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育階段中學生擇校問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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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義務階段中的擇校行為是家長和學校之間達成的一種無形契約,家長“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期望同學校對升學率和教育經費的需要達成一致,以至于擇校之風越來越盛行,并且由原來的量變發展為質變。政府、學校及家長三個主體在擇校行為中具有不同的價值訴求,不同的價值訴求對社會也產生了不同程度的影響。
【關鍵詞】義務教育;擇校;家長
中圖分類號: G633.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2095-2457(2019)11-0148-002
DOI:10.19694/j.cnki.issn2095-2457.2019.11.069
【Abstract】School selection in the compulsory phase is an invisible contract between parents and schools. The expectation of parents to "hope for their children and girls to become Phoenix" is consistent with the needs of schools for the rate of advancement and the funding for education. So that the wind of school selection is more and more popular, and from the original quantitative change to qualitative change. The three main bodies of government, school and parents have different value demands in the behavior of school selection, and different value demands also have different influence on the society.
【Key words】Compulsory school parents
1 義務教育階段擇校問題的產生原因
1.1 重點學校與非重點學校的劃分
國家重點學校制度“是為解決國家20世紀50-60年代人才緊缺情況實行的制度,從而達到小而精的培養目標”。[1]但隨著時代發展,這一制度的不合理性也逐漸出現。教育資源優先偏重那些重點學校,而普通學校教育資源愈加匱乏,這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拿著納稅人的錢卻只為少數人服務。盡管我國在20世紀90年代取消義務教育階段中重點學校制度的設立,但是這一現象雖然在形式得到了控制,事實上由重點學校制度所產生的一連串連鎖反映是越加強烈,家長對于重點學校的觀念并沒有隨著制度的取消而蛻化。
1.2 教育資源配置不合理
首先,發達地區與不發達地區教育資源配置不合理。這就直接導致了地區之間教學資源的不平衡。例如,我國東西部地區,教育事業發展不均衡。雖然我國目前已經意識到了西部教育發展的問題,也在努力縮小東西部教育差距,但是這種差距在短時間內縮小可能性也是很小的。其次,在同一區域中不同學校之間教育資源配置也存在著差異性。重點學校的師資力量以及各項經費投入同非重點學校相比,比例遠遠超過非重點學校的。就師資力量來說,教師往往會選擇薪資待遇較好的學校教學,這在一定程度上就導致了重點學校教學水平、師資力量加強,而非重點學校同其差距也就越來越大。當前,雖然我國已取消重點學校制度,但是這種有意識的區分學校的好壞在家長和學校的意識中在短時間內是不可取消的。
1.3 學校對辦學經濟利益的追求
當前國家雖然規定了就近入學的原則,學生需要按照區域劃分的原則來選擇自己就讀的學校。但由于資源分配的不均衡,就出現了一系列的以錢擇校、以權擇校的行為。學校為了提升學校的教育經,會通過入學考試的形式對一些擇校生進行選拔。在這過程中擇校生首先需要交納一定的擇校費用;其次,再通過入學考試,根據分數來確定交納擇校的費用。這樣一來學校既可以有很大的空間來挑選足夠的人才,學校也可以借此獲得一筆教育經費。擇校行為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是家長和學校自愿達成的一種契約行為,但這在一定程度上卻違反的教育的公平,讓義務教育只是停留在形式上的公平,而義務教育的內容卻缺乏公正性和普遍性。
2 義務教育階段擇校產生的負面影響
2.1 阻礙學校之間平衡發展
義務教育階段中家長為優質的教育資源支付昂貴的費用,而學校利用這些資源發展學校的教育事業,表面上看這無疑是一種雙贏的局面,但實質上卻限制了普通高校的發展。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對于擇?,F象的出現并非不知情,即使加以制止,學校也會通過一些其他的形式來完成擇校過程。隨著示范性高校教育經費的提高,硬件設施以及師資力量的水平也能夠達到一定高度,因而就會有更多的生源,其學校教育經費也有了活的源泉。而對于普通高校來說,本身的教育資源就不存在優勢,再加上沒有好的生源,學校的名氣自然而然會不盡如意,并且這種狀況也陷入了一種無限的循環當中,更是不斷拉大學校之間的差距。
2.2 增加家庭生活負擔
家長選擇學校其實最為重要的是看中學校的師資力量,看中老師的教學水平,因此所謂擇校就是擇師。而發達地區和不發達地區的師資力量存在著很大的差距。優秀教師往往都集中在相對發達的地區,而那些不發達的地區也是擇校能力比較低的地區。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家庭對于重點學校的擇校難度。其次,“擇校所面臨的不僅僅是資金問題,更是社會關系的一種檢驗,所以面對擇校,對于那些擁有廣泛的社會關系的家庭是幾度歡喜,而對于普通家庭來說就陷入了幾度愁的狀態”。其中,就近入學政策也為不少家庭帶來的壓力。因為缺少足夠的社會關系,只能通過定居在學校所在區域范圍內來獲得孩子受教育的權力,這就形成了現在較火的學區房。 2.3 對學生產生消極影響
首先,在同樣義務教育的大背景之下,適齡的孩子都有權利也有義務接受義務教育,然而對于教育中的教育資源的擁有卻是不公平的,尤其是對于那些弱勢群體、家庭較為貧困的孩子來說,根本沒有能力繳納高額的擇校費用,讓孩子輸在起跑線。然而,越是貧困的家庭就越需要孩子通過知識來改變自己、改變家庭的命運。其次,擇校行為在開始階段就有了將學生劃分等級的傾向,讓孩子在剛接受教育的起始階段就有劃分人的等級的思想,這對學生正確價值觀的形成具有消極影響。最后,擇校對于學生的壓力也是巨大的。在擇校過程中,學生需要通過自己的成績,來確定最終的擇校費用。家長將希望完全寄托于學生在所選學生的入學考試中,有可能一次考試決定終身,學生需要承擔這種考試帶來的經濟壓力和心理壓力。
3 義務教育階段走出擇校困境的對策研究
3.1 打破政府包辦,促進社會力量辦學
隨著九年制義務教育的普及度越來越廣泛,社會辦學逐漸成為加快教育發展事業的重要途徑。首先,“以社會力量促進辦學,不僅能夠解決資金有限的問題,還能共享成果、共擔風險,社會辦學在一定程上適應我國現代化生產與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的要求”。[2]其次,社會辦學力量能夠促進學校之間的競爭,促使學校教育資源優化,增加學校辦學的社會責任感。讓擁有一定經濟能力的投資者實現自己財政能力的同時也能夠實現其為社會做出貢獻的精神成就,提升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再者,社會辦學可以充分調動社會的人力和物力資源。社會辦學力量可以充分地利用優秀的人才資源,不受條框式人力資源標準的影響,社會辦學可以返聘這些有豐富教學經驗和能力的老教師繼續為我國的教育事業做出貢獻,這無疑是對人才資源的整合和充分利用。最后,社會辦學具有充分的靈活性。國外一些先進的辦學理念和經驗可以充分利用到辦學的過程中,以社會辦學作為試點,而后慢慢擴展到其他學校,促進我國教育事業的改革。
3.2 均衡教育資源配置,促進優質教育資源流動
促進教育資源區域和城鄉流動。教育資源流動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各學校教師間交流互動過程。而教師資源的互動離不開政策支持和宣傳工作。前期宣傳工作要讓教師了解到活動目標、內容,其存在的合理性及意義,讓教室隊伍充分了解活動的內容,使其在思想觀念層面不至于對這種活動產生抵觸心理;其次,教師資源的互動主要是讓優秀教師去一些教育條件相對不發達的地區任教,因此對這些教師的基本保障工作也應該做到位,尤其是對于工作環境和生活環境的保障,硬件設施方面就是極為重要的保障。另外,對于其中部分教師給予職位晉升也是給予他們動力的一方面的重要保障。教育資源的流動要充分借助互聯網的力量。在大數據的時代背景下,更多的教育資源應該流向更寬廣的范圍,拓闊優質教育的傳播渠道,實施網絡共享平臺,可以讓各個高校之間建立起互聯網教育的交流平臺,促進教育資源的共建共享模式。目前,很多教師的在線課堂也在逐漸發展,學生可以通過手機、電腦app來實現共享教學。促進教育資源合理優化高效的配置。大數據時代也要求教育形式向多樣化的方向發展。
3.3 樹立正確的擇校觀,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家長為孩子選擇優質的教育資源,這個行為本身是沒錯的。但對于擇校家長需要做出慎重的考慮,不能盲目跟風、隨波逐流。首先,要做到“以人為本”。在選擇學校需要尊重孩子的意愿,結合孩子自身的適應性和抗壓性來選擇這所學校適不適合。其次,家長之所以會選擇擇校,大部分是出于對學校師資力量的考慮,因此就有這種說法“擇校就是擇師”。[3]一名教師的親和力、行為舉止、引導能力和責任心對孩子的健康成長起著尤為重要的作用。最后,為孩子選擇一所好的學校固然重要,但對孩子成長和學習起重要作用的不僅是學校,家庭教育對孩子也有深遠的影響。對孩子的教育問題是一個持續性的過程,它不僅僅是學校的責任更是家長的責任。
【參考文獻】
[1]軒穎.我國義務教育階段“擇校”問題治理政策研究[D].遼寧師范大學,2012.
[2]秦祖澤,劉迎春,覃事剛.發揮企業辦學優勢創新“校企共同體”辦學新模式[J].中國職業技術教育,2013(4):57.
[3]高振千.從“擇?!钡健皳癜唷薄ⅰ皳駧煛盵J].青年教師,201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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