不記得了。四級考試我只考了30多分。學校規定,外語不過四級不能拿畢業證。盡管我后來惡補外語,但是大三時我仍然沒過四級。
大四時,我一邊找工作,一邊復習外語,因為這次四級考試是我最后一次機會,所以我還特地找了個家教教我外語。這也算破天荒吧。因為好像只有大學生當家教的(我自己也做過家教老師),還沒怎么聽說過,大學生也要找家教。離外語四級考試就剩一個月時,我找到了一份很好的的工作—市電視臺一個欄目的編導。單位很好,但是要持續實習。為了考四級我請了一個月的假學外語??嘈娜耍觳回?。外語四級我終于過了。別的同學都是7月拿到了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我則是10月拿著外語四級合格證到學校教務處換來了我的畢業證和學位證。
因為沒有堅持實習,等我再回單位時,已經沒有我的位置了。我終于沒有留下,并開始了9年的“北漂”生活。
其實,這個工作沒留住還因為我當時出現了明顯的強迫癥狀。我得精神分裂癥時不絕望,在外人看來我很鬧,但我自己感覺超級興奮,如同仙境。因為發病時不自知,所以不痛苦。但是強迫癥狀卻讓我感到痛苦絕望。明顯不該做的事自己卻忍不住去做,讓我非常無助。后來我才明白,是我一直服用的一種抗精神病藥物有導致強迫癥狀的副作用。
在北京找工作并不難,一周后我就找到了一個出版公司策劃編輯的工作,工資不高,但單位名聲尚可,也算合適。但是,精神疾病對我的工作有很大影響。我常常工作到一半,就難受得跑出辦公樓。
在這個出版公司工作期間,我找到了我的第一任男友。我和男友的認識是在某大學的交誼舞會上。他人特別好,特別善良,也特別體貼人。剛到北京時,我一直在藥店里買藥,是他幫我查到北京的??漆t院,讓我知道在哪里看大夫。當時,我非常感動。但因為我不能接受他年齡大我10歲,最終我們還是分手了。
此后,我又先后去過很多家單位。第三次發病病愈后,我找到一家報社,這家報社在業內很有影響,在這里,我待了7年。其間,我經歷了第四次精神病復發。病愈后我向社長說了實情,不但沒有離職,我還以出色的工作成績換來了報社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我還認識了現在的丈夫,并結了婚,當時他博士在讀。
我丈夫畢業后沒能留在北京,我們兩地了半年多,我無奈辭去了報社的工作,來到了丈夫所在的城市。
我丈夫一直想讓我考研,我決定試試。那年,我已經34歲,我們也想要一個孩子。于是,我辭了職,一邊準備考研,一邊準備懷孕??佳胁⒉豁樌剂巳?,也沒考上。備孕很成功,我36歲那年生下來了一名健康的女嬰。
孩子兩歲后,我又回到了工作崗位。我當上了大學代課老師。代的課程五花八門,有大學語文、旅游地理、世界文化、傳統文化概論等等。其中,傳統文化概論課還被學院教務科科長贊為新開課中最成功的課程。
去年,我的身體又出現了狀況。我得了甲狀腺乳頭狀癌,并做了手術。術后,我的身體虛弱。這件事,也把我想考教師資格證的想法打得落花流水。因為精神分裂癥和惡性腫瘤都通不過體檢。
但也是因為精神病和癌癥,我辦了兩個門特(門診特殊大病,報銷比例超過起步線后報銷80%以上)。從廣告公司離職后,我一直個人交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所以,享受城職醫?!,F在,我自己負擔的醫藥費我還能承受得起。
這,就是我,一名病齡22年精神分裂癥的女人的小傳。今年,我40歲了。我的丈夫對我很好,經常在我有情緒的時候幫我排解。結婚10年了,因我一直堅持按照醫囑服藥,我的精神分裂癥沒再復發過。我的女兒很健康。我和公公婆婆在一起生活,一切也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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